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信访局信访平台上,本人曾发过很多建议件、投诉件,其中,也有多份建议件、投诉件得到了较好的办理和处理结果,比如:
1、因为本人的投诉,以及国家信访局的及时办理,2014年1月13日,襄阳中院斜对面的“中国前进!”、“前行300米右拐”的不良连体广告,被依法拆除。(注:据本人调查,此处的“中国前进!”公益广告,是襄阳中院搞的,恒大地产出资的。)
2、因为本人的投诉,以及国家信访局给予本人的指导和维权的信心,2014年2月26日,襄阳市中级法院终于跨越了十余年,组织刘先明和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在一起,就2003年的一起劳动纠纷案,进行调解,并达成和解意向,从口头上纠正了这一起冤假错案。
3、因为本人的投诉,以及国家信访局的办理、给予的信心,加上舆论的助推,2014年12月17日,襄阳中级法院法警训练基地里的养猪场,寿终正寝了,襄阳中级法院法警训练基地里的“坚持生态种养,确保法官健康”的荒诞指示牌被拆除。
4、……
对于刘先明2013年12月24日向国家信访局发去的《襄阳发布的“中国前进!”、“右拐”的广告不妥》这一投诉件,湖北省襄阳市襄城信访局的工作人员2014年1月10日曾赞誉刘先明:
非常感谢你!你这么热心我们社会的发展,我们社会多一些你这样正能量的人,我们的社会应该多一份温暖的。感谢你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