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Reads资讯
企业管理新媒体

企业管理:不诚信求职将需支付赔偿金

从2008年1月1日起,不诚信求职和招聘员工的企业都需要支付赔偿金。这是在6月29日通过的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的内容。

目前有70%的求职登记表以及简历都有虚假内容。将来这些材料都又可能是企业作为员工经历不符与员工进行劳动争议的证据。还有的造虚假学历、职称等材料。这样的现象例子很多。前段时间某大学教授造的虚假学历竟然在该学校担任学科带头人工作多年,最后还是被人举报。同时也说明目前人力资源从业者没有把好招聘关。也反映出专业知识的薄弱。另外,企业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明明在招聘广告或者进入公司之前的承诺,到最后不实现。或者与招聘时候的工作完全两样。以后这样的问题将被构成欺诈的行为。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同时第八十六条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只要一方不诚信,将需要支付赔偿金,同时劳动法规定,个人材料单位将有责任保存两年。

假如你的简历或者学历被用人单位怀疑,将对你进行背景调查,你可能随时面临赔偿的责任。因为新的劳动法对企业的压力很大,企业的人力资源工作者肯定在招聘的时候对求职者的背景进行详细的调查,甚至有可能到你上一家去调查,或者通过调阅你的档案所有材料。还有可能你的学历需要你去鉴定。另外假如企业有不诚信的地方,你只要掌握她不诚信的证据,也可以把她送上仲裁庭。

因此,我们的求职者以及单位一定要加强诚欣机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这也是是立法者针对目前这些不诚信的案子的一个制约条件。同时我们也提倡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能够做到真正的诚信。

喜欢 (0)
分享到:
成就高成效,实现管理能力快速提升,12Reads系列管理培训教材全场限时特惠! 立即购买 PURCHASE N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