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正祥
在日常接受咨询过程中,有刚毕业的大学生询问“我原是外地户口,去年毕业留在上海,现我已跳槽,但原单位不对其办理退工手续,甚至要把他的户口退回原籍,我该怎么办?”由于这些现象比较普遍,现作个公开答复。
由于上海市自今年起取消了“黄表、蓝表”,使外地大学生留在上海工作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这对那些外地大学生们来说是个喜讯。虽进入上海的“门槛”降低了,但就不等于没有“门槛”。一些大学生为了留在上海,“病急乱投医”,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找到接受单位再说。随后就以“上海人自居”。有些在试用期就跳槽、有些在没有办妥养老保险帐号就跳槽、更有甚者连自己的档案在就业指导中心还是用人单位就跳槽。一旦跳槽成功了,问题也迎面而来。譬如,由于没办有关帐号,导致没法办妥原单位的退工手续;原单位要求其索赔;被原单位压住档案;原单位要把他的户口及档案退回原籍;新单位没法为其办理用工手续成了“黑工”;没法享受“四金”;原单位告新单位……问其跳槽是是否应该考虑这些因素时,大多回答是想当然的,如“我认为原单位会放我一码的”“我呆在原单位没前途,为了自身发展嘛”“原单位用工不规范,当初是迫不得已”……很多大学生对跳槽太轻率了,其中的一部分会“一失足成千古恨”,懊恼不已。在此想奉劝几句:
一、户口、档案在上海了,不是马上就是“自由身”,得有一年的考验期,心急吃不着热粥;
二、不论在什么企业,首先要让企业办好自己的用工手续及各类福利的帐号事宜,使自己工作及应享受的权益“合法化”;
三、不要“见异思迁”,自己的“歹意”一旦被企业洞察后没好果子吃;
四、要与企业搞好关系,尽量协商解决,不能动辄“法庭上见”,你在学校里是大学生,在企业里连自己合法权益保护的常识都不知道,怎能打赢官司?
五、从长计议,不要为眼前利益所心动,更况游戏也要讲究规则,谁是破坏者,要受惩罚的。
六、最好都看些劳动人事法规方面的书籍或多向了解劳动法规的人请教,一意孤行很麻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