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雇主组织
国际雇主组织是目前国际上在社会和劳动领域代表雇主利益的国际组织,成员由世界各国国家级的雇主联合会或其他形式雇主组织组成,现有成员126个。
国际雇主组织成立于1920年,并随着各国雇主组织的发展而发展。在西方国家,雇主组织由于在促进雇主之间的相互协商与合作、推进行业标准规范化、加强劳资关系和人事管理方面的服务、参与社会和劳动立法、共同管理雇主有关事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获得了稳定发展。
国际雇主组织建立的动机和目的
(1)牘在国际上协调各国雇主组织的立场,共同维护各国雇主的共同利益;
(2)参与国际劳工组织活动,作为三方机制的一方,代表雇主组织及雇主立场,参与有关活动;
(3)与国际工会组织协调、合作,就共同关心的劳工等方面问题开展协商和合作,维护各自的利益主体;
(4)加强各国雇主组织的交流与合作,特别是在有关的立法、政策和信息上加强交流与合作;
(5)与各国政府建立积极的良好关系,为各国雇主组织的建立和开展活动创造良好的条件;
(6)指导各国雇主组织开展维护雇主利益活动,使雇主组织成为雇主利益的代言人。亚太雇主联合会(CAPE)
亚太雇主联合会的成立是为了使亚太地区在进行贸易中有更吸引人、更好的环境,同时促进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
亚太雇主组织主要目标
1、在关于劳工、经济、社会政策和劳工管理关系等问题上,联合会将促进成员间的理解与合作。
2、联合会将建立一个通讯网络,以便简化成员间的正常信息交流,进而使各成员在地区和世界范围内的发展能得到全方位的信息服务。
3、如果需要,联合会向下属成员提供相关地区的具体数据和资料,还提供可能从其他国际或区域性组织获得信息的渠道。
4、联合会将致力于增强会员间相互的交流,开展合作活动,包括科技与研究、新信息技术的最大化利用及有利于会员的活动。
5、联合会将争取取得会员间目标和行为的统一,协调和增强与国际劳工组织的合作。
亚太雇主组织机构
总理事会联合会由总理事会来领导,其成员由联合会固定会员的指定代表组成。联系成员的指定代表有权参加总理事会会议,但没有投票权。
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服从总理事会领导,批准联合会的预算和财务以及执行总理事会分派的其他所有类似事务。执行委员会事务在符合法定人数情况下,是通过简单多数来决策的。
秘书处会长所在国家的组织将提供联合会秘书处。秘书处由秘书长负责,秘书长由会长推荐并由总理事会任命,任期与会长相同。秘书长领导和监督秘书处工作,其职责是管理和协调联合会的工作。总理事会将接收秘书长关于联合会活动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