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法的定义
观察法是指调查人员亲自到工作单位、工作地点,观察实际情况,以标准格式记录各个环节的内容、原因和方法,然后进行分析和归纳的方法。它可以系统地收集一种工作的任务、责任和工作环境方面的信息。
应用观察法的要求
· 注意所观察的工作应具有代表性。
· 观察人员在观察时尽量不要引起被观察者的注意事项。在适当的时候,工作分析人员应该以适当的方式将自己介绍给员工。
· 观察前应确定观察计划工作,计划工作中应含有观察提纲、观察内容、观察时刻、观察位置等。
· 观察时思考的问题应结构简单,并反映工作有关内容,避免机械记录。
· 在使用观察法时,应将工作分析人员用适当的方式介绍给员工,使之能够被员工接受。
观察法的适用范围
· 适用:适用于那些工作内容主要是由身体活动来完成的工作,如装配线工人、保安人员等
· 不适用:不适用于脑力劳动成分比较高的工作和处理紧急情况的间歇性工作。有些工作内容中包括许多思想和心理活动、创造性和运用分析能力,如律师、教师、急救站的护士等等,这些工作就不易使用直接观察法。
观察法工作分析的程序
1.观察产准备阶段
· 检查现有文件,形成工作的总体概念:工作的使命、主要职责和任务、工作流程。
· 准备一个初步的观察任务清单,作为观察的框架。
· 为数据收集过程中涉及的还不清楚的主要项目做一个注释。
2. 进行观察
· 在部门主管的协助下,对员工的工作进行观察。
· 在观察中,要适时地做记录。
3. 进行面谈
· 根据观察情况,最好再选择一个主管或有经验的员工进行面谈,因为他们了解工作的整体情况以及各项工作任务是如何配合起来的。
· 确保所选择的面谈对象具有代表性。
4.合并工作信息
· 检查最初的任务或问题清单,确保每一项都已经被除数回答或确认。
· 进行信息的合并:把所收集到的各种信息合并为一个综合的工作描述,这些信息包括:主管、工作者、现场观察者、有关工作的书面材料。
· 在合并阶段,工作分析人员应该随时获得补充材料。
5.核实工作描述
· 把工作描述分发给主管和工作的承担者,并附上反馈意见表。
· 根据反馈意见有,逐步逐句地检查整个工作描述,并在遗漏和含糊地方做出标记。
· 召集所有观察对象,进行面谈,补充工作描述的遗漏和明确其含糊的地方。
· 形成完整和精确的工作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