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什么样的新产品适合申请专利?
问:我们企业在研发新产品的时候,在手袋里面植入高科技的电子材料,我想请教一下,这方面可以申请专利吗?有哪些电子材料可以组合?
王琴:按照你刚才的陈述来讲,如果你是在材料上做一些突破,即使是对材料本身进行的改变,或是利用别人的材料进行组合但产生了新的进步或改变,这样的创新原则上属于做专利保护的范畴。如果你将产品模块组合起来,只要不是简单的叠加,而是可单组合生成新的功能或解决一个技术问题,依然可以去做专利保护。
我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有些婴幼儿的鞋子上面有LED灯,这就是组合,第一个把鞋子装上LED灯的人是有申请专利的。有一个台湾发明人,以70万美金的价格把空气胶囊结构发明专利卖给了耐克,他把空气胶囊结构运用在鞋底,从而减轻脚部在经常运动下而产生的不舒适感。
近期有一个客户做了一个鞋垫,将一种特殊的硅胶材料结合来做的一个小产品,现在卖得不错,他就申请了全球的专利保护,我们帮他申请了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专利。如果你只是在材料上进行突破,或者将现有材料作结合进行了突破,只要做个前期的检索分析,如果没有相类似的技术在线信息公开,是可以申请专利保护的。
郭智:在手袋里面植入高科技的电子材料能否申请专利,这个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是技术方案,如果这个植入高科技的电子材料的手袋解决了某一具体的技术问题,并具有相应的技术效果(例如手袋结实耐用了,或防水了,或丢失后能够方便找到了等技术效果),则可以考虑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如果没有解决某一具体的技术问题,并具有相应的技术效果,则不能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
其次,电子材料可以组合,但是这种组合最好是能够达到1+1大于2的效果,如果组合的电子材料还是各自的独立技术效果,则创造性不是很大。
另外,如果这种植入的高科技的电子材料具有改变手袋外观的技术效果,则可以考虑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例如将反光材料做到手袋外表面,不但是新外观设计,而且可以使手袋使用者夜晚出行时不易被机动车撞到,解决安全问题。
问题二:产品有专利打假却很艰难,应该如何应对?
问:我们企业有一款新产品申请了专利,后来发现产品被人模仿、被侵权了,我们当时也投入人力和财力去打假,但过程很困难。中小企业应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王琴:很多客户都会问我们一个问题,到底中国的专利有没有用,因为中国的专利诉讼赔偿金额不像美国那么高。我们面对的是专利制度和诉讼制度到底对诉讼金额的赔偿有多大的支持力度。在今年1月1日之前,中国的赔偿金额是1万到100万,在实际的执行中,如果没有特别的证据能够证明侵权人的获利或专利权人的损失,一般发明案的赔偿金额在30万,实用新型在10-20万,外观专利在5-10万之间,这个赔偿是很低的。
今年中国法院的态度是支持专利权人,考虑更多专利权的损失,现在支持法院主动调查,有一个银行U盾的案例赔偿金额达到了5000万人民币。
此外今年专利法的修改法案已经出台,额度有了很大提升,建议稿中提出的酌情判赔金额在10万-500万。如果只是一个小卖家,如果查到侵权事实成立,可能就会直接涉及到10万以上的赔偿。
我们通过法院在电商平台调取了销售数据,甚至大家在微信聊天过程中涉及的数据都会成为赔偿金额的证据,因为法院可以直接向京东等电商平台、腾讯等社交平台直接调取相关数据。
郭智:专利权既是矛,又是盾,可防守,可进攻。
目前的市场环境比较复杂,一两个专利保护一个产品的时代已经越来越不行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必须根据产品的更新换代,不断的丰富自己的产品专利池,形成既有发明专利,又有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既有方法专利,又有设备、系统专利。形成自己的产品专利池后,使竞争对手不易介入,不敢介入。
在遭遇专利侵权时,维权方式是多样的:
1.自行和解: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这种方式迅速、友好地解决纠纷,可以留下继续合作的空间,节约人力、物力、财力。
2.向专利管理机关申请调解和处理,依靠行政手段责令侵权者停止侵权并对其进行处罚。其调处范围包括:专利使用费纠纷、专利奖励费纠纷、专利申请权纠纷、专利权归属纠纷、专利合同纠纷、专利侵权纠纷等。这种方式的好处是程序简便、处理快。
3.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者停止侵权并赔偿因侵权造成的经济损失。这种方式可以有效的打击竞争对手,巩固已经拥有的市场优势地位,而且可以从侵权人手中得到一笔补偿金。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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