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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又出原创保护新招

昨晚,微信公众平台公布的一个“小调整”在自媒体圈中炸开了锅,这个调整就是:微信公众账号无授权转载,不能再显示全文,读者要看全文,必须跳转到原公众账号的图文页面。

微信新规

微信宣称此举是为了更好地鼓励原创内容分享,以及读者与原创者之间的互动——互动是微信公众账号的一个优势。有人说,微信从此形成了类似于微博的“转发”机制,然而在“罗超频道”看来,微信此举跟微博的转发形态没什么可比性,一条微博可以无限转发下去进而形成指数级传播,微信公众账号不可能形成这样的转发链,真正的转发是靠读者分享到朋友圈和微信群。

之所以这样调整,正如微信所言,是为了保护原创者的利益。

原创者的利好:好内容将会获得更多流量

第一、原创内容会获得更多阅读、粉丝和互动。因为读者都被强制导入到原公众账号了。还有,新规之后,如果有人找原创者申请授权,原创者更可能选择不给、收费或者“要求显示转载来源”,否则就等于没有转载只有转发。总之,授权转载的成本高了,流量会被导入到原创者。

第二、原创内容将会获得更多收入。微信流量主业务,不少闷声赚大钱的都是做垃圾号、营销号的。其中做内容转载的不少,由于每天要转载大量内容(一个团队成百上千个号),因此不可能一一申请授权。所以,原创者获得更多流量意味着也将获得更多流量主和赞赏收入。

第三,原创内容如果是软文阅读量会更高。软文说得好听点是“内容广告”,不少品牌主都会重视软文的阅读数据,有多少个公众账号转载了一篇文章反而没人关注。微信新规变相让原创内容阅读量更高,这意味着自媒体们不需要刷数据——至少不需要刷那么多了。

原创者或许要更多在微信公众号首发

两个月前微信还有一个新规调整,并未被正式公布,然而却对内容行业造成很大影响,这个规则就是:如果有人发布了你的文章,哪怕没有标记原创,你的文章也不能标记原创。在调整之前则是:如果有人抢先发布你的文章并且标注原创,才会导致你不能标记原创。

举个例子,你一天写了几篇文章,其中一篇有时效性,先发布到今日头条等内容平台或者某个网站,这时候有“做号者”看到,拿到微信去群发了,没有标记原创,等到你晚上发布微信时就会发现不能标记原创了。这时候你可以申诉,但要等一段时间微信才会处理,因此原创者往往会“不标记原创”进行推送。

然而,在“511新规”之后,是否标记原创对于原创者权益有很大影响,不只是少了一些流量,还可能会在“不标记原创”进行推送之后,被第三个号抢标记原创,这样原创者反而为抄袭者导流了。所以,微信新规发布之后,可能会有“做号者”这样做:

瞄准某个大号的头条号等平台的好内容,找一个号抢发(无原创)—原创大号发布时标不了原创—再找第二个号发抢标原创,这样就可以给第二个号导粉了。有人说,微信可以对这种号坚决打击,比如直接封号——但做号者都有成百上千的号,所以是没所谓的。

微信为什么这样设计?在参加微信支付香港活动时我曾咨询过腾讯新闻发言人张军,其透露这样设计的初衷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原创者,大致意思正如其在微博所表示:

张军微博

这意味着,未来原创者必须要考虑风险,权衡利弊,再决定是否要将内容提前发布到别的内容平台。

对于这个问题我倒有个建议:微信和腾讯媒体平台的原创保护体系可以打通,后者并不是采取一天一发的机制,原创者如果有时效性内容可先在腾讯媒体平台发布并标记原创、锁定权限,这样就不用担心微信发布时标记不了原创了。

微信新规或让更多公众号加入“洗稿”行列

显然微信新规并不能消灭“做号者”,他们依然有办法“盗用”原创内容,只是成本高了:可能要将文字弄成图片转载,更可能是花点精力做“伪原创”、“洗稿”和“洗思路”,更多“做号者”或将走上这条路。

每隔一段时间,自媒体圈就会掀起关于“洗稿”的口水战。我一直认为,相对于一字不变的抄袭而言,洗稿才是内容创业乃至新媒体的行业毒瘤。因为抄袭判断和打击相对容易,而洗稿却难以规避。

理论上来说,转载是好事。新媒体时代好内容长腿,让好内容传播出去,抄袭者做了分发渠道,原创者在文章里植入“记号”,或者内容本身就有广告(软文),这样来看被抄袭(无授权转载)反而是好事。

洗稿则意味着这些人将“别人的原创”变成“自己的原创”,他们在别人内容基础上添油加醋,换个顺序,或者整合几篇原创内容,再辅以标题党、群运营等五花八门的手段来传播。洗稿的人是“生意人”,运营层面完全碾压挑灯夜战、辛苦码字的文字工作者,而“原创者”竟然不能对他们做什么,连投诉的门都被堵上了,他们一般都会这样为自己辩白:

“我们没有违反微信规则啊,我们没有抄袭啊,有很不一样的地方,比如这里,这里”。
比洗稿更高级的则是洗思路——稿子可能100%是原创,没有一句话与原创者内容是相同的,然而,核心观点、文章逻辑、行文思路却是一模一样的,写过文章的小伙伴都知道,这样做会少花多少精力。

原创者花一天甚至一周的时间做的内容,“洗稿”者或者“洗思路”者一个小时就据为己有,想想都很心酸——微信新规对于这类行为没有任何影响。

微信在原创保护上走在行业前面,但路还很长

一个事实是,这么多内容平台,微信是最早推行原创保护机制的,也是目前做得最完善的。

过去互联网上的文章基本没有原创保护这一说,百度会给做原创的网站增加权重,但由于是开放式的WEB内容生态,无法像微信这样的封闭内容生态保护原创。现在微信的原创保护机制,已经被各家内容平台跟进。

电影、音乐、图书,许多内容产业从萧条到繁荣,无一不是在构建了相对完善的内容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之后——并且都是最近几年的事情。现在,内容创业如火如荼,知识产权是根基。腾讯最早提出内容战略,QQ音乐2005年上线就只做正版,今年两会期间马化腾也强调了对知识产权的重视。

然而,在原创保护上,微信以及各大内容平台还任重道远。

一方面对于“洗稿”行为的打击,是内容行业的最大难题。不只是自媒体文章,网络文学甚至音乐等领域都有类似问题,比如今年《烛光中的妈妈》词作者就曾公开声讨某知名家电公司董事长篡改其歌词并录制音乐用于公司营销。“我不抄袭你,但我改动你”,是许多内容原创者的痛。

另一方面,不同内容平台之间是割裂的。如何互通有无,在原创体系上形成统一的联动和打击机制,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腾讯旗下的微信、QQ与企鹅媒体平台之间都还未能打通,要不同内容平台之间形成合力短期内恐怕也不现实,但如果能够实现,内容行业的侵权问题恐怕会减少一半。

现在有维权骑士这样的平台游走于不同平台之间做起了“原创保护警察”,然而却事倍功半:技术和精力有限,维权成本很高,维权结果也难以达到原创者的预期。

不过,就算千难万难,对原创内容进行彻底的保护,对于侵犯原创内容的行为尤其是洗稿行为进行有效打击,不论是从平台长期利益还是从道义上来说,都是必须要做的事情,乐见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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