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认为某样产品有创意,就较可能会喜欢、分享和购买它。但每个人对「创意」呈现的样貌,看法不见得一致。
杰弗瑞.鲁文斯坦(Jeffrey Loewenstein)和我最近发表一项研究,检视在美国和中国这两个世界最大经济体中,有哪些功能特性可显示产品有创意。我们发现,对于产品如何显得有创意,这两个国家的看法不同。比方说,美国人喜爱且觉得创意十足的产品,中国人看来可能觉得微不足道。对照之下,中国人觉得有创意的产品,美国人可能觉得缺乏独特性。
所有产品都有一系列的特性;我们找出了26个特性的线索,是中、美两国至少有一国文化认定与创意相关。知道这两种文化认为哪些线索代表创意,然后了解双方对那些特性的看法不同,有助于了解这两种文化各自如何看待创意的心理。
以下清单列出的是中、美两种文化都认为能代表创意的线索:
- 典范转移。一项产品或流程代表思维出现重大改变
- 突破。做一些别人无法完成,或是认为不可能完成的事情
- 潜力。这项产品或流程,开启了未来的许多可能性
- 稀有。 某项产品或流程很独特
- 改变用途。调整某个情境中的某样东西,让它应用到另一种情境里
- 惊讶。某种东西引发的情感反应,例如惊喜或惊愕
- 艺术。产品或流程的美学
- 结合。把通常截然不同的功能、特性或其他层面整合在一起
- 高科技。与科技的角色有关
- 欢乐。做某件事涉及的快乐或趣味
美国人只看这份清单上的线索,但中国消费者会考虑更广泛的线索,来判断某样产品是否有创意。对中国人来说,构想有突破性还不够;他们也会检视构想本身是否有验证过的广泛吸引力。
例如,我们看到最显著的差异之一,取决于产品是不是针对大众市场。中国人认为,光是「产品针对大众市场」这项事实,就显示这个产品有创意。但美国人认为,为大众市场设计,并不会使产品变得有创意。例如Apple Watch,它的表现不如预期。苹果公司的广告宣传Apple Watch 是第一个大众市场穿戴式装置。我认为,这项产品在美国表现不如预期的一个原因是,苹果销售这个产品所用的词汇,让美国人觉得跟苹果公司很不「搭调」,因为美国人一向认为苹果公司代表创意和用不同方式思考。讽刺的是,根据我们的发现,这项策略在中国可能会相当有效。
另一个重要的线索是,这项产品是否被描述为一个品牌。在中国,谈论品牌或让人想到某个品牌名称,与创意极为协调契合。但对70%的美国人来说,谈论品牌可能会扼杀他们对「这项产品有创意」的看法。如果你的目标是销售一项创意产品(而不是销售过去已有良好表现的产品),谈论品牌就会使美国人把你的产品归类为「没有创意」。
还有其他几点,是美国人和中国人意见分歧之处。比方说,如果一个构想拥有极高的社会认可,例如,脸书按赞、集资网站有人愿意Kickstarter投资、下载,中国人就会认为这项构想极有创意,但美国人不以为然。同样地,构想的线索若是与时尚、可信度(例如,有名人背书支持)、可行、广获使用和方便使用有关,美国人就不会认为有创意,但中国人认为这些线索是创意的关键。
我们认为这项调查结果显示,当美国人表示某项产品有创意,他们指的是产品「独特」。所以,产品特性如果传达的讯息是它广受欢迎(例如构想是否时髦,或是有名人代言)、可行或易于使用,可能只是显示这项产品很普遍,并不独特。另一方面,中国消费者认为,未获广泛认可的新构想一定缺乏创意,所以为什么要注意它们?
行销人员传达构想,以及决策主管选择要执行哪些构想时,应该将焦点放在符合目标消费者认可的创意线索和特性上。
文 | 珍妮佛.穆勒(Jennifer Muel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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