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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视领导力的阴阳本质

《易经》云:“虫蠖之屈,以求信;龙蛇之蜇,以存身。”

虫蠖,是指一种爬行的小虫,其行走时,要把自己的身体弓曲起来,然后达到行走的目的;“信”即是行动;“蜇”是指龙或蛇在进行冬眠状态时,嘴里总是含着一块湿泥巴。

“虫蠖之屈,以求信;龙蛇之蜇,以存身”整句的意思是说:“虫蠖要达到行走的目标,就要先让自己的身体曲弓起来;一条龙或蛇在进入冬眠之前,就先含一块湿泥巴。”而这种“曲弓行走”和“含湿泥巴过冬”就是动物的一种无意识的自我“潜藏”习惯,是动物在长期的自然发展中形成的自我保护惯性,是动物上百万、上千万年来自然而然沉淀下来的“本能基因”。

其实,动物具有这种“潜藏”习惯和“本能基因”,作为动物界的一类,我们人类也有类似的“潜藏”习惯和本能,如“明哲保身”、“恻隐之心”、“邦有道则矢,邦无道则失”等,只不过我们人类多动物多了一样东西,那就是——人类有懂得把握自己行为的意识,懂得节制、修炼,而动物却不能而已。

因此,孟子才会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舜明于庶物,察于人伦,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意思是说:“人不同于禽兽的就那么一点点,只是一般的普遍人丢弃了它,有修行君子、仁者保存了它。舜明白了万物自然循环的规律,了解人事的道理,自然遵循仁义的道路行走,而不是由勉强的行为推行仁义。”

而人一旦有了动物本性,就会有本能的欲望,而这种欲望便产生了善与恶、奸与邪。

如何面对动物属性中的这种善与恶、奸与邪的“阴阳本性”?那就靠人自身的自我修炼和欲望节制。所以,孟子才会说,舜的言行告诉我们要“明于庶物,察于人伦,由仁义行,非行仁义”——即首先要正视这种善与恶、奸与邪,然后要加强自己的行为修炼,节制个人的“阴面”,发挥个人的“阳面”。

民主的“阳”与专制的“阴”

中国人为什么处世方式不同于西方与阿拉伯国家?关于这个问题,我不得不说一说中国人的处世哲学。

世界上普遍认可的有五大文明古国:一是古埃及,二是古巴比伦,三是古印度,四是中国,五是古希腊。在这里,特别要提出的影响当今世界潮流的两大文化,一是以古希腊为代表的西方文化,二是以中国为代表东方文化。

中国人与西方人都讲求民主、民生、民权。

但是,中国式的民主、民生、民权,与西方式的民主、民生、民权,有很多区别。

经过几千年的演化,古希腊文明成就了以三权分立为主旨的“监督式”民本文化;而中国自尧舜以来,虽然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却未形成真正的“监督式”民本文化,而更强调领导者自身的修炼,以达到以人为本的民本目标。

中国自夏商周以后,除了秦朝实施暴政、视民为草芥外,其他历代王朝都倡导“德治”,即“以人为本”的民本思想,并不时地推行儒家“民为本,君为轻”的思想。但是这种“民为本”的思想是建立在“忠君”的基础上,因此,只能说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民本”思想。孔子说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正是这个意思。

而这正是中国式“民本”与西方式“民本”的重要不同之处。

中国人在为人处世上,有很强的两面性,对于民主的态度与选择也是这样。

中国人一方面既渴求民主,以达到人人平等的目的,另一方面又习惯了依赖专制强权的生活方式,相信“大树底下好乘凉”,认为只有强权与专制,才能达到提升组织凝聚力和向心力的目的。如果有一天,真的实施了民主,又担心组织内会诸侯争霸,造成组织的分崩离析,从而失去“大树底下好乘凉”的保护与安全感。

这就是造成我们很多中国人既害怕民主又向往民主的复杂心理。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很多中国人面对“三权分立”时既向往又恐惧的复杂心理。

……

我们中国人推行“三权分立”最具代表性的例子是清朝未年以孙中山为代表的国民政府。但是,国民政府最终成功了吗?没有!

