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平时是一个勇于承担责任的领导,那么,因某种客观原因偶尔推卸一次责任,下属也不会因此埋怨你。
下属的工作成绩好,上司也有光彩;下属有过失,上司也难辞其咎。最不负责的上司,是在下属工作出错时,既将全部责任推到下属身上,而设法置身于事外。
下属出错,必须有许多因素。不依照上司指令,擅自采用其他方法行事者,当然是自作孽,但上司在这方面也有很大的责任。为什么下属自作主张,导致工作出错,竟然也是上司的责任?原因是:
1、 该下属不信任上司的能力,也有不信服的意思;
2、 上司未能定时要下属做出工作进展报告;
3、 上司未有了解下属的个性;
4、 上司平日没有让下属发表个人意见的机会。
当然,无论属于任何原因,下属是不能逃避错误的责任。只是作为上司的,当发生类
似事件时,也应考虑本身的管理方法是否仍有需要改善之处,而不应光是指责下属的胡作非为。
有些上司想做什么,根本连自己也未明确知道,就要下属切实去做;而且不知道做了出来,对哪方面有帮助。例如北京一间快餐店的组长李*。他是一个月前才胜任组长之职的,为了显示自己对快餐店有建树,要下属每天提早十五分钟到快餐店。他称是趁那十五分钟,检讨昨天员工表现,改善当天的服务素质。然而,一个星期下来,店员们怨声载道,因为他们都不知道每天提早上班,对工作有什么好处?而目标又能达到什么程度?
李*深知所提出的意见不为下属所喜,也觉得提早十五分钟的行动店方没有什么帮助,更不知道自己做事的目标。碍于面子难看,他坚持继续下去。北京的快餐店很多,员工的短缺情况颇为严重,一些本来在李*属下的人,纷纷转职到其他快餐店工作,只有上了年纪的员工才留任下来,继续为李*工作。
目标不明确,往往使下属认为不值得多费劲,因为他根本不知道怎样才算是达到目标。正如船在中央失去方向,朝那一方走都没有信心。
上司的指导法则第一项,就是让下属明了做每一件事的目标,才能教他们知道怎么样循着方向走。例如快餐店的组长对下属说:”希望每天的营业多加一成。”广告部主管对下属说:”这次的设计务要令某客户满意为止。”使下属知道以某客户的满意为目标,从该人的爱好、品味、生活习惯着手,使预期目标加快达到。
上司的指导法则第二项,就是让下属明了属于他分内的责任,这样,下次人因此而指责他他也会心服口服。 (来源:晟辉人力资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