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一批法规规章开始施行,其中包括加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惩处海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加强央企境外投资监管、强化财政资金全程监督等。
5月1日起,一批法规规章开始施行,其中包括加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惩处海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加强央企境外投资监管、强化财政资金全程监督等。
修改后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建立了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信用制度,规定农业部和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公布监督抽查结果,并可以公布具有不良记录的生产经营者名单。
《海关工作人员处分办法》针对参与、包庇或者纵容走私以及传授逃避海关监管方法危害特别严重、影响最为恶劣的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明确规定将给予开除处分。
《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中央企业原则上不得在境外从事非主业投资;有特殊原因确需投资的,应当经国资委核准。
新的《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对强制许可请求的提出与受理、强制许可请求的审查和决定、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请求的审查和裁决、终止强制许可请求的审查和决定等作出了规定。该办法将更好地适应修改后的专利法,并进一步简化相关程序。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对财政部门实施监督的对象、原则、监督机构及其职责、监督范围、监督权限、监督方式和程序等内容作了全面规定,突出强调了财政监督贯穿于财政管理过程始终,强调财政部门实施监督要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
《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主要调整货运代理企业接受委托办理与海上货物运输有关的货运代理事务时与委托人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