孙中山把“三权分立”的主导权交给了袁世凯后,袁世凯立即翻脸不认帐,自己当起了皇帝,搞起了专制。在汹涌澎湃要求“民族、民权、民生”的民情压力下,袁世凯虽然被赶下了台,但孙中山的继任者将介石也没能把“民族、民权、民生”的三民主义大旗杠下去,而是大权独揽,仍然搞起一党专政,走的仍然是历朝王朝“一言堂”政治。“民族、民权、民生”的三民主义仍然只流于形式当中,成为一种口号。

蒋介石为什么能在全国大搞独裁,且还能得到那么多人支持,在某种程度上,除了维护自己个人利益外,其实是与中国人的生活习惯密切相关的。

在中国人当中,很多人虽然表面上说要实施民主,其实行的仍然的专制的模式,如汉武帝推行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虽然名义上是尊儒,实施德政,但是在实际做法中却仍然以专制为主。汉武帝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原因很简单,在操作过程中,德政,或者说是民主,并不能足以管理庞大的组织,只有利用专制和强权才能保障组织的健康、顺利、有效运转。

这就是中国式的“一阴一阳”管理法则。

很多中国人并不完全反对专治、集权,因为集权有一定的好处,如用在军队中可以加强军队的战争力,用在企业管理中可以强化执行力。很多中国人之所以对专制、集权持反对意见,是因为专制和集权的膨胀,造成了当权者的专横、贪婪与腐败,以至于造成利益分配的严重不公,进而严重威胁到整个组织的整个利益。

蒋介石带领国民党跑到台湾后,为了改善国民党与台湾民众的关系,对总统竞选制推行数次改革。民众为了争取自身利益,也能通过自己手中的选票,决定哪个人当总统。但只要一到总统大选,你就会发现台湾的总统选举与美国、英国、法国等西方各国有着很大的不同。

为什么会有这种区别呢?我认为只有一种解释,仍然是中国人有中国人独特的处事习惯与方式。因为中国人的处事观念在西方文化的冲击下,虽然处事方式上有一定程度的改变,但内在为人处世哲学却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

假如要用一个比喻的话,我这样比喻:如果几千年来形成的中国“习惯基因”占98%,那么近一百年来,由西方文化影响到中国人行为变化的或许只占2%。

一个人或一个民族的文化和习惯,由于是长期积累而成,所以是很难改变的。因此,中国的“民主先父”孙中山临死时才会说:“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这就是告诉我们,要改变中国长期的封建专制模式任重而道远。

改变这种行为方式,不仅要在“形式上”创新,而且要在“人心上”创新。理解了这一点,孙中山的“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的话里隐藏的深刻含义就比较好领悟了。

正因为中国人的处世习惯、思维方式等与西方人有着很大不同,所以中国人的领导方式也与西方人的领导方式有着很大区别。

主要区别三点:

其一,中国式领导偏重“伦理伦常”,西方式领导偏重“法理法令”。

我们中国人在做事的同时,一般会考虑到做人。在做事的时候,一般会考虑,这件事做了之后,对别人有什么影响,领导会怎么看,偏重于“以人论事”。但是,西方人不会这样,他们认为,做事就是做事,喜欢“以事论人”。

中国式领导目的与西方人一样,都是为了推动整个组织的发展与造福基层员工,区别在于中国式领导在做事时偏重于“伦理伦常”,即通常所说的“理大于法”;而西方式领导在做事时偏重于“法理法令”,即通常所说的“法大于理”。

例如,在企业管理中,当“上级利益”、“自我利益”、“下级利益”发生冲突时,中国式领导在处理方式上往往会超越“法律法令”界限,采取权变策略,以中庸之法,在合情合理的范围内,达到三者利益的平衡。但西方式领导面对这种情况,一般以“得法不饶人”,要求按法律的标准去执行。

几年前,在香港发生一个很具有代表性的例子。一个内地到香港读书的大学生,为了顺利通过考试,就给自己的老师送礼。这要是发生在内地,给自己的老师送送礼,不是再正常不过了吗?说好一点叫尊师重教,中庸一点的叫法就是礼尚往来。但深受英国文化影响的香港教师不这样认为,认定内地的这名学生是在行贿,于是就把这个学生上告到法庭。

又例如在中国欠薪事件是极为普遍的。面对这种情况,中国人一般的解决手段以沟通协调的形式解决,如果企业确实有困难,还会抱予理解和同情。但是如果发生在西方国家,那么西方人一般的解决手段就通过法律手段取回报酬。

其二,中国式领导侧重“合而不同”,西方式领导侧重“同而不合”。

《易经》认为,太极是宇宙万物的本源。正因为有太极这个本源,才孕育出阴、阳两体,进而造就了万物的存在。——太极生两翼,两翼生四象,四象生八卦,正是这个道理。

这里特别要关注一下这个“生”字。在这里,为什么不用“分”,而用“生”呢?按一般的理解,不是可这样说“太极分两翼,两翼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吗?

