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股市的出现是17世纪晚期英格兰的一项革新,跟诸多其他革新一起被合称为“金融革命”。
与此同时还发生了1688年的“光荣革命”(Glorious Revolution),奥朗日(Orange)的荷兰执政官威廉夺取了岳父詹姆斯二世(James Ⅱ)的王位。这些革新包括:1693年,国会为政府的债务提供担保,由此产生了后来的“国债”;1694年,英格兰银行(Bank of England)成立,允许纸币流通;在1696年,发行国库券;在1704年,通过《期票法案》(Promissory Notes Act),这使得所有债务都可以流通和转让。
这些革新都深受所谓的“荷兰金融”的影响,其目的是帮助政府调动国家资源,跟路易十四领导的法国作战。
自英国内战(1642~1651年)之后,英格兰的金匠们就承担了银行家的职能,发放贷款,为商人建立汇票(信用证)交易市场。
到了17世纪90年代,流通汇票的总值据信超过了王国的货币总量。有几位作者指出,通过流通,这种新的信用形态具有了很多跟货币一样的属性。然而跟黄金不同,信用可立可破,没有信就没有用,信用的价值依赖于信任(在拉丁语中,信用就是相信的意思)。
信用不断地变化,难以捉摸,不受控制。当时的人把信用比喻为轻浮的少女。
它“永远不可逼迫”,经济学家查尔斯·戴夫南特(Charles Davenant)写道,“它依赖舆论,它取决于我们的热切期望和深深的恐惧;它经常不请自来,也经常不辞而别,而且一旦失去就很难完全恢复。”
信用跟投机是连体双胞胎,同时降生,性格相同;它们就像形与影,永远无法彻底分开。
17世纪90年代造就出一种不讲道德只求私利的人物,也就是所谓的新富阶层,他们利用当时的金融革新大捞了一把。
他们之上当然另有其人,比如银行家兼东印度公司股东乔赛亚·蔡尔德爵士(Sir Josiah Child),他认为所有的人都是“被利益所驱使”;还有尚多斯(Chandos)的伯爵(后来升为公爵)詹姆斯·布里奇斯(James Brydges),他在担任财政大臣期间发了大财。
等而下之的是交易所附近的商人,比如文具商托马斯·盖伊和外号“秃鹰”的约翰·霍普金斯,这两人的吝啬闻名遐迩。这些人是新自由主义思想的化身;在这种思想中,自私自利取代了贵族应有的高尚品德,以前被视为罪恶的贪婪和挥霍,现在则被认为有利于推动经济发展。
这种转变在股票市场中最为明显,经纪人和客户只追逐个人利益,其他的一律不管不顾。
在《新辉格党徒的真实嘴脸》(The True Picture of a Modern Whig)(1701年)一书中,戴夫南特讥讽了新富阶层:作为交易胡同加拉维咖啡馆的常客,汤姆·达布尔是不讲道德、自私自利的典型,宣称“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这就是我们新辉格党人的原则”。
他所属的新富阶层看不起靠出身获得财富和地位的人。在炫耀自己的财富时,达布尔尽显暴发户的得意和骄傲:“我有自己的乡村度假屋,在那里,我养的情妇过得像皇后一样舒坦……我有自己的法国厨子,用餐时要点上蜡烛;我只喝产自艾米塔吉的红酒、香槟酒以及勃艮第的葡萄酒,卡奥尔的葡萄酒几乎进不了我的酒柜;连我的仆人都对波尔多产的葡萄酒不屑一顾……”豪华马车、美酒和美妾,这一切让达布尔成了他那个时代的雅皮士,一个“宇宙的主宰”,跟汤姆·乌尔夫(Tom Wolfe)在《虚荣的篝火》(The Bonfire of the Vanities)一书中塑造的证券交易员谢尔曼·麦考伊一模一样。
20世纪80年代和17世纪90年代很相似,都是“天上下金又下银”的时代。
本文作者:微信公众号华章经济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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