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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内的名牌“双胞胎”现象

名牌“双胞胎”的产品在款式上的细微区别商场内的名牌“双胞胎”现象

“New barlun”、“New Bailun”、“Niubanlunsi”、“Tigerpoor”……近几年,北京乃至全国范围内的百货、购物中心和专卖店突然涌现一批国际名牌的“双胞胎”品牌。北京商报记者近日走访发现,这些品牌大多与国际名牌在品牌标识、单词拼写上相似,出售产品的款式、外形也与大牌相差无几。

“NB”突围战

在经历漫长的商标权纠纷案后,一直被模仿的美国慢跑品牌New Balance仍未能在中国市场松口气。有消费者反映,在国内多家商场自营区域内,“Niubanlunsi”、“New Bunren”等多个“NB”品牌的专柜开得风生水起,与花车和特卖场不同,这些品牌并不是短期存在,而是税务登记证、商标注册证、营业执照等证件齐全,商场正儿八经引入的。这些品牌出售的运动鞋每双售价200-600元不等,经常以3-5折的折扣进行促销,吸引不少消费者购买。

北京商报记者观察到,上述品牌的运动鞋鞋面品牌LOGO均为大写、加粗的字母“N”,不过,仔细观察可以发现,这些“N”标志与美国New Balance有细微的差别,鞋后标的绣字也与美国New Balance有所不同。据悉,这些品牌均已在国内相关部门注册。

事实上,近几年New Balance在中文名方面屡屡受挫。上世纪90年代,New Balance首次进入中国市场使用了中文译名“纽巴伦”,随后“纽巴伦”中文商标被阳江友联鞋业公司抢注。2003年,New Balance通过代理制重新进入中国市场,2006年新百伦公司成立,并使用“新百伦”进行宣传和营销。2013年7月,“新百伦”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周乐伦以新百伦公司侵害了其“百伦”、“新百伦”注册商标权为由,请求法院判令后者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要求分别赔偿经济损失9800万元。去年6月,二审结果出炉,判决认为周乐伦涉案注册商标至今合法有效,美国New Balance赔偿周乐伦500万元。

Asics成模仿新热门

跑步成为新潮流后,一同被带动的还有对知名品牌跑鞋的模仿。北京商报记者走访发现,日本专业功能性运动品牌Asics的“兄弟姐妹”们迅速占领了各大城市商场、超市的自营区和外租区。

有消费者向北京商报记者反映,目前,全国多地惊现“ASIKSI”、“Asikas亚瑟士”。据商户介绍,ASIKSI品牌所属于亚瑟士国际集团,“Asikas”运动鞋标签标记公司名称为“亚瑟士(香港)商贸有限公司”,运营商为“厦门亚太众合商贸有限公司”,地址为福建厦门。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这些“A记”运动鞋配色、鞋面标志和鞋款与Asics极为相似。

事实上,正品Asics亚瑟士的公司名称为亚瑟士(中国)商贸有限公司,地址为中国上海。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没有任何关于“亚瑟士(香港)商贸有限公司”的登记信息。而运营商“厦门亚太众合商贸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成立,经营范围包含鞋服批发零售等。

虽然经营规模和国际知名度比不上Nike、 Adidas,国内门店数量也不及上述两个品牌多,但Asics在国际运动服饰市场上仍拥有一定的地位。随着消费者的青睐,Asics和旗下的Onitsuka Tiger(鬼冢虎)近两年在多个国家风头正旺。2016年前三季度,Asics的销售净利润同比增长22.9%至186.8亿日元。旗下Asics跑步鞋、Onitsuka Tiger和Asics Tiger系列销售喜人。

对此,业内人士指出,Asics集团应该重视并主动维护自身知识产权,如若发现侵权行为应该积极应对,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

斯凯奇维权永不止

一双“熊猫鞋”带火了SKECHERS斯凯奇,也催生了一批斯凯奇的模仿者。“SKEWRONS”、“SGENRCES”、“斯哌纹奇”……相似的LOGO、相似的配色、相似的鞋款,斯凯奇也遭遇了上述大牌的困扰。

不过,近两年斯凯奇一直在维权。去年3月初,斯凯奇经销商发现“SKEWRONS”品牌在山东东营广饶佳乐购物广场销售的鞋类产品涉嫌严重抄袭SKECHERS的系列产品,不但在商场内出售外观极其类似的产品,宣传设计和店铺陈列风格也严重涉嫌抄袭。在多次主动联络对方无效的情况下,斯凯奇联合当地工商执法部门调查,强制扣押275双涉嫌侵权鞋款,责令不得进行再次销售,同时被撤店。

北京商报记者在网络搜索时发现,已有不少外省市消费者把“SKEWRONS”误认为SKECHERS来购买。一位网友表示,买的时候没看清,店员说是斯凯奇品牌,买回家细看后大呼上当。在电商平台上,仿冒现象也日趋泛滥。

6月29日,一晋江本地企业的SKYCHEERS品牌产品发布会上,近40款鞋类产品中有近10款产品上使用了涉嫌侵犯斯凯奇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标识。晋江市市场监管局现场查获一批涉嫌侵权的鞋样品,将涉嫌侵权的产品图册和发布会现场单据等相关资料进行依法扣留,并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相关侵权行为。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表示,山寨品牌面临的惩罚不止撤店。“这已经违反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除了撤店、没收鞋款外,品牌还将赔偿SKECHERS经济损失,并被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Air Jordan死磕五年

消费者王女士近日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乔丹不少在售运动鞋款式和配色与Nike、Asics等品牌的华莱士、鬼冢虎等系列运动鞋极为相近。北京商报记者随后走访发现,乔丹运动鞋售价约为199元,Asics和Nike运动鞋则高达900-1000元,差距巨大。

近几年,民族品牌乔丹一直处于“风口浪尖”。该品牌与美国“飞人”迈克尔·乔丹的诉讼案件经过四年的拉锯战后终于在去年12月尘埃落定。

去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宣判,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乔丹体育”)对“乔丹”的商标使用权侵犯了美国篮球明星Michael Jordan的在先姓名权,违反商标法,应予以撤销。

2012年初,Michael Jordan通过代理公司起诉这家来自福建的乔丹体育公司。前者以乔丹体育争议商标的注册损害其姓名权,违反200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关于“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的规定等为由,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争议商标的申请。这场旷日持久的官司一直打到最高人民法院。

乔丹体育的快速发展有借助篮球明星Michael Jordan之嫌,但侵权判决的也或将对品牌去年4月重启的IPO进程产生冲击。邱宝昌表示,上市公司的诚实信用,遵守法律法规很重要。如果乔丹体育不停止侵权的行为,肯定对品牌后期的上市造成很大影响。此外,他认为,再使用乔丹作为商标是违法的。

北京商报记者 吴文治 王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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