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1月26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近日,一则“杭州一位微信公众号编辑患上焦虑症,哭喊着要干活”的新闻,让大众的视线再次转到了弹性工作者的身上。在许多人的眼中,弹性工作者们或许很自由,每天没有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不用挤公共交通赶早赶晚;他们或许很轻松,一台电脑、一部手机就能将工作做完;但是,当弹性工作者们遇上春节,他们的工作能否算作加班?在家庭与工作中,他们又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呢?对此,本报联合微信公众号“有你安Union”发起调查,结果显示:三成的受访职工会选择在春节工作。
春节赶做微信 杭州小伙放弃探亲
春节,往往是全家人难得团聚在一起的日子。在这特殊的日子里,弹性工作者是否还会继续工作?在调查中,29%的受访者表示自己会选择在春节工作,90后的新职场人陈辉正是他们中的一员。
“我们公司主要是做教育类的微信运营,因此很多时候都要配合家长和孩子的阅读习惯制作、推送微信。”作为一名后台的“微信小编”,陈辉表示他负责拍摄、剪辑、后期PS以及制作等诸多工作内容。虽然前期有些资料可供使用,但是真正将一个微信做完推送给读者们,还是需要大半天的时间。“而且根据以往的数据来看,春节一般是我们的微信公众号粉丝阅读量最大的时段。所以,我们今年还特地在这段时间内每隔一天推出系列内容,供粉丝阅读。虽然我们另有一个同事与我搭档。但是我简单算了一下,除夕、初四两天的微信制作还是少不了。”身为杭州人的他表示,今年由于工作的原因,他甚至连回家的火车票也没有买,“不过父母也理解我。这不,他们买了初四的车票,说要带着我爷爷奶奶,四个人一起来上海看看我。”
陈辉的春节安排也是许多弹性工作者们的真实写照。一名从事电商客服的受访者就在后台留言中表示,虽然快递春节期间不再收件,但是自己仍然要一刻不离地坐在电脑前回答每一名顾客的问题,“今年春节,我也就安排了初一和父母一起走走亲戚。”
是否算作加班?
网友意见相左
随着移动办公的普及,越来越多职场人的办公地点从四方格子间转向了自己的家中,工作时间也从早九晚五变相延长到了24小时。在调查中,64%的职工认为春节期间,一些弹性工作应当算作加班。
网友“Richard”在留言中认为,soho式的移动办公已经流行,如果在家里工作也能为单位创造价值和效益,那么就应该算作加班。与他观点一致的还有网友“小畏”,他表示凡是在春节期间做和工作沾边的一系列事情,都应视作加班。当然,也有人对此提出质疑:“如果在家做做微信也能算是加班,那么是不是太对不起在外值勤的交警、环卫工等劳动者了?”
职工阿伟表示,是否在春节期间算作加班应该视具体的工作内容以及工作强度来定,一名正在清扫马路的环卫工和一名在家做微信的小编,这两者的工作内容、强度完全不能比较。“而且一般制作一条微信需要1至2个小时左右的时间,难道这也算加班?这样的加班费未免也太好赚了吧!”
对此,上海唐毅律师事务所的邵敏杰律师认为,对于弹性工作者们而言,春节期间是否算作加班,要以公司与职工的约定为准。“举个例子,如果老板在除夕当天告诉职工,这份工作需要在第二天交出来的,那么就能算加班;反之,如果老板在除夕当天表示,这份工作可以节后再交,那么即便是职工自己选择在春节期间处理工作内容,也不能算作是加班。”
节日开工职场人最看重加班费
在关于“如果在春节接到临时任务,你会争取加班费吗?”的这个问题中,半数的受访者明确表示会为自己争取加班费。
网友“太之”就直言不讳:“春节去加班,就是想多拿加班费。等着节后人少了,再带家里人一起出去玩玩。”网友“Sunny”也赞同他的观点,她表示春节加班最大的动力就是三倍工资,“当然,另一方面春节加班也让我感到有价值。”同时,还有受访者建议,公司老板不妨可以考虑,在节后给这些坚持加班的职工发放些奖品以表鼓励,“毕竟人家大过年的还回来帮忙加班,很不容易。”
对于多数受访者关心的三倍工资问题,邵敏杰律师也提醒道:“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农历初一、初二、初三,这三天为法定节假日,而除夕为双休日的调休。因此,如果职工是在除夕当天被安排加班的,那么其加班工资应当为双倍,而非三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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