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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制度的执行,最重要的是管理者要做好带头作用

企业制度的执行,最重要的是管理者要做好带头作用

人、制度和企业文化,是管理中最为重要的两个因素。第一个要素是人,因为企业是人的集合,是对人的管理;第二个要素便是制度,制度是维持企业正常运转的基本保障,最后才是企业文化。企业的规章制度中已经包含了企业文化,当制度融入员工的意识,变成员工的一种自主行为时,这就上升为企业文化。

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每个公司的墙上都贴有自己的章程,但如果在实际工作中不能得到有效实行,很多都成了一张废纸。章程不能执行的原因有很多,但有一点不能忽略,那就是管理者不能带头遵守。在一个团队中,往往什么都是领导说了算,而不是规矩说了算,人情大于法理的事屡见不鲜。只有所有员工,都按规章制度办事,企业才能有效地运转。无论这项制度是上级单方面制定的,还是领导和员工达成的共识,不管这项规则合不合理,只要制定了,就必须遵守。

作为领导者,绝对不能有任何特权思想。管理者必须要让自己的下属明白这么做的原因:因为企业的利润是靠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以企业的各项制度是对各种生产活动的反应,而不是针对某个人。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满足管理者的管理需求,是公司里每一位员工的基本义务。然而,制度的执行,最重要的是管理者要做好带头作用。如果一个管理者不把制度放在眼里,那么他的下属肯定不会遵守。

绝大多数的领导者都希望自己能有一个高素质的团队。与此同时,员工对自己的上司也有憧憬,他们希望自己的老板是一个负责任的人,是一个可以信得过的带头人。要想做到这一点,就需要领导者的身先士卒和以身作则。唯有这样,员工们才会心有所属,死心塌地为领导者做事。管理学家帕瑞克说过:“管理者只有管理好‘自我’,才能管理其他人或事。”马云说:“管理其实没有什么艺术,我认为最好的管理就是管理自己。公司的制度,你身为管理者都遵守不了,哪有底气要求别人遵守?要模范带头,培养过硬的自制力。自制力对管理者来说是一种考验,更是一种能力。”

柳传志曾说过:“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他对下属的提拔也非常看重这一点。联想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陈国栋在加入联想集团前曾在中国人民大学当教师。1995年,联想集团在深圳分部举办圣诞晚会,刚进入公司不到一年的陈国栋也参加了。晚会上有个抢气球的游戏环节,陈国栋二话没说,带着几个人就冲上去,抢得疯狂而热烈,全然忘记了自己是大亚湾园区的负责人,差点使自己掉进一旁的水池。陈国栋勇猛的模样让观看晚会的柳传志忍俊不禁,他问了身边的其他领导才知道,陈同栋就是主动请缨,远赴广东搞基地建设的大学老师。陈国栋吃苦耐劳,身先士卒,不计个人得失,具备当领导的潜质。当柳传志得知这一点后,他很快就把陈国栋调到了更高的领导岗位,直到担任联想工业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由此可见,以身作则的力量是惊人的:在柳传志的带领下,联想由一个靠20万元发家的小企业,发展为今天有上百亿资产的大企业。其实,不光联想是这么做的,他的对手IBM也是如此。

任何一个企业或团队,只有成为一个牢不可破的整体,才能朝着既定的目标稳步前进,而制度就是维系这个整体的纽带。在制度面前,领导要一马当先地做出表率,让制度在企业内部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只要管理者自己坚持遵守制度,那么,他必能获得下属的认可和信赖、如果管理者自己都违反规定,那么他向下属下达命令时,下属也不能积极地落实下去。所以说,作为一名团队的管理者一定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制度,用自己的行动为员工做出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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