一个“生”,一个“分”,其实包涵着中西方处世方式的严重对立与差别。

“生”虽然代表两个不同的个体,但是强调“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密切不可分性,讲求的是一种“合而不同”;“分”就代表着两个独立的个体,强调“我就是我,你就是你”的分割分裂性,讲求的是一种“同而不合”。

“合而不同”即“合在一起,而可以不同”,是指对于相处在一起的人,讲求的是种包容,在同一个组织内可以包容其他不同的文化,即“阴中有阳,阳中有阴”。

“同而不合”即“同质性,才能合;不同质性,就不会合”,是指对于相处在一起的人,讲求精神理念的同质性,即要么是“阴”,要么是“阳”,没有“阴里有阳”或“阳里有阴”的概念。

中国式领导中,某个人对于某件事情有不同意见,他一般不会大声说“我反对或我赞同”。他们一般会采取合情合理地“商量着办”。

但西方式领导中,某个人对于某件事有不同的看法,他要么举手表决说“不”,要么举手表决说“是”。他决对不会说“哦,我们也商量着办”,这样很可能就进监狱了。

其三,中国式领导看重“自我修炼”,西方式领导看重“制度约束”。

中国式领导比较看重自我素质的修炼,而西方式领导更看重制度法令的约束。

在中国,儒家思想一贯来是社会的主流思想,儒家思想有两大根本:一是忠;二是孝。并且,忠与孝,也构建了中国人的主流思想。儒家认为,为政的关键在于自身的修炼,所以产生了“为政以德,辟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及“由仁由己,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堰”等自我修炼要求。

中国式领导很大程度上更重视德的作用,只要这个人符合“忠、孝、悌、信”标准,即使能力一般,照样能有大好前程、稳定发展。这也是为什么中国企业招聘员工时,第一条标准一定“德才兼备,以德为首!”而三国时期的一代枭雄曹操,只因为提出“德才兼备,以才为首”的任人口号,就被天下士族阶层骂为天下奸雄。因此,中国这种重视品德的处世哲学,是很难一下子改变的。

在西方式领导却不这样认为,西方式领导更重视才能的建设。

西方式领导普遍认为,一个人的本性是恶的,如果没有法律法令的约束,光靠个人的自我修炼,是无法规避不违法的。正因为如此,西方式领导更的是“器”的作用,即如何构建完善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以“器”的形式,达到令个人行为的合法、合理、合情。而中国式领导更看重“道”的作用,即加强自我修炼,以达到令个人行为的合法、合理、合情。

德治之“阳”与法制之“阴”

在中西方文化的熏陶与浸润下,目前中国管理学界普遍认为,为了达到提升领导力、保障组织绩效的目标,主要要运用两种手段:一种是法制,一种是德治。但是,在实际的管理中,往往采取德法兼治的管理模式。

提倡法制,是每个企业组织都极力推崇的一种直接的、客观的、可操作性的一种治理手段。法制体系下的领导力优化,既包括对上层领导的权责约束,也包括对中层领导及基层员工的权责约束。

实行法制化组织有四点优点:

第一,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在既定的组织规则面前,谁也无法拥有特殊的权力,法律面前人人均等。

第二,有利于团队的优胜劣汰。在同一个游戏规则,能力差只能让位于能力强的,无偏袒,进而进而达到优胜劣汰的效果。

第三,有利于提升企业竞争力。由于拥有公平竞争机制,能者就能得到重用,弱者只能得到小用或不用,从而有利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第四,有利于规避组织领导力风险。在制度约束下,领导者任何行为都受到监督,对于组织运营风险的规避有很大帮忙。

但实行法制化的企业组织,也会导致一系列的后果:

第一,组织未完全法制化而强意用法律化管理,只会越管越乱。如果没有达到完全法制化,而硬要说自己是法制化组织,那只是一种自欺欺人,是一种掩耳盗铃的把戏,最终面目被揭开后,一定会是鲜血淋沥的。

