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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网上留下的每句话、每张照片,咋就成了互联网公司的财产?

你在网上留下的每句话、每张照片,咋就成了互联网公司的财产?

你的注意力能持续多长时间?

中国社科院一份研究报告说,中国网民对于热点的关注最多持续 72 小时。

好像确实如此,一周前沸沸扬扬的微博版权争议现在看上去就已经彻底过去了。

当时新浪微博修改《服务使用协议》,规定微博成为了用户内容的独家发布平台,维权赔偿全部归微博所有,以及用户不得自行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微博内容。

由于大量用户,尤其是内容生产者开始质疑微博平台利用条款侵占用户版权和使用权。几个小时后,微博紧急修改了协议中新增的条款。只留下了禁止用户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微博内容的条款。

微博 CEO 王高飞出来解释说,更改《协议》只是防止第三方直接来微博抓信息,“如果有人在微博上发了违法的信息,被其他第三方转发了闹大了,最后我还要被请去喝茶。”

第三方显然是说今日头条,今日头条从今年 8 月开始做自己的微博,鼓励用户自动导入在微博上发的内容。不管是注意力有限,还是微博的说辞有用,反正现在谈这事的人不太多了。

不过好像也不太对。如果一个人在万达的商城里说话、自拍,万达说内容版权归它,理由是担心太古里拿走。

这样的理由,恐怕不会有人买账。但同样的事情,在互联网上就成了理所应当。

而这也不只是微博一家公司的事。

我们统计了 30 个中国互联网服务里对内容版权的规定

我们筛选了中国区 App Store 免费榜上前 50 个应用,这当中有 25 个你可能发布信息的应用。

不只是微博、微信这些常见的社交应用,还有快手、西瓜视频、全民 K 歌这类用户上传视频、音频的平台,以及京东、饿了么、美团等点评、评价的服务。

我们还补充了知乎、豆瓣、百度知道、网易云音乐、大众点评这 5 个用户经常发表内容或评论的平台。

最后一共是 30 个互联网服务:

  • 社交网络和问答:微博,微信,知乎,豆瓣,百度知道,百度贴吧,内涵段子
  • 购物和外卖:淘宝,闲鱼,京东,饿了么,美团,大众点评
  • 音视频服务:腾讯视频,快手,西瓜视频,全民 K 歌,网易云音乐,优酷,土豆,爱奇艺,UC 头条,哔哩哔哩,抖音,QQ 音乐,唱吧,火山小视频
  • 工具类:Face U,美图秀秀,搜狗输入法

从《用户服务协议》来看,如何使用用户信息,互联网公司大致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所有的权利都属于互联网公司所有,总共有 9 家。

“一旦接受京东的协议,即表明您主动将您发表的任何形式的信息内容(如商品评论,话题文章)的任何可转让的权利(如著作权、财产权),全部独家且不可撤销地转让给京东所有”

也就是说,写商品评论是帮平台免费撰稿。甚至其他平台复制抄袭了你的商品评论,侵权赔偿都不会属于你。

美团、快手、大众点评、Face U 都是这一类需要完全转移用户权利的服务协议。百度空间则要求和用户共享发布信息的版权。

淘宝、咸鱼、还有腾讯视频则是申明整个平台上所有的信息权利都归平台所使用。

淘宝网内的所有产品、技术、软件、程序、数据及其他信息(包括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等)的所有权利(包括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及其他相关权利)均归淘宝网服务提供者及/或其关联公司所有。

第二类,不强制要求转移你的权利,但是平台独家拥有使用权,只有 2 家。

百度外卖、饿了么这两大外卖平台的《用户协议》对于独家使用的描述都很统一。

“用户发表内容的知识产权独家排他性地无偿转移给平台使用,并获得以平台自身名义维权后全部赔偿。”

也就意味着,你平时吃饭晒照的信息都只能让这两家平台使用。

第三类则是最常见的 ,信息的所有权还是你,但无条件的全部授权都属于平台,总共有 19 家。

“用户在平台上传、发布或传输的内容的知识产权归用户所有,一旦您使用我方平台服务即代表了您同意在全世界范围内,永久性的、不可撤销的、免费的授予我方对该内容的存储、使用、发布、复制、修改、改编、出版、翻译、据以创作衍生作品、传播、表演和展示等权利以及再授权给其他第三方以上述方式使用的权利。”

永久性、不可撤销、免费、可转让是这种用户协议中最常出现的默认要求,对于用户来说,这意味着即便拥有版权,你所发布的任何信息已经成为应用服务商可以随意使用的资源。

微博、知乎、微信公众号平台、优酷、土豆、爱奇艺、网易云音乐、UC 头条、百度知道、内涵段子、哔哩哔哩、搜狗输入法、美图秀秀、全民 K 歌、抖音、QQ 音乐、唱吧、西瓜视频和火山小视频等都是这种全面授权的模式。在这种协议里,虽然申明了用户拥有著作权和知识产权,但是重要的改编、出版等权利都授权给了平台。

