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着福建“母亲河”之称的闽江,连日来局部流域出现大面积网箱死鱼现象。尽管福建省调查组已经得出初步结论是“缺氧”所致,但渔民们并不信服(9月7日《北京晨报》)。
据报道,今年8月27日,古田县黄田镇库区网箱鱼类出现异常,28日开始死亡;古田县水口镇网箱养殖鱼类于8月29日出现异常,9月3日晚养殖鱼类呈大面积暴发性死亡。这次养殖网箱死鱼事件,对养殖户造成了重创,经济损失数以亿元计。而据官方调查得出的结论是“缺氧”所致,并排除了是因为污染造成,显然,弦外之音分明是“自然灾害”,肇事者是“老天爷”。
渔民对官方的调查结论不认同,并提出了他们质疑的理由,笔者对养鱼是外行,对官方“科学”的调查结论更无法提出反驳的理由,但我们都知道,鱼类尽管生活在水里,也是离不开氧,水里缺氧鱼肯定会死,但是,如果是正常没有受到任何污染的水域为什么会缺氧,即使因天气的原因缺氧,渔民们也会很容易的用人工方法增氧,这些养鱼户都具有丰富的养鱼经验,相信出现这样的问题是难不倒他们的。
渔民不认同官方的调查结论,还因为官方曾经有类似的“结论”忽悠过他们,从报道中也能看出,2000年年初,福建闽江上游沙溪河发生过一起严重污染事件,导致百公里流域上千吨鱼类死亡,而祸首则是上市企业福建三农公司;去年7月,福建另一家上市公司紫金矿业也借着雨势将大量污水偷排入汀江,导致部分河段污染及大量网箱养殖鱼类死亡。面对事实俱在污染原因,官方当时做出的结论却认为“初步判断死鱼水域周边主要水污染物排放企业排污状况与死鱼没有直接关联。”有着这样的“前车之鉴”,如今又出现更严重的死鱼事件,官方的“缺氧”结论当然不能让人信服。
就是论事而言,出现这样大面积的鱼类非正常“暴毙”,如果要说是“缺氧”而没有污染原因,几乎是不可能,即使有鱼死亡现象也不可能全部“共赴黄泉”,再说沿江上游不乏实际污染企业存在,企业偷偷排污现象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在遇到台风暴雨等能够掩人耳目的“偷排”机会时,某些污染企业就更不会轻易放过,本来相关部门对污染企业的监管就难如人意,特殊环境下的偷偷排放,监管部门更是难以察觉,而污染造成鱼类死亡后,污染水又顺流直下,仅靠从死鱼附近的水质进行检测,当然是“没有直接关联”。
其实,并非笔者刻意否定官方的调查结论,把死鱼事件的元凶硬往上游的污染企业身上拉,然事实情况在那摆着,具有丰富养鱼经验的渔民,也不可能会看不出死鱼是缺氧还是污染,官方做出“缺氧”的结论,笔者认为是颇有“苦衷”,如果做出是“污染”所致的结论,环境监管部门势必难辞其咎,地方政府的“面子”也会很难堪,这是其一,上游污染企业都是上市公司不好得罪,事关地方的财政和税收收入,一旦陷入“偷排”漩涡,势必会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减少对地方政府的贡献,非但如此,还必须承担给渔民造成的巨额损失及法律责任,相比之下,渔民最好得罪,一纸“缺氧”结论可以化解一切,甚至连渔民基本损失都不用陪,企业污染可以继续“符合排放标准”,监管部门同样能在“严格监管”中自我陶醉。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不乏出现用人的健康检验食品的安全,用鱼等水生动物的生命去验证污染的排放,渔民辛苦养殖的商品鱼一夜之间腐尸水上,相关部门却给出了“缺氧”所致的结论,余以为,做出这样的结论本身就很“缺氧”,不只是缺乏严谨的科学态度,有意回避了责任,袒护了污染,更揪心的是漠视了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