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节日期间频繁访友,除了友情和工作之外,言语中频率最高的就是五个字“中国葡萄酒评级”,关键字是其中二个字“中国”。归结起来,可能是几个核心问题的解答:
第一,葡萄酒评级是一个文化传播,还是一个科学研究,抑或是两个交集;第二,评级针对于高端的,还是大众的葡萄酒更有意义和价值,换句话说评级的客体或受体是否应该首先有个价值判断,直白点就是说只有高端酒值得化成本去评级,其它都是等外品不值得去评,当然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不在讨论问题之内,属于法律管辖的底线;第三,评级的主体应该是政府还是市场是个市场行为,还是行政命令;第四,评级的采用者或受众主要是B端的供应端或厂商,还是消费端;第五,评级是否有利市场两端发展,也就是消费升级,或供应换代或“生产结构升级”,亦或两端同时升级。
要回答以上五个问题,我觉得是应该首先研究在国际视角的范围内,中国葡萄酒的现实状况到底如何,这是个基础判断,可能是回答以上五个问题的前提。这个核心问题就是:中国葡萄酒品质结构统计上来说,它是属于正态分布,即中等品质最多,最好或最次的都是边缘化的少数;还是它属于偏态分布,正如不少业内人或“投资专家”分析的那样,当前中国高端葡萄酒比较稀缺,其余都是同质且平庸的“乌合之众”,换句话说就是“品质金字塔”的格局,在中国,基本不存在。
我们的确需要数据支撑,如果调查证实了上述的“偏态分布”,中国高端葡萄酒产能和市场规模少到一个与普通消费者无缘无份的程度,那么引导大众消费升级,指向国产酒的所谓评级路径可能不仅漫长而且坎坷,我们真的要等30年至50年吗,我们似乎可以聊以自慰的是,反正“舶来品”例如,玻璃器皿,真正落入寻常百姓家历史上花了半个世纪,只要我们的国粹“白酒”可以永葆青春,应该知足。我们应该接受这个现实吗,难道我们不该做点什么,如果你不能扼住命运的喉咙,至少你可以改变命运的“时间进程”。
而敢于挑战业内人或“投资专家”的恰恰是宁夏,宁夏于2016年2月正式出台《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列级酒庄评定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于3月1日起施行。据悉,此举在全国尚属首次,《办法》出台后将鼓励更多的酒庄向精品化、特色化路子发展,也为实力雄厚的酒庄打通了持续晋级的通道。此举促使我们思考为什么要引入以及如何引入国外体系。从目前为止,我们可能看到三个主流体系,一个是美国的罗伯特帕克,另外一个体系是英国体系,再有就是法国体系。这几大体系并存的情况下。
中国有没有必要另辟蹊径,再搞一套评级体系,这个问题的确给我们带来了困扰,农大的老师,也是我的酒友,在业内已经从业超过20年,马会勤老师说的好,评级的“价值判断”或者说“中国”葡萄酒评级是否有意义或有价值,应该是消费者说了算。当然酒庄分级和对酒本身的分级,还是有些许差异的,但是两者是高度相关的,酒庄之所以好,一定是它的酒好。我本人并未参与酒庄分级,但是我的朋友贾静茹女士,作为法方的观察员,参与了宁夏对酒本身的评价过程,认为全程透明严谨,不比法国差。
至于说到评级主体,历史来看,国家质检总局成立的中国葡萄酒质检中心,不可能也不必要成为评级主体,一般意义上,它的主要作用是坚守底线,作为消费者食品安全的“保护神”。历史上,农业部等部门也曾试图给食品贴“绿色食品”,每贴要供应厂商负担成本0.1元左右,无人怀疑它的初衷,但是当某些当事人将该业务外包给所谓“经认证的机构”时,市场突然醒了,并明里或暗里全面抵制这个所谓“绿标”,最终这个做法“无疾而终”给市场留下了句号。酿造工艺方面这些难懂的“生化”标准之外,让普通消费者理解和明白的质量体系,或成本低,简单易行,杜绝“寻租”的方法,看来中央政府相关部门无能为力了。给消费者提供一个标准评级就是这么难,于是我们只好求助于据说“免费”且公正美国人罗伯帕克,可以说是个国际标准,不仅覆盖了法国酒,也覆盖了世界其他国家的酒。法国《世界报》网站2016年10月24日刊登题为《宁夏的红色黄金》报道称,银色高地酒庄是最早吸引国际品酒界关注的酒庄之一,美国著名品酒师罗伯特·帕克为高源的两种葡萄酒给出了91/100的高分,英国品酒师詹西斯·鲁宾逊给出的分数是17/20。它并非个例,最近这些年,获得奖项的中国葡萄酒大多数产自宁夏,这个位于甘肃和内蒙古之间的小小自治区似乎专注于制造高品质葡萄酒,而中国最大的葡萄种植区要数山东、河北或者新疆。
至此,开篇的问题已经回答了七成,其余的问题可以开放给大家思考。但是,我必须说开一件事,中国葡萄酒品质结构统计上来说,除非有自然状态之外的人为操作,服从于正态分布,因此,评级存在合理基础。从宁夏一地开始,可以逐渐推向全国,30年太久,只争朝夕。
本文作者:微信公众号犁叔月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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