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目的
制定仓库物料、半成品之收发及不合格品处理控制程序。
2.0 范围
2.1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仓库内的原料、半制品发放、收存及不合格品控制。
2.2 本程序不包括进货的入仓,进货入仓参见“进货控制程序”。
2.3 本程序不包括成品的收发,成品收发参见“成品付仓及付货程序”。
3.0 定义
不适用
4.0 相关文件
4.1 搬运、贮存、防护和盘点控制程序。
4.2 过程控制程序。
5.0 职责
5.1 仓库负责仓库物料发放控制及不合格品处理。
5.2 品检科负责退仓物料及不合格品的鉴定。
5.3 相关厂长负责审批相应不合格品的废弃及加工处理。
6.0 相关记录
6.1 出库单。
6.2 入库单。
6.3 不合格品处理单。
7.0 内容
7.1 发放物料
7.1.1 领料车间接仓库员知后,由领料人去仓库领取物料/半制品。
7.1.2 仓库员按商务下发的订单或“生产计划明细单”填写“出库单”并发放物料。
7.1.3 领料人收到所需的配件及数量,需点收及在“出库单”上签收作实。
7.1.4 发出物料要遵守“先入先出”原则。
7.2 收料入库
7.2.1 仓库员收到物料后填写“入库单”,核对单据及实物,检查内容包括:
——物料名称
——数量
——检验标识
——包装等
7.2.2 检查无误后,仓库员签收,物料放入仓库指定位置存放,并登记入相应的“帐本”上。
7.2.3 检查如不相符,付仓部门应作纠正,如仅是数量有出入,则以实收数为准。
7.2.4 完结之“入库单”须分发给相应部门。
7.2.5 仓库员收到物料后按商务下发的订单或“生产计划明细单”备好物料后通知相关车间 领料。
7.3 不合格品处理
7.3.1 仓库负责人收到不合格品和“不合格品处理单”时,须按单点收,如无问题签收作实,如发现数量不符,须在单上注明后签收。
7.3.2 若退料部门在单上注明更换物料,仓管员须根据该单发料及变动相应之帐本。
7.3.3 仓存品如出现不合格,须将其入放于不合格区,并予标识。
7.3.4 由仓库经手人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交品检科鉴定,相关厂长审批处理。
7.3.5 所有不合格品由相关厂长安排人员按“不合格品处理单”进行处理,处理方法如下:
——废弃:没有利用价值,放在报废区,仓库员报告品检科鉴定后,经审批作废弃处理。
——加工:可加工后使用的物料,指定负责部门加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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