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发布了《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导意见(草案)》(下称草案),作为保险公司治理结构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草案首次将合规负责人纳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列。
草案规定,合规风险管理是保险公司进行全面风险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也是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保险公司应设置专门的合规负责人职位和独立的合规管理部门。
在草案中,合规负责人将首次被纳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列,直接对总经理和董事会负责,定期向总经理和董事会提出合规改进建议,报告公司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违规行为,审核并签字认可合规管理部门出具的合规报告等各种合规文件。
根据草案规定,保险公司应以合规政策或其他正式文件的形式明确界定合规管理部门的组织结构、职责、权利和确保其独立性的措施。合规管理部门则应当独立于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实行独立预算和考评,并接受内部审计部门定期的独立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