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看到报刊对犯罪分子从重从快打击行动的新闻,觉得真解气!
也经常看到“扫黄打非”行动对治理治安的良好结果,觉得早就应当这样!
后来又看到“双规”这个词,网友解释后才明白是共产党对党内人士采取得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交代问题的含义,觉得对这些当官的有人管了,真好!
渐渐的时间长了,莫名其妙的产生了一个想法。这玩儿意儿对吗?
企业管理者对企业的管理依据是企业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国家管理者对国家的管理依据肯定是国家宪法和各种管理法规。从这一点想开去发现——
1、从重从快?
是不是说由“从重从快”到“不从重从快”这个过程中由执法者去挑选一个阶段去执行,那么从重从快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如果这个是合法的那么其它没有从重从快处理的就是不合法的了?还是都合法?法律依据呢?
2、扫黄打非?
这一条是在宪法还是在刑法还是在民事诉讼法中有就不得而知了。如果有执行机关执行就是了,没必要拿着社会的污垢去宣扬是不是。如果没有这又涉及到刚才提出的问题了,法律依据呢?
3、双规?
如果说是共产党得制度,那么这个人首先应当执行国家的法律才是。因为此人还在国家的工作岗位上。如果是国家制度好像没有国家那个法律上见到过。
说这么多的意思是。事情虽然做的对也得到老百姓的拥护,但是它没有法律依据就很难解释。如果说你现在做的对,那就是你过去做的不对;如果说你现在做的不对,那为什么还做?
对国家法规随意性的解释和执行其实是从根本上对国家法律的践踏,其后果是不堪设想而无论当初愿望是多么良好!
一个企业管理者如果在这方面一脉相承,特别是CEO人物,当制度对待某个具体事务中不太有力的时候,凭借手中的权力很随意地在这个具体事处理上把制度抹掉,其后果也是不堪设想的。
来源:阿里巴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