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两会上,“互联网金融”再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不过与以往鼓励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调不同,今年报告中强调要警惕“互联网金融风险”。政策转向的背后,不仅是监管层对其态度的转变,更是由于互联网金融行业在近几年蓬勃发展的同时出现了不少问题。比如,去年一直引人关注的P2P问题平台跑路事件、“校园贷”变高利贷事件以及影子银行问题等;而在第三方支付领域、互联网众筹领域的发展过程中也乱象频现,给我国经济发展以及金融系统稳定带来了风险。
股权众筹是伴随着互联网发展起来的新型融资模式,其实也可以看作是某种程度上的私募股权互联网化,曾经被众多学者看好,在互联网众筹的诸多领域中占据主导地位,甚至被誉为“互联网金融行业最后一块处女地”。自2011年美微传媒试水互联网股权众筹起,互联网股权众筹经历了2011-2013年萌芽时期,相继出现了天使汇、创投圈、大家投等10家股权众筹平台;进入2014年,股权众筹平台出现爆发式增长,仅一年内就有57家平台上线;2015年更被称为“股权众筹元年”,截止年底股权众筹平台数达到141家。
但是,事实证明,仅过了一年,股权众筹的发展却陷入洗牌期,发展前景变得不甚明朗,2016年可谓喜忧参半:一方面,继京东、阿里、360之后,百度、苏宁等互联网巨头在股权众筹领域加速布局;另一方面,受监管趋严的影响,股权众筹类平台基本停止增长。曾有人说,“除岁月之外,一切皆可众筹”。但是,股权众筹却极容易演变为非法集资,甚至与公司法等法律相悖,这也是监管层对其态度转变的主要原因,也给股权众筹的发展带来了不确定性。
如果与其它互联网金融相比,差距更是悬殊。比如截止到2016年底,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平台数量共计145家,其中正常运营的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平台数量共计118家,平台下线或众筹业务下架的平台数量共计26家,转型平台共计1家;同时新增项目数量共计3268个,同比降幅56.6%,虽然众筹成功筹资224.78亿元,同比增长97%,也只能说明前值太小。与移动支付和网贷相比,差距确实不是一般大:2016年全年,网贷行业成交量达到了20638.72亿元,规模增速达到110%;第三方移动支付交易规模预计达到38万亿元,规模预计同比增长215.4%。虽然互联网巨头纷纷布局股权众筹,但上线的股权众筹平台均未成为企业的重要板块。2016年,蚂蚁达客成功项目仅为4个,百度百众为5个,360淘金为10个。
此外,股权众筹带来的问题也不少,典型案例是36氪股权众筹平台上“宏力能源”项目涉嫌欺诈事件。36氪曾向投资人推荐的新三板项目“宏力能源”在2016年4月份披露的年报数据与2015年启动定增时的数据差异巨大,投资人认为36氪作为融资中介方存在虚假宣传行为,而36氪CEO称“宏力能源”隐瞒了材料。这一纠纷充分暴露了股权众筹融资平台的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和监管风险。
不仅仅是36氪,目前大多数的股权众筹融资平台对项目的审查,基本都是停留在“形式审查”而非“实质审查”。一方面,这些平台缺乏优秀的金融人才。我国的金融人才仍然主要集中在银行、证券等传统的金融行业中,但股权众筹本质上仍然是股权投资,他们的管理团队大部分都没有丰富的金融行业经验,自然就缺乏这样的风控能力,难以对项目优劣做出判断。另一方面,作为投资人的资质和风险承受能力也存在欠缺,国内的信用体系不完善,监管政策还不到位,融资方的违约成本低,投资人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除此之外,法律风险、技术风险尚未得到有效防范。当前股权众筹进入了发展的深水区,必须解决面临的各种问题,否则难以有进一步的发展。
与此同时,监管层对股权众筹的监管也在不断地完善。2014年11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同年12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创造了“私募股权众筹”的概念。2015年1月,对办法再次调整,降低了投资者的准入门槛,并且在同年的两会期间,“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被正式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2015年7月,正是出于对股权众筹暴露出的问题和潜在风险的担忧,监管政策发生重大转变,央行与十部委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放弃了“私募股权众筹”的概念,将股权众筹定义为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必须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平台进行。2016年10月,证监会等15部门公布了《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以股权众筹名义募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八类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2017年两会期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警惕“互联网金融风险”。央行副行长潘功胜也透露,股权众筹等分类监管规则正在制定当中。通过梳理关于股权众筹的相关政策,不难看到,政策层面对“股权众筹”的监管正在加强,在厘清“公”与“私”边界的同时,也逐渐明确了股权众筹的“公开、小额、大众”的发展方向。