第二,组织成员的人情冷淡。实行法制化企业后,虽然组织成员间有一个共同的目标,但组织成员之间的关系只是一种利益共同体,而不是一种命运共同体。

第三,法律化组织成员忠诚度有待提升。实行法制化企业组织,虽然在规避组织成员和领导力风险有很大帮忙,但由于把他们凝聚在一起的是利益关系,只要有其他公司更好的环境或更好的待遇,很难保证他们不“人往高处走”。

例如,美国是一个实施三权分立、高度法律化的国家。但即使在这种政治环境下,美国仍然出现各种问题。在企业界,最具代表性的莫过于2001年美国安然公司破产事件了。在安然破产事件,最突出的问题是,暴露了外部审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做假帐的行为。这时,有人就要问了:“美国审计制度,不是世界上最健全的制度吗?怎么还会有做假帐的行为呢?”其实这个问题不难理解,归根结底还是在于“人”的问题。

正如一位专家对此评价说:“安然事件充分暴露了人的劣根性,即贪欲!只要有贪欲,不管法律如何健全,都无非避免组织的风险。因为10万美元收买不了你,那100万美元、1000万美元或5000万美元呢?!”

实行法制化的企业,虽然能解决很多操作层面上的疑难杂症,但实施这种模式的企业仍然会有这样或那样的缺陷。

孟子说:“无礼义,则上下乱;无政事,则财有不足。”意思是指:“不讲礼义,那么上下级的关系就会混乱;不施行行政管理,那么国家的财物资源就会贫乏,没有战斗力。”

孟子又说:“仁言不如仁声之入人深也,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善政民畏也,善教民爱之,善政得民财,善教得民心。”意思是指:“仁德的言辞比不上仁德的音乐深入人心,良好的政治比不上良好的教化深入人心。良好的政治,百姓畏惧它;良好的教化,百姓热爱它。良好的政治可以让百姓主动把财富贡献出来,良好的教化可以让百姓把自己的身心贡献出来。”

因此,为了达到组织优化的目的,最终还是回归到了“人性”的管理上来,即要对组织成员讲求“德治”。只有“德治”与“法制”两者结合,才能更大范围内规避组织和领导行为的风险。

“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可耻吗?

三年多年前,孔子提出:“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

孔子的“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是可耻的吗?对于孔子的这个观点,我们必须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去公正评价。如果一味把它斥为封建糟粕,一棍子打死,就是违反人性规律。

后来的孟子把孔子的这种“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思想又推进了一步。

关于孟子推进孔子的“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思想,《孟子·滕文公篇》讲了一个关于宋国人陈相与孟子锋相对辩论的有趣故事。

故事大意是这样的:

有一天,有个叫陈相的宋国人问孟子说:“滕君确实是个贤明的君主,尽管如此,他却不懂得道理。贤人是要和老百姓一同耕作,才自己做饭、吃饭、治理国家。但现在滕国有粮仓,有库房,这是残害人民来养活自己,这又怎么能称得上贤明呢?”

孟子问:“许子你一定自己种庄稼才吃饭吗?”

陈相说:“对。”

孟子问:“许子一定自己织布才穿衣吗?”

陈相说:“不。许子穿麻衣。”

孟子问:“许子戴帽子吗?”

陈相说:“戴。”

孟子再问:“是你自己织的吗?”

陈相说:“不。是用粮食换来的。”

孟子问:“许子为什么不自己织呢?”

陈相说:“那会耽误耕种。”

孟子说:“许子用釜甑做饭,用铁器耕田吗?”

陈相说:“对。”

孟子问:“是自己制造的吗?”

陈相说:“不。是用粮食换来的。”

于是,孟子就说:“农夫用粮食交换农具和器皿,不算残害了陶匠和铁匠。陶匠和铁匠也用他们的农具和器皿交换粮食,难道这是残害了农夫吗?而且许子为什么不自己烧陶、失铁?不肯做到所有东西都是从自己家里取用?为什么要和各种工匠交换呢?”

