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情境中的欺骗有许多形式,从彻底的谎言到只提出部分事实,不一而足。让我们看看以下例子:有一位人力资源经理,为组织里的某个职位,找到一位合格的候选人。但如果对方知道自己是最合乎资格的人,就可能在协商工作条件时取得优势(像是薪水、奖金、福利等条件)。因此,这位人资经理就有动机,要误导对方错估目前竞争的情况,而误导的做法有许多种。
有一种是直接撒谎,讲些完全不是事实的事,例如:「还有许多其他合格人选对这个职位有兴趣,他们的条件完全符合。」另一种则是在谈话时,完全不提有关这个议题的资讯,例如绝口不提究竟有没有其他人选,而这可能使得公司考虑聘用的这位人士,错误理解自己的情况。
但我们的研究显示,在这类协商当中,协商人员最可能使用的策略就是混淆视听。他可能会对候选人说:「我们公告周知这项职位出缺之后,收到超过一百份履历,再由助理筛选剩下十名候选人,每位都有绝佳的资历、技能及经验。」这些话可能都是事实,却传达出错误的印象,让人误以为还有其他合格候选人能够担任这个职位,但其实并非如此。
正如直接撒谎,混淆视听也属于主动的欺骗。但我们的研究显示,混淆视听运用了真实的陈述,而撒谎用的则是错误的陈述,因此,打算在协商时欺骗的人,通常倾向运用混淆视听,而不是撒谎。我和同事进行一项研究,调查了多项产业的550位从业人员,结果发现,打算欺骗的人表示,在道德上比较能接受混淆视听,较无法接受撒谎。
我们请研究的参与者想像自己在eBay.com卖二手车,而且告诉他们,如果真的把车卖出去,就能得到奖金。我们也告知参与者,这辆二手车在过去一年有些问题,而可能的买家有写信来问车子是否曾有问题。我们设计了两种情境,在情境一当中,参与者可以选择说实话,或是混淆视听。在情境二当中,参与者则是可以选择说实话,或是撒谎。情境一和情境二的参与者都知道,如果撒谎,成交机率就会最高(80%),说实话的成交机率最低(30%),而真实情况下的谈判协商情况通常也是如此。若他们采取混淆视听,成交机率则大致落在两者之间(60%)。
结果呢?在情境一当中(说实话或混淆视听),参与者选择要误导买家的比例较高(71%);而在情境二当中(说实话或说谎),虽然可能会赔上奖金,但误导买家的比例反而较低(55%)。
一项有趣的事实,能够解释为何大家采用混淆视听的机率高于撒谎,那是因为他们还是可以继续自认是个诚实、值得信任的人(毕竟,混淆视听讲的还是事实)。我们都想当好人,也希望别人认为我们是好人。其实,我们通常认为自己比别人更诚实。
对于这种人类共同的倾向,我最喜欢的例子是1997年《美国新闻与世界报导》(U.S. News and World Report)所做的一项调查。当时他们询问一千名美国人:「你认为谁最可能进天堂?」参与者的回应中,有52%回答当时的总统比尔.柯林顿,65%回答麦可.乔丹(可能部分原因是他所属的芝加哥公牛队那年赢了NBA总冠军),79%回答泰瑞莎修女。但猜猜看,调查最后得分最高、最有可能进天堂的人是谁?答案是他们自己,足足有87%。
但重要的是,我们研究发现,受到混淆视听方式对待的人,对这么做的评价要远低于使用混淆视听做法的人。使用混淆视听做法的人喜欢把重点放在自己「说的是真的」,好让自己的行为看来符合道德,但是,受到混淆视听方式对待的人,却会把重点放在自己「真的被骗了」,因此认为这就是不道德的行为。
我们除了检视混淆视听的施与受双方对这种欺骗形式的看法,也研究了混淆视听的短期与长期后果。我们邀请参与者参加一项与他人协商的研究。协商的议题只有一项:某项拍卖物品的价钱(例如一块土地),因此本质上算是零和游戏。换句话说,如果价格对卖家有利,就是对买家有害。
我们指示某些参与者,如果协商过程中被问到某些他们希望避免的议题,就采用混淆视听的方式。至于其他参与者,则是请他们诚实回答。我们发现,混淆视听能让协商人员赚到更多钱,但要付出代价:混淆视听会提高无法达成协议的机率,而且如果对方发现受骗(常会在事后发现),会大大损害欺骗者的声誉。
这一切都告诉我们,在工作情境中,如果想隐藏某些对自己不利的资讯,最好三思。虽然你在当下可能觉得混淆视听是最佳策略,但别忘了,一旦对方发现,他们还是会觉得你就是骗了他们,这可能会破坏你们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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