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早6时,江苏省太仓市一家企业员工加班加点处理网上订单分拣、包装、发货。新华社发(计海新摄)
电子商务法立法,旨在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建立开放、共享、诚信、安全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草案着力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将近年来一些成熟的经验做法上升到法律作为制度确定下来。
草案分总则、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电子商务交易与服务、电子商务交易保障、跨境电子商务、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八个章节九十四条。
「禁止五类不正当经营行为」
擅自使用与他人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知名商业标识相同或者近似的商业标识,误导公众,导致市场混淆;
假冒链接、混淆链接等不正当链接;
攻击或入侵其他经营者的网络系统、恶意访问、拦截、篡改其他经营者的网络店铺,影响正常经营活动;
擅自使用政府部门或者社会组织电子标识,引人误解;
利用服务协议等手段,限制交易、滥收费用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
「期待电商法管住网购乱象 」
本次立法为整治网购乱象开启了“法门”。遭遇假货、个人信息收集泄露导致被“精准诈骗”、纠纷难解等网购之痛,电子商务法草案对上述乱象如何处理均有明确规定。草案明确了电商平台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对电子商务数据信息的利用和保护作出规范;对个人信息保护、市场秩序与公平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及争议解决等提供了法律依据。
电子商务是市场经济,尊重市场逻辑、承认市场是资源配置的主要途径,是立法的前提和共识。立法要着眼于妥善处理好政府有形之手与市场无形之手的关系,进一步激发电子商务的创新和创造活力,建立开放、共享、诚信、安全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电子商务生态系统。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尚处起步阶段,有其自身的规律,我们也期待这部法律将体现前瞻性,符合电商发展趋势兼顾国际通行规范,以更好推动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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