陈相说:“各种工匠,本来就不能一边耕种一边又干他们的事情呀。”

孟子于是就说:“许子您真是太对了。既然这样,那么一个人治理天下可以一边耕种一边又干他们的事情吗?有官吏的事情,也有平民的事情。而且一个人,就需要各行各业的产品。如果全部要自己亲自制造出来,这就会让天下的人都疲于奔命。所以说:有人以脑力劳动为主,有人以体力劳动为主,‘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这是天下通行的道理,是一种自然规律。”

由此可见,“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是一种自然规律。但在中国,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为什么人们都不敢正视孔孟提出的这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实,甚至反对、打击孔孟的提出的这种思想呢?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是对孔孟的“治”,特别是对孟子的“食”字很敏感。

“治”是什么,就是治理;“食”是什么,本意是“吃”。但一看到“吃”,套用在孟子的话里就会令人不寒而悚了。孟子的原话是“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现在我们来套用一下:“治于人者吃人,治人者吃于人。”这样一套,你看一下,多可怕的字眼啊。这就相当于“治于人者”被人吃;“治人者”在吃人啊。——一个人吃人的社会也就产生了。

其实,孟子“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中的“食”,并不是“吃”的意思,只是“治理”之意。孟子原本的意思是说:“被人治理的人养活人,治理别人的人被人养活。”

但无论是“被人养活”还是“吃人”,都严重刺激了人们心灵的底线,令人们感到无比压抑、窒息,无法接受。

因此,我认为,是孔子、孟子的直视现实的残酷性,很大程度上,挑战着人们的道德底线和敏感神经,挑动着人们潜藏在内心的“阴暗心”,令他们只想躲藏,不敢正视。

二是“食”字虽然是中性词,但运用起来负作用很大。

虽然“食”在孟子的话里是中性词,且有一定程度的褒扬之意,但由于“食于人”一词过于敏感,因此,虽然孟子是本着客观事实在宣扬,但仍然会在社会上产生许多负作用、反效果。

例如,统治者和当权者就会利用这种“食于人”对国家或组织内的成员采取愚民政策,进行愚民教育,以达到“潜藏”当权者阴暗的邪恶本质,满足当权者的个人欲望。而这是很多贤能之士所不愿看到的。

因此,虽然孔子、孟子的这种思想,是正视客观现实的真实阐述,但为了规避这种被利用的风险,那么采取折中的规避方法,不刻意地去扩大、正视这种客观存的事实,也是一种变通的管理策略和方法,以期达到掩埋这种思想带来的负作用和反效果。

但是,无论如何掩埋,真理是无法埋藏的。

《易经》云:“天尊地卑,乾坤定亦;卑高以陈,贵贱位亦。”天是高的,地是低的,这是客观存在的自然现象;贵是高的,贱是低的,这是客观存在的自然现象。

大千世界,形态各异,无奇不有。人,作为自然界的一员,相互之间存在着差异,那不是很正常不过了吗?有些人就善于脑力创作,有些人善于体力创作,人性、愚慧上存在着差别,但人格上高低贵贱之分,只是因为劳动的分工不同而已。尊重这种自然规律的发展,才能正视人类本性,对人类本性加以正确、健康调整。忽视人类本性,甚至掩盖这种本性,只是自欺欺人的掩耳盗铃,最终只会自食其果。承认人性弱点,我们才有勇气去面对、改进它,不愿意承认人性弱点是一种欲盖弥彰的可耻行为。

当今世界,人人都在追求平等、民主、自由和博爱。什么是平等?什么是民主?平等与民主,有限制的平等与民主,才是真正的平等与民主,才能保障人人享有自由和博爱。人们追求的不是天生的身体和生理的平等,因为天生的身体和生理上的平等是追求不到的。人们追求的是自由和平等,只是人与人之间人格上的平等。只有这样做,才符合自然规律发展。

人之所以有差异,才会去创新,才能推动人类的进步。

因此,承认人性的差异,甚至邪恶面及弱点并不是一件可耻的事情。那种不能面对或不能意识到自己邪恶面及弱点的人,才会在为人处事上犯下巨大过错。不能正视自己,就没有端正的态度,没有端正的态度,就不懂得克制自己的欲望和弱点,所以才会走火入魔。

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很多企业家和管理者,嘴上硬是不肯承认“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用人、管理现实。可他们嘴上不说,难道内心里也是这样想的吗?恐怕没有一个人承认了。这就是中国人的处世风格:一个人内心想的是一致的,但从嘴上说的就是另一个内容,甚至是“口是心非”。

对于一个领导者来说,只有正视“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这个意识,正视这种人性化差异现实,组织上下才更能达成一种默契,并形成良性的竞争意识,激情组织的创新力、执行力。

只有在正视“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不平等自然现实,在“不平等”自然现实中,追求“合情合理”的仁义与道德,才能更好地推广“多劳多得,少劳少得”、“老有所养,幼有所依”理想愿景,才能更符合人性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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