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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切忌用自己的标尺衡量下属

有的领导,凡事以自我为中心,自己认为是好的就是好的,自己认为是坏的就是坏的。结果,他的下属没有一个对他不满甚至怨恨的。这样的领导,绝对是失败的!

上司对下属的要求标准定得过高,增加了下属的压力,也令自己感到不安。事实上,每人心中都有不同的标准,你认为好的,别人未必有同感,只要事情本身没有错误,就不应过分挑剔。

要求过高固然使下属的信心受到打击,但不明确的要求标准,同样使人失去信心。例如一些上司喜欢凭心情判断下属的工作成绩。心情不好时,尽管下属多么呕心沥血的报告书,他也认为做得不够好。这种时宽时紧的要求标准,最令人气愤。要求标准宜以该下属的能力而定。例如一个初出茅庐的年轻小伙子,上司只能要求他中规中矩的成绩。相反地,一个经验丰富、知识水准高的下属,仍只属中规中矩的阶段的话,就等于不合格了。

上司在托付任务时,应暗示所祈望的标准,这是给与员工一个依循,以及有轻微的压力感,使其效率得以提高。

上司发出的指令要明确,不能模棱两可,不能有”可能”二字的介入。有些人喜在批示句之前,加上”也许”的字眼,往往令人无所适从。例如:”明天有个会议,也许你应该去听听。”在下属听来,好像是可去可不去似的。如果不去的话,又怕是重要会议;但如果去的话,又怕是不重要的会议,阻碍了做其他事情。下属总不能反问上司:”也许即是应该去,抑或不去?”这样问,无疑是批评上司的指令不明确,但是不问清楚,又怕被上司指为擅自作主张。上述情况,往往会发生在许多低下层职员的身上。

明确的指令,包括做该事项的目的、内容、有关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建议的处理方法。有时候,上司本身的疏忽,令下属不能预期做妥工作,反被上司指责。

例如某上司对秘书说:”给我致电总行的张经理,约他下星期五到我的办公室来。”秘书小姐如言电约,但对方称下星期五要开重要会议,而他过两天便要到外地公干一星期,建议不如将约会改在明天。秘书想将张先生的话向上司转述,但是一连两天,上司均属假期,根本没有机会提及。待上司上班时,秘书才将张先生的话复述,此时张先生已身在英国;该上司责怪秘书何以不冒说,因为他找张先生,就是要商谈有关他到外地后,有事相托的事。

秘书感到沮丧,因为在这件事中,她根本没有做错或遗漏,问题只是上司的指令不明确,欠缺了提及找张先生的大概目的,以致秘书在张先生提及去外地时,未能做出即时反就,要张先生直接与上司联络。

其实,该上司除了应该提及目的之外,也应向秘书透露如何才能找到他。许多人认为公事时间以外,就不应该让下属骚扰;以致下属有要事找他时,往往束手无策,只有空着急的份儿,那么办起事来又焉能快捷呢?

作为上司,命令下属去做××事一定要附有一个明确的公正的标准,就如同考核一样,60分才算及格。只有这样,下属才办好事,且对你毫无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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