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使得中国经济发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而这在东部地区表现最为充分。但是,中国不可能放任各地区差距的持续扩大。唯一有效的选择是:在国家战略的部署下,把中部、东北和西部地区的发展纳入全国的发展规划总目标之下,充分利用四大地区之间的产业联系、地域联系,建立非均衡战略下的区域统筹协调机制,实现四大地区在互动过程中的统筹发展,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体系,以区域发展的宏观调控实现国家战略的部署。
增强区域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地位和作用,探索形成既各具特色又有机统一的区域政策体系。打破东、中、西部和东北的界限,根据不同地区的自然环境、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发展阶段、社会环境等因素,进一步明确各区域的战略布局、功能定位、发展重点等,从而确定财政转移支付政策、税收政策、金融政策、人口迁移和流动管理政策、就业政策等的基本导向。东部地区继续担负起追赶和跟踪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促进全国产业结构升级,提升国家经济竞争力,维持全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作用。兼顾到各区域的利益,根据功能区划分来确定各地区的发展定位,通过生态补偿、财政转移支付,加强中西部地区的公共服务等措施来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逐步缩小地区差距,达到各地区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目标,从而体现出我国社会制度的本质要求。更加重视农村地区发展诉求,不断提高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城镇群将成为我国区域发展的核心引擎。随着城市化战略的实施和城市建设方针的改变,抑制大城市发展的诸多因素将不复存在,大城市的发展速度将大大加快。中等城市最有发展潜力,且多是区域经济的中心,随着户籍制度的根本变革和市场化的推进,许多中等城市将迅速成长为大城市。到2020年,我国100万人以上的城市数量将超过100座,50万人以上的城市数量将超过200座。绝大多数的地区级城市都将跻身于大城市的行列。各省范围内都将形成多个经济中心,各省的经济中心有可能与行政中心出现偏离,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各省区会逐步改变省内单一经济中心的格局,逐步发展起一批新的经济增长极。在此趋势下,新的城镇群将不断涌现。目前,除了长三角和珠三角城镇群、京津冀都市圈已经比较成熟外,已初露端倪的有山东半岛城镇群、辽中南城镇群、中原城镇群、长江中游城镇群、成渝城镇群和关中城镇群。大大小小的城镇群和产业带将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并对“诸侯经济”形成冲击。
重点战略地区将成为新一轮区域发展的增长点。随着“十一五”和十七大区域发展战略的逐步落实,特别是广西北部湾、天津滨海新区、唐山曹妃甸新区成为我国新一轮社会经济发展的助推器的确定,再则,国家也战略性地选择建立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改革试验区,如成渝城乡统筹改革试验区,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配套改革试验区,中国区域发展进入到了一个黄金时期。但是广大的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这样的增长极数量是不够的,作为新一轮区域发展增长点选择上,应该加强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经济带和增长极选择,如中西部的四条一级经济带,分别是西陇海——兰新经济带,长江上游成渝经济带,南贵昆经济区和呼包——包兰——兰青经济带;西部大开发应以四条一级经济带为主要支撑点,培育西安、成都和重庆三个具有全国意义的都市经济区,作为西部参与全国和全球经济的主要网络节点,着力发展天山北麓经济带(乌鲁木齐城市群)等,使其成为西部经济的主要聚集地和增长极;扶持培育河南省的中原城镇群和郑汴产业带,成为中部崛起的两大增长极之一;积极推动东北地区的大连和哈尔滨等中心城市,丹东和满洲里等边贸城市的发展,成为区域经济增长极。近30年的发展经验表明,在一定时期确立几个发展重点区域,然后集中政策资源和物质资源,尽快形成经济增长极,进而带动和辐射区域经济发展的做法,是行之有效的。对于战略地区以外的广泛地区,应当是在通过统一市场建设、统一环境政策的基础上,促进各地发挥各自优势,提高资源优化配置效率,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步伐。
跨国经济合作加强,次区域经济发展加快。中国对外开放的空间格局由80年代的沿海逐步扩大到90年代的沿江、沿边和广大内陆城市,目前,已基本形成一个全方位对外开放、多层次参与国际经济循环的地区经济发展格局。中国区域发展格局与周边地区区域集团化发生紧密的关联,中国与相邻国家的经济技术合作将得到加强,逐步形成若干个经济联系比较密切的次区域经济合作区。其中包括东北亚次区域经济区,主要有中国的华东、华北和东北地区及日本、韩国、朝鲜、俄罗斯、蒙古;东南亚次区域经济区,主要有中国的华南、西南地区及东南亚诸国;中亚次区域经济区,主要有中国的新疆及西北地区和中亚诸国。中国周边次区域经济区的形成和发展必将有利于中国逐步建立起多层次参与国际经济循环的格局,加速中国对外开放的进程。
加强粤港澳合作和海峡两岸经济的合作研究,丰富中国区域发展的内涵。改革开放30年来,粤港澳合作不但促进了港澳地区的繁荣稳定,也推动了广东经济迅猛发展,带动辐射了全国,使广东成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经济增长的发动机。站在改革开放30年的历史起点上,粤港澳合作空间依然广阔。推进区域协调与合作发展,重点是推进粤港澳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随着CEPA《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的签定,内地与香港在法律、会计等专业服务和物流、金融、会展、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合作方面更加紧密。同时,广东将引导省内企业投资港澳。加快广深港高速铁路、港珠澳大桥等跨境大型基建或前期工作。全面推进粤港澳科技、教育、文化、卫生、食品安全、环保等社会民生领域的合作。粤港澳合作将更加密切。再则,随着与台湾的两岸三通,海峡两岸的交流将更加频繁,特别是海峡西岸经济圈的规划及实施,为大陆与台湾在区域经济合作方面进行了诸多探讨,随着全球化金融海啸和经济危机的进一步影响,海峡两岸在经济贸易合作方面,在抵抗金融海啸和经济危机方面将进一步加强合作及研究。
强化规划引导和法律约束,健全保障区域政策有效实施的制度。提高区域政策实施的有效性和规范性,需要加强三项工作。一是区域规划编制。编制和实施区域规划,有利于统筹兼顾、综合协调,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区域协调发展的进程。应按照科学发展、协调发展的要求,编制和实施若干重点开发区域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域的规划。二是建立健全区域法律法规,进一步解决规划和政策有效实施的问题,从区域关系发展变化的总趋势和较长时期区域利益格局考察,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以促进国民经济整体效益的提高。三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的各项规定,要适应主体功能区规划制定和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的新形势,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制定不同区域的用地政策和环境保护措施,实行有区别的土地计划管理,为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总之,坚持构建中国特色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体系,是符合党中央、国务院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精神解决区域发展问题的重要途径。它紧紧把握住了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始终贯穿着统筹区域协调发展这一主题;紧紧把握住了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凸显了以人为本在区域协调发展中的重要地位;紧紧把握住了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坚持了东中西部互动、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区域发展思路。
(作者系国家十一五重点项目《科学发展观丛书》总负责人、东中西部区域发展和改革研究院执行院长)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