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身份置换的由来
员工身份置换的提出,是总结近20年国有企业改革教训的结果,是我国在探索国企改制的道路上的一次重要的思想转变。
长期以来,在我国的国有企业中,同样作为合法的劳动者,员工们的身份却有着独特的划分–凡是在1986年10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的,都具有“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身份,俗称“固定工”;凡是在1986年10月1日之后参加工作的,则属于国有企业的“合同工”;凡中专以上毕业生,分配到企业里,都经组织人事部门而具有“干部身份”;工作大多是管理岗位,高中以下学历都经劳工部门,只具“工人身份”,工作多为操作岗位,这种身份的区别,给员工的社会地位、实际经济利益和心理感受等造成了很大的差异,甚至影响到了他们择偶时的吸引力。
20年的国有企业改制留给人们的教训很多,其中之一就是缺乏职工(特别是老职工)的支持,甚至形成了政府和上级大力推动企业改制,而广大员工却极力反对的局面。究其根本,笔者认为,并非“国有企业职工观念落后”,而是以往的国企改制缺乏对员工的保障,特别普遍性地忽略了员工身份的转换问题,从而形成了许多不彻底的改制,造成了很多的遗留问题。
二、员工身份置换的意义
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依照市场经济的基本属性,国家需要摆脱企业的依赖,企业需要摆脱员工的依赖,这就需要一个前提:员工需要以自己以往创造的财富获得基本的保障。对政府而言,对国有企业的员工实施身份置换,本质意义在于通过以赎买的方式,解除对国企员工承担的“无限责任”;对员工而言,接受身份置换,本质意义在于通过接受一定的经济补偿后,解除对国有企业依赖的劳动关系,放弃原来由企业和政府承担的“无限责任”,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自由择业的劳动者。当前,鉴于我国劳动力市场特别是普通劳动力市场严重供大于求的残酷现实,加上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完善,员工们对于身份置换补偿金额有着较高的期望,补偿标准成了员工们普遍关心的问题。政府和企业应当制定有利于员工的补偿标准。
三、员工身份置换关系企业改制成败
一是转变观念
员工身份置换的目的就在于解除员工对企业的依赖和企业对政府的依赖,如果企业改制后,员工身份不进行置换,将使员工仍抱有“铁饭碗”的观念。企业改制后将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真正面对残酷的市场竞争,但这种市场竞争的风险意识并没有在员工观念中建立,低下的生产效率和消极的工作态度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企业的经营,再先进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手段都将难以付诸实施。
二是明确法律关系
公用企业的员工一般与企业签订的都是事实上终身制的劳动合同,企业改制后,由于企业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企业员工的身份也应当随之改变。同企业签订身份置换的协议,更有利于明确企业同员工之间的法律关系。如果员工没有进行身份转换,减人增效的措施难以实施,种种抵制行为使企业具有潜在的诉讼、员工上访闹事的风险,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严重影响,使改制难以成功。
三是身份置换补偿方式应由员工选择决定
国有企业在进行员工身份置换时,企业要同员工解除原有的合同,支付员工身份置换金。企业支付员工身份置换金有多种方式,如现金补偿、股权补偿、资产补偿和负债补偿等,员工应当有权力选择补偿方式。但企业在改制时,由于经济状况不同,企业往往会强制制定员工补偿的方式。如企业在经营状况较差,无现金支付能力时,员工往往会被强制进行股权补偿或负债补偿;企业在经营状况较好,企业的主要经营者出于持大股的目的不希望员工入股时,员工往往会被强制进行现金补偿。这种强制行为不仅是对员工利益的损害,也必然使他们对改制产生抵制行为。(王绍亮、王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