在用户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平台可以出版,甚至把你的文字改编成网剧,并且不用支付一分钱版权费。

同样是承认用户版权,并通过《协议》授权用户使用,知乎和豆瓣则显得很克制。仅仅是拥有免费的、不可撤销的、非独家使用许可,用于各类平台本身的产品和服务上。

而你可能没有意识到的,你发布的弹幕,哔哩哔哩也有权展示、散布及推广。除了文字信息,你制作的视频、音频上传后使用权也不是你的。

“用户同意授予平台所有用户发表的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免费、不可撤销的、永久的、可再许可独家使用权许可”

全民 K 歌、抖音、QQ 音乐、唱吧在用户协议中都明确,用户必须为自己上传作品是否侵权负责,以及平台可以无条件地使用你们的作品。

最令快手用户在意的是第十八条知识产权中的内容:

用户应对其所提供作品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完全责任。

用户同意快手对于用户上传的作品在全世界范围内享有免费的、永久性的、不可撤消的、独家的、完全的许可和再许可权利。此许可和再许可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此作品的著作权等权利。

用户同时承诺, 不就上述作品以及上述作品的改编作品对任何第三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许可使用。

这三句条款意味着快手将不用因为平台内容侵犯他人版权而负责赔偿,以及可以无条件使用用户上传的信息,并且独家享有全网播放权。

同样是无条件使用用户作品,今日头条旗下的西瓜视频以及火山小视频都在用户协议中申明,用户上传视频后,默认将作品的发行、传播、改编等权利免费、永久不可撤销地授权给平台。

明明是自己的脸,拍出来的照片版权也不属于你。

“一旦使用 Face U 拍摄照片上传到服务器中,则视为您将信息的版权永久授予我们。我们将对照片享有对信息存储、核查、展示等权利。”

可以得出的结论是:明明需要用户和平台共同承担的版权审核责任,变成了用户需要自行承担。而用户创造出来的作品,从文字到照片,使用的权利和利益都免费地转移给了平台。

原本只是用于规范用户使用行为的协议,为什么最终变成了一份“安装即接受”、“所有权和维权赔偿都归我”、”违法责任用户承担“和“更改不需要通知你”的条款?

那份没人愿意读下去的万能协议

“我已阅读并同意以上用户协议”。

如果说这世界上有什么谎话不会让人于心不安,上面这句肯定是其中之一。

根据英国最新的调查,只有 7% 的用户会在注册的时候阅读《用户服务协议》。但我们都知道,这份调查真正说明的问题大概是 7% 的人撒了谎。

大多数人签合同的时候,不管去公司入职、还是租房,一般都不会直接签名,多少要翻一下,或者看一眼合同上的内容。

而线下,我们经常接触到的纸质合同都不会太复杂。无论是银行开户,还是运营商开卡,或者签订租房合同,它们的协议基本上也就是一两页纸。

银行客服或者房地产中介还会手把手地指出合同上需要注意的事项,并确认你知道后才会让你签字。

但你在网上点“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服务协议》”,大概真的不会看它。因为用户协议实在是既枯燥又太长了。

如果你想要弄清楚腾讯各项服务的用户协议条款,首先你要去研究《腾讯服务协议》,这其中有 6667 个字。而在使用腾讯某一特定服务时,该服务可能还会另有单独的协议。

大部分互联网服务的协议都接近腾讯的规模。根据统计,互联网用户每年需要同意 1462 条隐私政策。如果用户每条都会仔细阅,这需要花费 244 个小时才能读完它们。

一天看 8 小时,你得看一整个月。

《用户协议》就是互联网公司获取用户信息的免责手段

美国在线(AOL)是从拨号时代就开始帮用户接入互联网的公司,也是帮助互联网进入美国大众视野的先锋。

1994 年,AOL 惹上了大麻烦。《华盛顿时报》报道了美国在线 AOL 直接出售用户个人手机号码给广告营销公司。这篇报道第一次大范围地引发了关于互联网服务用户隐私的争议。

随后,美国在线 AOL 在没有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对服务条款进行了修改。默认用户同意美国在线可以把用户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发送给广告公司作为营销使用。

