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科普事业发展新的里程碑,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科普法》。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科普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科普事业发展新的里程碑,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科普法》。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1、提高认识,依法推进科普工作的全面开展
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是科技工作紧密关联、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应该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围绕公众科普需求、政策环境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提出科普政策建议和发展对策。同时加强部门联合与协作,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组成“科普联合舰队”,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具有时代感的科普工作,形成全社会协同作战、齐抓共管的大科普格局。
2、加强制度与政策体系建设,完善科普管理运行机制
按照《科普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研究制定《湖南省科普发展中长期规划》、《湖南青少年科普活动指导纲要》,并将其作为湖南省中长期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制定市场机制下推动科普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提出鼓励和扶持优秀科普图书、影视作品创作的政策措施;建立科普投入的监测机制以推动全社会加大对科普工作的投入;建立健全农村、青少年、企业科普活动监测主体体系,建立科普工作统计制度和奖励制度。
3、进一步加大各级政府对科普的投入力度
据了解,目前北京、上海市每年安排科普经费人均1元以上,而湖南省省本级科普经费仅为0.13元。
4、加强科普场馆设施建设与管理
5、加强科普理论研究和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对新时期科普工作对象、内容、方式、手段、设施、组织及运行机制等方面的研究。实施科普图书出版工程。按照社会化大科普的要求,积极鼓励企业家、实业家支持和关心科普事业。发挥离退休老科技工作者、在校大学生等科普志愿者的作用,逐步建立起由科普专家、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志愿者组成的专群结合、专兼结合的科普工作队伍。
6、突出重点,大力开发科普教育活动
大力抓好湖南省对干部、农民和中小学重点群体的科普教育,加强西部重点地区的科普工作。要在各级党校、行政管理干部培训机构开设现代科技知识课程,介绍当代科技最新进展。坚持开展科技下乡、科技扶贫和农村信息化网络建设等方面行之有效的科普工作。要在中小学课程中充实科学技术教育的内容,通过对不同社会群体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科技素质,促进社会进步。
湖南省科技厅副厅长 乐寿长/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