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7日晚间,中国第一宗信息型操纵证券市场刑事案件宣判近半年后,对涉案的上海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纪律处分,撤销其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取消会员资格;对主犯泽熙投资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徐翔,以及泽熙投资总经理助理、风控合规控制人徐峻,徐翔之母、泽熙投资实际控制人郑素贞,加入黑名单并予以公开谴责,取消其通过认定方式取得的基金从业资格。
由于刑事判决已生效,从法律层级效力看,证监会不会再行政处罚,基金业协会此次为纪律处分。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拘留、其他。依据是诸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
纪律处分是党团组织对内部成员做出的,有警告、严重警告、留党(团)察看、开除等。
徐翔案是国内第一宗信息型操纵证券市场刑事案件,徐翔等人实际非法获利93.38亿元,持有东方金钰定增股票1.44亿股。其中,徐翔等人在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接盘后在二级市场抛售获利49.78亿元,徐翔单独获取大宗交易减持分成款21.24亿元,徐翔等人共同获取大宗交易减持分成款15.91亿元,王巍在二级市场竞价交易获利6.45亿元。
据青岛检察院的指控,2010年至2015年,徐翔单独或伙同王巍、竺勇,先后与13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或实际控制人(均另案处理),合谋控制上市公司择机发布“高送转”方案,引入热点题材等利好消息;徐翔、王巍基于上述信息优势,使用基金产品及其控制的证券账户,在二级市场进行涉案公司股票的连续买卖,拉抬股价;徐翔以大宗交易的方式,接盘上述公司股东减持的股票;上述公司股东将大宗交易减持的股票获利部分,按照约定的比例与徐翔等人分成;或者双方在共同认购涉案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后,以上述方式拉抬股价,抛售股票获利,或实现股票增值。
青岛中院对徐翔、王巍、竺勇操纵证券市场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审理,公诉方青岛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对徐翔、王巍、竺勇三位被告提起公诉,检方指控,2010 年至2015年,被告人徐翔单独或与被告人王巍、竺勇共同与13家上市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另案处理)合谋,共同操纵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
或许几年后,一支名为“徐翔概念”的股票会出现在上证。当然,这是玩笑话。
消息整合自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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