虽然 AOL 后来撤销了相关条款,但互联网公司通过用户协议尽可能多的获取权利这件事情,没争议就默认继续了下去。

4 年后,一个更成功的互联网公司通过《用户服务协议》和新的商业模式解决了拿你的信息打广告的问题,它就是 Google。

在 Google 的用户服务协议和用户隐私使用条款中,这家互联网巨头详细描述了收集用户信息的方式并如何应用在 Google 自己的广告服务中。

不只是搜索引擎,Google 旗下其他服务也承担着收集用户信息的作用。直到今年 7 月之前,每一个 Gmail 用户的邮件内容都会被用来分析用户习惯打广告。

没有像 AOL 成为轰动互联网的争议,因为 Google 并没有把用户隐私数据交出第三方广告公司,它自己控制信息、自己控制广告栏,收钱把广告打给特定用户。

今天地球上最大的社交网络 Facebook,也是在《用户服务协议》的帮助下一步一步让用户允许 Facebook 公开自己更多的数据。

2010 年在旧金山举行的 Crunchie 比赛上,25岁的 Facebook CEO 马克·扎克伯格表示,隐私已经不再是“默认的社会规范”。

中国发生的事情没有太大区别。硅谷大公司做的事,基本上这里也都发生了。现在还演化到手机厂商通过《用户协议》让你交出其它服务的数据。

今年 8 月,腾讯和华为陷入了一场关于用户数据隐私的争论。华为以打造人工智能功能为由,在新推出的荣耀 Magic 智能手机中收集用户微信聊天记录等信息。

腾讯指责华为夺取用户隐私数据,而华为则表示这是得到用户授权的正常行为。

这并不只是华为一家,实际上,在小米云服务的《用户协议》中也明确写着:

用户使用本服务即表示用户同意根据小米公司隐私政策收集和使用有关用户及用户使用本服务的某些信息。用户进一步同意,基于向用户提供本服务和其中任何功能的目的,小米公司可收集、使用、传输、处理和维护与用户帐户有关的信息。

最终,这依然是我们自己的选择

讽刺动画《南方公园》 15 季第 1 集的主题就是互联网公司的《用户服务协议》。

在剧集里,主角 Kyle 没有阅读苹果用户协议就开始使用 iPad 。随后,乔布斯(播出时还在世)把包括主角 Kyle 在内的三个没有阅读就同意 iTunes 用户协议的用户关押起来,进行可怕的人体实验。

现实当中,虽然当然不存在因为签 iTunes 协议被变成人体蜈蚣的情况,但也有极端的例子。

2011 年,诉讼缠身的互联网探索者亚伦·斯瓦茨自杀了。他在自杀前被判 35 年监禁,因为他违反了学术期刊库 JSTOR 的用户协议,下载并对外公开只对学生和研究人员有限度开放的付费论文。

不过这些都是极端例子。这么多年来,互联网公司通过冗长的协议拿到各种权利,根本原因还是因为它并没有直接让你觉得有什么不便。

这不是说你的数据很安全。你大概可以相信 Google、腾讯这些大公司对于数据安全是谨慎的(或者,可以么?)。但你能信任一个随时可能倒闭,届时得变卖一切的创业公司么?

说实话泄漏信息很少对你产生可见的影响。大部分人说的大部分话语、拍的大部分照片,对作者自己来说,并没有变成钱的可能。

比较明显的是内容被分析之后带来的广告。有时候你在京东搜索过的商品,出现在百度的广告里。或者淘宝里看了没买的东西出现在微博的推荐栏,会让你觉得有点意外。

如果你在餐厅和朋友吃饭聊到酸奶,下楼路过沃尔玛的时候店员过来说,听说你要买酸奶,这里有……大概会吓到不少人,但在互联网上这样的情况每一秒都在发生,而我们已经习惯了。

越来越便捷的数字生活正以一种看似荒谬,但却又合理的方式转变着我们对于权利、隐私使用的态度。

大众点评让用户再也不用冒险试错。上传地理位置信息,可以让用户快速使用地图应用到达目的地。用户再也不需要记住朋友的生日,因为无数服务会给提醒。

这些都是免费的。你能想象每次用 Google 或者百度搜索,要交给它一块钱么?或者微信每个月收你 20 块的功能使用费?微博帮你保存发出的照片,每月收 5 块钱管理费?

这些公司虽然不像银行那样网点随处可见,但在它们背后同样有高昂的运作成本,数据中心、网络带宽、营销费用和越来越多的员工都是成本。

百度 2016 年已经有 4.6 万员工,构建起腾讯的服务背后是 4 万多员工,阿里巴巴则有 3 万 5 千人。事实上,对比 1960 年全球市值前十的公司,和今天市值前十的公司。尽管今天这些公司过半做着互联网生意,但雇佣的员工并不比几十年前的制造业少。

为了免费和便利,用户出让了一个又一个权利和隐私。

什么隐私不适合让互联网公司获取。这个领域范围始终在变化,但不论怎么变,总是在收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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