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犯错但决不可犯道
“中庸之道”在《周易》中并没有提到,而是在后来的《四书》中广为传播。《四书》中的《中庸》是儒家文化的重要思想,它是孔子的孙子曾子所作。它与《周易》中的阴阳哲学一脉相承。宋朝学者朱熹认为:“中,就是不偏不倚,把握天下正道;庸,就是永远不变更,坚持守信的定理。”程颐认为:“不执意偏向就叫做中,不更改常理就叫做庸;中的意思,就是天下的正确道理,庸的意思,就是天下的固定原理。”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如果能够按这样的中庸法则去做,即使出现错误也是没有离开“道”,而如果偏离了这样的法则,离“道”而行,就会铸成大错。搞企业难免犯错,但错是有轻重真假之分的,只有懂得了儒家学说中“错文化”的不同类型,才能更好地运用和分辨错误。
年广久与他的“傻子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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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芜湖有个年广久,这个人全国闻名。年广久是炒瓜子的,称得上是“中国第一商贩”。年广久炒瓜子炒出了名,他的“傻子瓜子”如今是知名品牌。年广久最初出名可不是因为他炒瓜子炒得好,可以说他的这个品牌与他的犯错史紧密相连。年广久那个年代还不存在眼球经济,最流行的应该说是“名声经济”。人一出名,各种效应就来了。年广久就是因为他炒瓜子,犯了错出了名,而且惊动了党中央,邓小平都曾两次提到年广久的名字,才使他出了大名。这样的广告效应可以说全世界只有他一个人有这个殊荣。后来年广久对人说:他一生只感谢邓小平一个人。
年广久办企业犯错很多,但是没有倒下,原因也很多。我们可以说年广久犯错却不犯“道”,这也叫做是一种犯错的艺术。
我们看看年广久是怎样犯错的,他又犯了哪些错。年广久当年的文化水平不高,没有念过多少书,但他凭着自己的悟性和生存的本能,从职业生涯开始就干起商业。他贩过鱼、贩过水果,成了当地名副其实的小商贩。1963年3月,“五反”运动时,年广久被当成“重点打击对象”,被当地公安部门定为“投机倒把罪”关了8个月,这是他第一次犯错。接着就是一连串的错误链降临到他的身上。“文革”中又第二次因投机倒把被关。被释放后,为了生活,他又干起了老本行。后来他拜师学艺就学起了炒瓜子。炒瓜子不但是一门手艺,也是一项很重的体力劳动。但年广久不怕吃苦。据他的一位徒弟王铭智回忆:
“我是从1979年开始在年经理家炒瓜子的,当时只有我和年经理两个人炒。因为我们开始炒的时候是用小锅,翻锅炒瓜子,所以相当辛苦。我们每天一般是早上4点钟起床,生火、起炉子、配料,配料以后吃早饭,吃完早饭后我就和年经理一起炒瓜子。我记得最深刻的一次是,快到春节了,客户要货量相当大,我们几乎是24小时连着干,年经理也这样,24小时都在炒。有一天晚上,我们炒到2点多钟了,实在是炒不动了,人已经累得不行了,我们便在炉子边上睡着了。”年广久就是凭着这样的打拼精神硬是把小瓜子炒出了名,大家都爱吃他炒的瓜子。
年广久的“傻子瓜子”销到大上海,很快就受到了上海市民的欢迎,连上海的《解放日报》、《新民晚报》等媒体都报道了。1982年出现了“傻子瓜子”上海缺货的现象,但年广久忙不过来,他就把别人家的瓜子充当“傻子瓜子”运到上海卖。上海市民很快发现是假的“傻子瓜子”,《解放日报》和《新民晚报》又给予了曝光。上海市工商局查到年广久偷税4.3万元;芜湖市也立即对他进行追缴;《人民日报》甚至将此事向全国披露,年广久又一次犯了大错。并且这件事情被捅到了北京,还惊动了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1983年10月22日,邓小平在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全体会议上专门提到了这件事:“……还有的事情不用着急去解决。前些时候那个雇工问题,相当震动呀,大家担心得不得了。我的意思是放两年再看。那个能影响到我们的大局吗?如果你一动,群众就说政策变了,人心就不安了。你解决了一个‘傻子瓜子’,会牵动人心不安,没有益处。让‘傻子瓜子’经营一段时间,怕什么?伤害了社会主义吗?”
后来,年广久与有关单位联合成立了联营公司,他当上了总经理。以后又开始搞有奖销售,他把奖金分为十等,头等奖是小轿车。不到半个月“傻子瓜子”便在全国销售了230万公斤。许多人相继模仿,并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最后被有关部门制止。在这种形势下,年广久公司的瓜子也大量积压,后来竟然损失了63万元。他赔了个精光,又一次犯了错。
接着他的官司不断,据有关资料显示:从1985年12月到1988年1月,他前后打了8场官司,仅蚌埠一场的败诉就损失90万元之巨。连同有奖销售的亏损,3年之中,“傻子瓜子公司”150万元的巨资付之东流。闻名全国的“傻子瓜子公司”不仅元气大伤,而且慢慢地走向了衰亡。
年广久犯错还不仅是在经营方面,他个人问题上也犯过错误。“1991年5月11日,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流氓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从此,他走到了人生的最低谷。
1992年1月,邓小平南巡讲话时再一次提到了年广久。他在与广东省领导座谈时讲道:“农村改革初期,安徽出了个‘傻子瓜子’问题。当时许多人不舒服,说他赚了100万,主张动他。我说不能动,一动人们就会说政策变了,得不偿失。像这样的问题还有不少,如果处理不当,就很容易动摇我们的方针,影响改革的全局。城乡改革的基本政策,一定要长期保持稳定……”
一直没有定论的年广久一案,后来又引起了安徽省省委的重视,经重新审理,因起诉时与事实有些出入,芜湖市检察院主动撤回上诉,法院于1992年3月13日将年广久释放。至此,年广久吸取了许多教训,他对人们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以后再做生意,一定要请一个律师,学一点法律。”
年广久的“傻子瓜子”又以惊人的速度发展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