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跳槽,单位卡住职工档案;因为跳槽,企业将职工告上法庭;因为跳槽,职工与老总撕破脸皮……这一切,似乎说明跳槽不是件好事。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也有不少单位对此持开明态度:跳槽有它的积极意义。
下面是市城调队前不久对200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调查的一组数据:在与用人单位签约后,假如有更好工作单位可选择时,74.3%的学生会“与签约单位协商变动”,只有18.1%的学生会“不管原单位是否同意,违约也要去”。通过这组数据,一方面可以看出,跳槽是种普遍心理,正所谓“人往高处走”;而另一方面也说明,多数人还是愿意协商解决。
镇海区人才中心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除了恶意跳槽,正常的跳槽是种人才流动,理应支持。”江东某企业服务公司的陈经理就有他独到的理解:“员工跳槽是企业的一面镜子,留不住人才,说明我的‘庙’太小,或者说,我提供的‘土壤’不适宜。任何一点,都值得我们为之深思并加以调整或改正。”市人才市场的有关人士也认为,从大处而言,跳槽加速了人才流动;从小处而言,推动了企业进步;从个人而言,则有利于自身价值的实现。
一个企业的发展,需要一支整体稳定的队伍。也就是说,企业要想留住人才,就要了解他们跳槽的动机。据市城调队调查,2004年应届大学生就业,最看中的条件以“个人发展空间”居首,认同度高达66.7%;“工资及福利待遇”居第二位,认同度54.3%;“受锻炼的机会多”和“有深造机会”依次居后。可见,当今年轻人对工作单位的选择更看重个人发展空间及自我价值的实现。
所谓未雨绸缪,但愿我市众多企业不要等到员工频频跳槽时,才花力气留人。或许,这就是我们“跳槽系列调查”想带给你的启示。(朱志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