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0目的
制订合同评审及更改方法,确保合同各个项目明确,且本厂具备满足合同的能力。
2.0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来自顾客的产品订单或合同的评审。
3.0 定义
3.1 销售合同是指与本公司与外公司达成的销售产品协议。
3.2 产品类型于本程序主要分两大类:常规产品和非常规产品。
3.2.1 常规产品指本厂已经定型生产过的产品。
3.2.2 非常规产品指本厂未曾定型生产过的产品(包括顾客特别要求的产品)。
3.3 交货日期在本程序指产品从本厂出货的日期。
4.0 相关文件
生产及物料计划控制程序
5.0 职责
5.1商务科负责接收合同与顾客洽商。
5.2商务科组织合同评审及实施合同更改。
5.3合同评审人负责合同评审。
5.4商务科或相关副总经理代表本厂与顾客签订合同。
5.5合同管理、评审、签订及具体负责人如下:
产品类型 | 合同评审人 | 合同签订人 | 合同管理人 |
常规产品 | 相关副总经理 | 相关副总经理 或商务科 | 商务科 |
非常规产品 | 相关副总经理 | 相关副总经理 或商务科 | 商务科 |
6.0相关记录
6.1 相关合同
6.2 订单
6.3 订单变更通知单
7.0程序内容
常规产品:
7.1顾客要求
7.1.1 商务科收到顾客的订货要求时应进行检查,如是口头通知并须记录入相关合同,以确保顾客的所有要求都已明确,订货要求须包括但不限于:
——产品型号
——规格要求(无要求则视为常规产品)
——数量
——交付日期及地点
——单价
7.1.2 商务科接订单检查无误记录后,联络各相关厂长、相关副总经理进行评审。如库存成品足够发给顾客,则由相关副总经理或商务科直接在订单或相关合同上评审签名。
7.2 合同评审
7.2.1 各相关厂长或相关副总经理对相关合同加以评审,以评估各方面能否满足订单要求,评估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产品生产所需时间
——物料供应情况
——产品工艺流程
——执行合同的可行性
——生产成本
7.2.2 如能满足订单要求,各相关厂长或相关副总经理在订单或相关合同上签名确认,如不能满足订单要求,须与商务科协商解决。
7.3签订合同
7.3.1 合同的正式确认以相关副总经理或商务科在相关合同上签名确认为准。
7.3.2 确认后的合同由商务科保管,副本发送相关副总经理及财务科。
7.3.3 商务科根据确认好的合同填写“订单”,经相关副总经理审批确认后发送至其它部门。
7.4合同的修改
7.4.1 任何来自顾客方面的修改请求,均应得到合同评审人的书面同意及经合同签订人确认,商务科根据合同评审结果修正相关记录后通知各相关厂长,及各相关部门。
7.4.2 如修改请求来自本厂,商务科应与顾客取得联系,获得同意(并作好记录),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非常规产品:
7.5 非常规产品的合同洽谈、评审、签订及更改控制
7.5.1 本厂任何人接到非常规产品合同后,应交送总经理或相关副总经理,由相关副总经理联络开发科主管与顾客洽谈非常规产品的各项要求,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外观形状
——功能要求
——适用标准
——附图或样品
7.5.2 开发科主管安排制作首件产品,并经顾客或顾客代表签批确认。
7.5.3 商务科主管召集相关合同评审人共同评审非常规产品合同,评审事项如下:
——产品各项要求是否明确被理解
——生产能力是否足够
——执行合同的可行性
7.5.4评审结果如表明本厂有能力满足产品要求,则由相关副总经理或商务科依据合同评审人确认的相关合同上签名确认,表示正式接受合同。正本存档,副本分发各相关副总经理及财务科。
7.5.5商务科根据确认好的合同填写“订单”,经相关副总经理审批确认后发送至相关部门。
7.5.6如顾客要求不明确或本厂无法满足顾客要求,则由商务科联络顾客协商解决。
7.5.7合同签订后,如更改,无论来自于何方,均应获得合同评审人和顾客同意,双方确认修改内容后,根据实际情况修订正本或发“订单变更通知单”,修订正本或“订单变更通知单”由商务科保存,副本分发相关副总经理及各相关部门。修订前的正本由商务科盖上“作废”章保存,副本可由保管部门自行作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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