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雷切尔•博茨曼(Rachel Botsman)与路•罗杰斯(Roo Rogers)在其出版的书籍《我的就是你的》(What’s Mine is Yours)中对共享经济模式做了详细的描述,包括其产生的原因及表现形态。该书的内容是第一次系统性地对消费领域的共享经济(两位作者称之为“协同消费”)进行论述,这也把全社会对于这一模式的认识带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作为一个新生的而且在不断演进的思想,可以说,目前全世界对于共享经济尚无统一的定义。学者以及业界对于这一新经济模式的理解,有着不同的认识和侧重。除了我们最常看到的“共享经济(Sharing Econcomy)”之外。还可以的看到一些对于共享经济的不同角度名称,这包括:“协同消费(Collaborative Consumption)”、“点对点经济(P2P Economy)”、“网格经济(The Mesh)”、“使用经济(Access Economy)”、“按需经济(On-Demand Econcomy)”以及“零工经济(Gig Economy)”。这些叫法分别来自于不同时期和不同学者对于共享经济的认识。下面我们一同来看看这些不同的称谓的含义。
1.协同消费(Collaborative Consumption)
这是早期对于共享经济模式的叫法,这种叫法更侧重于消费领域,是指对于某一商品或服务的使用不局限与某一个个人,而是一群人共同使用,其成本可以通过这一群人的消费来进行分摊。
2.点对点经济(P2P Economy)
在国内,点对点(P2P)是特指互联网金融的一种模式。而在国外,P2P则覆盖更广泛的商业范围,这种定义是指那些建立在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商业行为,个体之间通过第三方的平台以租、售、借或者分享的方式与他人进行物品或服务的商业交换,而不是与某个生产销售商品或服务的机构组织发生交易,实现端到端的信息直接沟通、交易,打破中间环节和中介服务。
3.网格经济(The Mesh)
Mesh的原意是一种网络形式,Mesh网络是指“无线网格网络”,是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的关键技术之一。在向下一代网络演进的过程中,无线是一个不可缺的技术。无线mesh是一个动态的可以不断扩展的网络架构,任意的两个设备均可以保持无线互联。最早用Mesh来定义共享经济这种模式的是在2010年,丽萨•甘斯基(Lisa Gansky)在她的书籍《网格经济,为什么未来的商业是共享》(The Mesh, Why The Future of Business is Sharing)中提出。这种定义强调,人们通过网络数字技术去接触使用到他们需要的商品或者服务,同时强调互联网社交媒体在连接人与人之间的价值,如脸书(Facebook)和推特(Twitter)等公司。
4.零工经济(The Gig Economy)
Gig原指任何一种工作,职业,任务,在这里被赋予新意。这种定义描述了共享经济的一种工作雇佣模式,即共享经济模式下,通过平台提供了更为弹性和灵活的工作模式,人们不再长期受雇于某一组织或机构,他们只在某一时间段提供某种特定的商品或者服务。美国的The Daily Beast网站在2009年1月12日刊登的文章《零工经济》一文中首次提出这种使用方式。而今年美国大选期间,民主党候选人希拉里•克林顿也以“零工经济”来泛指共享经济模式。
5.使用经济(Access economy)
这一提法来自于杰里米•里夫金(Jeremy Rifkin)的书《使用时代》(The Age of Access)。关注共享经济的最重要的一个特点,即使用权优于拥有权。未来对于许多物品和资产,人们不追求一定要拥有它,而是考虑使用的过程。比如我不一定需要拥有一个DVD影碟,我只是需要观看影片的那1-2个小时,我不需要一直拥有它,只需要它的使用价值。
6.按需经济(On Demand Economy)
按需经济是近期提出的一个概念。这一概念从满足人们的需求出发,核心是指,人们所需要的产品和服务能够通过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技术快速获取,并达到最有效。比如,当我们需要一部车从甲地到乙地的时候,我们希望离我们最近的那一部能够满足我们的旅程需求的车辆能快速来到我们面前。而这一切对于信息的沟通速度和效率,以及通过大数据的供需匹配的要求很高。
可以说到今天,作为一个新的经济模式,全球范围对于共享经济的定义仍没有完全统一的叫法,大家对于共享经济的内涵、边界和模式仍处于探索当中,也许在未来,人们还会有对于这一模式的新的叫法。但其核心的思想是指:人们通过一个第三方的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的技术平台,将闲置的或者盈余的商品、服务、经验等以有偿或者无偿的方式提供给需求者。共享经济强调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突出“使用权”而非“拥有权”,强调开放、去中心化的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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