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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MBO:在中国热起来了

据悉,目前国内有100多家上市公司正在积极准备或即将推出MBO方案

已有些热得发烫

MBO这个舶来词今年以来有些热得发烫。一个有力的佐证是,1999年到2001年3年中,上市公司中发生MBO的共有粤美的、深圳方大、宇通客车等5家,而今年以来已先后有洞庭水殖、胜利股份、佛塑股份、特变电工等8家公司宣布实现了MBO。而近期有关上市公司MBO的公告仍在频频出现。

与此同时,一些有关的研讨会接二连三地举行。关注MBO的除了众多的投资机构、各类企业,还有不少地方的体改委和国资局。在深圳举行的这次论坛上,就有各类企业的代表。而帮助解决MBO基金的各种计划也纷纷亮相。比如,深圳国投与花旗银行、梧桐基金、红塔创投筹备国内最大的MBO基金公司,即申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至少有5到10家类似于这样的MBO基金正在筹建之中。此外,重庆新华信托宣布要实施MBO信托计划,深圳中科智担保公司提出要积极开发适合MBO的担保产品。

内地现有MBO的特点

从深沪两市上市公司目前已实行的MBO案例来看,其运作模式都是由管理层在外部设立一个收购主体,这个主体都是所谓投资公司、创业投资公司或是科技发展公司。出让方大多是国有股东,股权性质原来大多是国有股。收购性质都是协议收购,尚无要约收购,洞庭水殖、ST甬富邦等公司的MBO概莫能外。

虽然各公司MBO的规模不等,但MBO后原来的管理层大都取得了对公司的控股权,比如粤美的MBO后由管理层持股的美托投资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2.19%。

从股权转让的价格来看,80%以上低于公司最近的每股净资产值,折价转让普遍。比如,在粤美的MBO中第一次股权转让价格为每股2.95元,第二次股权转让价格为每股3元,均低于公司2000年每股净资产4.07元。而今年洞庭水殖、胜利股份、佛塑股份等三家管理层收购的价格也均低于每股净资产,如佛塑股份的转让价格为每股2.95元,相对于每股净资产折价7%左右。

另外,已有的MBO大多以融资的方式进行。据统计,已实施或正在实施中的MBO所需的巨额资金中仅有5%至10%来自公司高管的腰包,其余大部分是以股权作抵押的银行贷款,借债成为融资的主要途径。

目前的管理层收购大多还处于小心探索和谨慎试点的阶段,实施者也大多不愿引起媒体的注意。有的公司高管力图通过小股东看不懂的迂回方式,以间接方式达到实际控制的目的。

令人关注的是,实施效果普遍未显现出来。有的业绩还出现明显滑坡。比如粤美的今年前三季净利润只达到去年中期八成多的水平。

实践中碰到几大难题

有业内人士指出,在中国实施MBO渐成趋势,已是不争的事实。而随着越来越多公司实施MBO,暴露出来的问题也日益引人注目。尤其是以实施MBO著称的一家上市公司最近遭遇尴尬,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在1999年报中虚假陈述,更引起人们的疑虑。

而从现实条件看,管理层收购仍然面临着几大难题:一是股权转让能否成功过户。上市公司的MBO大多需要通过协议转让非流通股的方式来实现,而目前非流通国有股须经行政审批方可进行转让。二是股权的定价问题。定价问题牵涉到各相关主体利益,尤其是国有资产的流失和普通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公允、科学的定价将成为MBO成功的关键。三是收购资金的来源。由于MBO主要资金来源是融资,而国内资本市场融资工具少、渠道狭窄,难以筹集到MBO所需的巨额资金。在直接融资方式中,国内银行只对证券公司提供股票抵押贷款,还不对企业或个人提供这方面的贷款,这使MBO巨大的资金缺口难以弥补。

未来大有前途

尽管目前对于MBO还存在这样那样不同的看法,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但专家指出,MBO的合法性已没有问题。不久前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首次明确地肯定了MBO这种新的收购形式。同时,我国国企改革正在走向深入,产权多元化是不可阻挡的一大趋势。而据中国证监会今年10月的统计,上市公司国有股的存量为3841亿股,加上非上市国有资产,规模惊人。中国MBO的市场潜力巨大。

现在的关键问题是,有关部门应尽快细化的法律规定和政策,明确有关难题的解决办法,以使MBO在推动企业效率的提高方面发挥更重要的作用。而企业则要弄清楚MBO的真正含义,并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科举合理的方案,稳步和规范操作。

业内人士预计,今后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实施MBO,而民营企业将在其中担当重要角色。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梁惠元)由深圳市国资办、沃顿资本国际、北大纵横财务顾问公司等单位主办的管理层收购(MBO)实践论坛于12月21日在五洲宾馆举行。有专家在会上透露,来自权威机构的调查显示,在深沪两市1000多家上市公司中,有100多家上市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准备或者即将推出MBO方案。

种种迹象表明,MBO浪潮正在国内掀起。

什么是MBO

MBO,英文ManagementBuy-out的缩写,意为管理层收购。它是指公司的管理层通过收购本公司的股份或资产,从而改变公司的所有者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使它转变为管理层持股并控制的公司的一种行为,其目的在于谋求企业更好地发展。

MBO兴起于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西方各国到80年代末。800家美国大公司中,管理层无一例外都拥有本公司的股票。90年代,管理层收购又被视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手段,管理层可通过银行、债券市场、保险公司甚至基金公司获得融资支持。(章贡)

●记者观察

MBO给谁带来机会?

MBO的实施当然首先是给企业的管理层带来机会。但除此之外,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公司等中介机构,银行、担保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创投等风险投资机构,也能从中受益。这是因为,MBO的规范和成功实施,离不开上述机构的参与。

种种迹象表明,上述机构也已看到了其中的业务机会,并已积极行动起来。在这次实践论坛上,就有上述各类机构的代表。他们的热情推介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目前有关会议的频频举行和MBO基金、MBO信托计划等新的业务品种的出现,与他们的推动有着很大关系。(梁惠元)

●业界声音

宋红方:注意中外MBO的差异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李迩)沃顿资本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宋红方在演讲中,提醒国内企业在实施MBO中国外经验虽然可以借鉴,但也要注意他们之间的明显差异。

首先,实施MBO目的不一样。海外的目的是通过将管理层和所有者合二为一,管理层在自我激励的驱动下,以及外部高负债的约束充分挖掘公司潜力,降低代理人成本从而达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的。而国内管理层收购的基本出发点是解决国有制长期以来的所有者“缺位”现象。

其次,融资主体不一样。海外目标公司经过非上市化后为收购方全资拥有。目标公司就是融资主体,收购方可将公司资产用以抵押、出售、分拆上市,主体再次上市来偿还收购债务,还款来源丰富,不存在内部人控制,一股独大等问题。而中国MBO的融资主体多数为收购公司的股东们,他们不能任意处置公司资产来支付自己的负债。

第三,MBO操作中的信托安排不一样。海外信托安排在MBO操作中不是一个很普通、很明显的特征,在中国似乎可能成为一种主流趋势。

罗飞:并非所有企业都适合做MBO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李迩)北大纵横财务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罗飞在演讲中提出,实施MBO应以改善公司治理结构为目的。但也不是所有的企业都适合做MBO的,只有在理想的企业实施MBO才能实现企业价值的增值。

理想的企业要具备以下几个特点,有管理效率提升的空间;管理层个人的因素对企业的发展影响较大;管理层对公司有充分的认识和强烈的信心;有较好的产品和市场占有率,有一定的成长性;预期的现金流较好;资产流动性较好甚至被低估;处于竞争性行业。

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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