监管层对股权众筹认识越来越清晰,监管越来越完善,虽然短期内给股权众筹的发展带来了一些不确定性因素,例如对“股权众筹”含义的界定,由最初的“私募股权众筹”到“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认定,使一大批原来的股权众筹平台改名、转型甚至倒闭。然而,长远来看,规则的制定将为股权众筹的野蛮生长戴上“紧箍咒”,有利于保护投融资双方的权益,更重要的是让其在法制化的轨道上运行,真正让资金进入实体经济,帮助小微企业的发展,避免非法集资等违法事件的发生,也为股权众筹平台的健康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另外,监管政策的完善也给股权众筹行业带来了改观。从融资额度来看,2016年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平台新增项目成功融资额共计52.98亿元,同比增加1.08亿元,涨幅为2.1%。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在监管趋紧的背景下,股权众筹行业正面临加速洗牌。经历过优胜劣汰的角逐之后,保留下来的平台无论从实力还是发展前景看都更加乐观。
尤其是实力雄厚的企业开始进入这一领域,将进一步促进股权众筹的快速发展。2016年,京东众筹共打造50多个千万元级项目,500多个百万元级项目,为企业提供全产业链的创业扶持服务,凭借36亿元的筹资额稳居众筹行业第一。非公开股权融资方面,2017年2月的数据显示部分平台表现不俗。百度百众月筹资额达到2650万元,成功筹资3个项目;众筹帮月筹资额达到2410万元,成功筹资2个项目;众筹天地月筹资额达1660万元。
另外股权众筹平台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创新运营模式,使投融资更加高效的同时,也有效化解了部分风险。例如,现在普遍采用的“领投+跟投”的模式,由专业的风险投资机构或富有经验的企业家作为领头人,对项目进行筛选,利用专业的投资知识降低了投资失败的风险。另外,平台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资金进行托管,防止了“资金池”的形成,规避了自融的风险。
从未来看,股权众筹的发展空间依然很大。基于政策层面“公开、小额、大众”的定位,股权众筹可以跟我国政府提倡的“双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联系起来,并且很有可能成为金融改革的一个重要突破口。
2015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快推动“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的新模式,作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推动力量。2016年两会期间,“四众”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股权众筹主要服务于初创时期的企业,在智能硬件、文化娱乐、创意设计等领域都有股权众筹的身影。与天使投资等传统融资方式相比,其不仅进入门槛低、融资成本低效率高,而且还可以借助互联网平台数据收集的优势,面向更广泛的地区和行业门类,从而使受益群体更加广泛。特别是对于初创阶段的“双创”企业,更容易助它们抓住创业先机。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股权众筹也具有很大的施展空间。根据《2017年互联网众筹行业现状与发展趋势报告》,互联网创投也为处于转型期的制造业注入了资金和活力。近年来,我国矿业发展低迷,银行信贷收紧,矿山企业资金链十分紧张。清蓝金融、北京国际矿业城对矿业领域众筹进行试水,不仅解决了矿业的资金难题,还利用专业的管理团队培育项目品牌,改善了矿业的经营环境。在农业供给侧改革方面,股权众筹同样大有所为,例如毕节的村民将拆迁补偿资金集资入股,发展现代化养殖业,年人均收入能达到3000元以上。另外,发展股权众筹属于直接融资方式,对于降低企业杠杆、改善融资结构也有重要意义。
在金融改革方面,股权众筹被称为“新五板”,丰富了多层次资本市场结构,解决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此外,股权众筹“小额”“大众”的特点,拓宽了大众的投资渠道,使股权投资不再是“少数人”的游戏,有利于提高普通投资者的素质、培育成熟的资本市场。此外,股权众筹不仅可以聚集社会闲散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而且可以为风险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甚至更高层级的资本市场输送优质的项目,帮助企业更快地成长。
我国是世界上工业体系最完备的国家,同时由于人口众多,市场潜力和创新能力都非常巨大,因此,股权众筹虽然仍面临挑战,但向好的势头不减,发展空间很大。从国际经验看,2015年10月30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发布了众筹规则最终稿,众筹规则的落地大大促进了美国众筹市场的发展。因此,有理由相信,伴随着我国监管办法的陆续出台和进一步完善,政策的正面影响会逐渐加大,为我国股权众筹拓展发展空间、深挖管理价值以及培育品牌项目提供动力。
当前,我国股权众筹市场还处于厚积薄发的阶段,还需要在法律法规完善、人才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以及信用建设方面加大力气。2017年,我国的股权众筹市场仍然需要砥砺前行。(欢迎关注人大重阳新浪微博:@人大重阳 ,微信公众号:rdcy2013)
作者卞永祖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曹茂竹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实习生,本文刊于4月7日“金融世界”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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