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马斯洛的五个层次的需求理论,自我价值的实现应该是人的价值的最高体现。因此,优秀的企业文化也应该成为优厚的员工待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春节过后,不少人事经理在谈及员工年终奖金的发放问题时,大多持有类似的困惑:单位里一些平日表现优秀的员工在领取一叠厚厚的年终红包时,似乎并不显得那么兴高采烈;相反,他们的言辞之间竟透露出一丝丝的不满。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如果稍作分析,我们就会发现,之所以产生这种反常现象,是由于一些企业在激励机制上忽视了最为重要的一点,那就是没有将优秀的企业文化作为员工待遇的一部分。
众所周知,人的欲望是永无穷尽的,有限的物质激励永远无法满足人的无限需求。事实上,只有无限的文化或精神才能满足这种需求。根据马斯洛的五个层次的需求理论,自我价值的实现是人的价值的最高体现。因此,优秀的企业文化理应成为优厚的员工待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道理很简单,因为它会给每个员工带来许多切实的益处。
既然企业文化是一种特殊的待遇,企业员工就应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具体消费:
第一,消费企业的品牌效应与社会形象;
第二,消费企业的经营诀窍与管理经验;
第三,消费企业的人际关系与行为规范;
第四,消费企业的专业技能与培训机会。
从实际情况来看,以上四种消费确实都属于企业给员工提供的特殊待遇,因为企业确实为营造这些东西而付出过。
要真正让员工消费好企业提供的文化,最重要的是如何确立企业的价值体系或薪酬体系,这也是企业文化的核心问题。企业的决策者要深刻地认识到,企业文化建设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关系到企业战略的有效实施、企业人员的合理调整、企业效益的不断提高。在这个基础上,还要引导员工深切地领会到,无形的待遇和有形的待遇(比如工资、福利、股份、期权)都是待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无形的文化待遇促进了员工自身的增值,是一种面向未来的资本。同时,企业本身也应正确看待塑造优秀的企业文化对企业的发展和完善的巨大推动作用。只有这样,企业文化的消费才能得以实施。
那么,如何进行合理的文化分配呢?我们不妨从以下四个方面考虑:
第一,应鼓励广大员工充分感受和体会企业文化给大家带来的种种益处,牢固地树立“企业文化是一种特殊待遇”的新观念;
第二,应有意识地设立各种企业文化奖(如优秀标兵、技术能手、劳动模范、企业功勋等),充分发挥各种奖项的激励效应;
第三,引导员工拓宽视野,明确长短期的学习培训、晋级、度假旅游也是一种待遇;
第四,可以设立奖励某种特别建议或特殊贡献的机制等。(徐永红)
来源《企业文化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