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自2005年起,在中央企业开展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工作。
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要根据岗前培训的基本原则,有计划地组织企业信息化工作主管领导、信息化项目负责人以及管理技术骨干参加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要制定科学合理的信息化人才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上岗与认证相结合”的用人机制,对于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鉴定合格者,应与其他相应专业技术人才在工资福利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并在企业信息化工作管理岗位方面优先获得选拔和任用。
该通知的下发,标志着中央企业信息化人才培养工作正式被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并已进入整体推进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