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Reads资讯
企业管理新媒体

企业管理:劳动者自费升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吗?

公民接受教育是公民法定义务,我国《宪法》对此明确予以规定。进入高等学校而解除原有的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一项权利。当然,这是有条件的。
首先,劳动者报考高等院校时,必须事先与用人单位协商,经过用人单位的同意。若不经协商擅自报名,是违约行为,用人单位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同时,用人单位若是同意劳动者报考,则一经同意不得再利用任何借口撤销,否则用人单位违约。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报考,是附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所附条件一经成熟,解除合同即应生效。
其次,劳动者必须是通过考试而取得深造的机会。若用人单位同意报考,但劳动者没有通过考试,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不得解除合同。强调”自费”考入,是与用人单位委托有关院校培养相对而言的,劳动者委培上学,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仍然存在,不得自行解除。

喜欢 (0)
分享到:
成就高成效,实现管理能力快速提升,12Reads系列管理培训教材全场限时特惠! 立即购买 PURCHASE N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