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遇到国外反倾销的时候,如果采取听之任之、消极回避的态度,大家不去应诉,那么就意味着把我们多年苦心开发出来的市场拱手相让,这块市场至少在长达5年的反倾销征税期内进不去,甚至更长的时间。
应诉不应诉,结果大不同
当我们遇到国外反倾销的时候,如果采取听之任之、消极回避的态度,大家不去应诉,那么就意味着把我们多年苦心开发出来的市场拱手相让,这块市场至少在长达5年的反倾销征税期内进不去,甚至更长的时间。即使5年后取消了反倾销税,原有的进口商早已有了新的进货渠道,来之不易的市场份额便将毁于一旦。更为严重的是,由于不去应诉,反倾销将会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引起连锁反应。退出这个市场的商品急于涌入另一个市场,一时间数量猛增,必然会引发又一场低价竞销,从而诱发新一轮反倾销,形成恶性循环。
有人认为,应诉不一定能胜诉,所以也就不去应诉。诚然,应诉不可能保证百战百胜,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通过应诉,能够大大提高取胜的机率。近年来,我国出口企业反倾销应诉能力不断增强,在国外对我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案中,我方胜诉率明显提高。据WTO最新统计,近几年,我国出口产品反倾销案件的绝对胜诉率(无税结案)已经上升至35.7%。1997年以来,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组织的22起反倾销案应诉,在已经结束的案件中,大约一半的案件获得胜诉,还有一些案件通过应诉取得了比较低的反倾销税率,从而使通过应诉保住市场的案件占已结案总数的近70%。从我们法尔胜的实践看,十年间我们已经应诉的3起反倾销案件,2件获得了胜诉,胜诉率达2/3,通过应诉取得了胜利,我们保住了美国这个大市场。
有些企业为何不愿去应诉?
一是舍不得支付高额律师费用。打反倾销官司,聘请外国律师,费用的确高昂,但是,我们应该学会算账,要算算不应诉失去市场的大账。再说,反倾销应诉,其律师费用一般按出口量多少分摊。如果大家都去应诉了,分摊下来的费用相对也就低了。
二是有些企业怕麻烦。打反倾销官司,确实需要花费很大的精力。但是,为了保住我们的市场,应诉工作再忙再苦再累也是值得的。我们出口企业既然已经走上了外向型经济发展之路,就应该与国际接轨,要善于应对涉外纠纷,学习打洋官司。通过反倾销应诉,可以使我们学到很多知识,可以提高我们企业的应变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是有的企业想坐享其成。让人家去应诉,一旦打胜了,我同样可以继续出口。针对这一现象,近年来国家对反倾销应诉工作确定了一条原则,谁应诉,谁受益。这一措施对于维护应诉企业的利益是十分必要的。
果断应诉、积极应对
——反倾销成功的前提
1.一旦立案,果断应诉,并快速作出反应,这是反倾销应诉成功的前提。
从美国的反倾销程序看,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一般在立案后的25天内召开听证会,应诉企业必须在这之前提供以下材料:
①公司前一年对美国出口涉诉产品的数量、金额、批次;
②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公司章程或类似文件;
④公司组织机构图,董事会、股东大会名单及决议样本;
⑤公司前两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出口销售账目复印件。
在反倾销立案后的45天内,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便将对是否构成“伤害”的问题作出初裁。如果在这段时间内,听不到来自应诉方的抗辩意见,只有起诉方的一面之辞,那么,就有可能裁定为百分之百的“有损害”。如果我们能快速反应,并能准时参加初裁听证会,有可能案子将以无损害结束。即使不能结束,对案件下一步发展也是有利的。起诉后45天,美国商务部会发出一份调查问卷,大约100页左右,要求一个月内递交答案。
再从欧盟反倾销看,时间更是紧迫,从立案到填答调查问卷只有40天时间。调查问卷厚厚一本,全部英文,工作量相当大,在这段时间内需要加班加点,日以继夜,否则来不及完成。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向欧盟委员会递交所有文件和问卷,那么,欧盟将视为不合作,从而拒绝受理,所以不能有一点拖延。
2.选择和聘请实力强、知名度高、信誉好、从事反倾销应诉业务经验丰富且胜诉率显著的律师,这是反倾销应诉成功的关键。
在选聘律师的诸多标准中,最重要的要了解其以往承办的反倾销案件胜诉率高不高。2000年当我们法尔胜遭到美国反倾销后,许多律师毛遂自荐,纷纷找上门来。结果,我们经过多方面了解,选定了一家以往胜诉率很高的美国律师事务所。
根据我们的体会,选择律师时,还需了解对涉诉产品或类似产品以及相关产业的熟悉程度。同时,所选律师既要精通法律,又需具备财务技能;既熟悉起诉国国情,又熟悉中国国情;既了解中国法律,更了解起诉国法律。而且最好选择有中国律师的外国律师事务所,这样在应诉过程中便于沟通。
关于律师费用,国外以小时计价,我们中国企业难以承受,可以采用包干价。为了调动律师的积极性,在合同上可以写明,如果打胜了,再奖励多少。
在反倾销应诉过程中,律师的作用至关重要,所以企业参与应诉人员一定要与律师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
3.组织一个熟悉情况、反应敏捷、办事效率高的应诉班子是反倾销应诉成功的基础。
应诉工作千头万绪,面广量大,时间紧迫,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专门班子,才能出色完成任务。参加应诉工作的人员既要精通生产、销售、财务等各道环节的业务知识,充分了解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又要具备认真、严谨、不怕吃苦,能连续作战的精神。
在核查中,每个关键部门(财务、人事、生产、销售、公司办公室等)都要有专人负责,每个部门对核查人员提出的任何问题以及提出这些问题的目的都要有透彻的理解,以便泰然应对。从生产的成本会计师、销售部门的财务总管、本案负责联络的人员以及挂帅的领导人员都要非常认真负责,容不得一点马虎。实际上,只有他们才对自己企业、自己部门的情况了如指掌,对方要求了解的方方面面,他们最清楚。在核查之前,参加应诉的人员必须明确分工,谁出面回答问题,谁在场外准备材料,核查时,上场的人员不必多,但要了解情况全过程,又要反应快。
反倾销现场核查的结果与最终如何裁决有很大的关系,所以一定要全力以赴,绝不能掉以轻心。
“谁应诉,谁受益”
——反倾销工作的有效原则
为了鼓励出口企业在遭遇国外反倾销时的应诉积极性,为了维护应诉企业的利益和反倾销胜诉后的正常出口秩序,国家明确规定了对外反倾销应诉中“谁应诉,谁受益”的原则。近年来,在有关部门的积极推动下,这一原则已在一些案件中得以体现。在国外对我出口产品裁定”单一税率”时或应诉取得全胜的情况下,参加应诉的企业有权继续出口,而未参加应诉的企业则不能再继续出口。事实证明,”谁应诉,谁受益”的原则是完全必要的,现在的问题在于这一原则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落实。
以法尔胜为代表的钢丝绳应诉企业在美国反倾销案中取得全胜后,国内一些没有参加应诉的钢丝绳企业又开始新一轮出口美国的竞争。我们希望“谁应诉,谁受益”的原则能够有效地得以落实,从而使应诉企业的正当利益得以保障,使我国钢丝绳出口得以健康、有序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