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全体员工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1 公司统一实行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休息。
2 工作时间 上午 9:00-—下午5:00
3 特殊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另行安排。
二 员工迟到一次,扣其半天工资;
迟到两次,扣其一天工资;
迟到三次,按自动离职论处。
三 员工请假须先由本人填写请假表,经领导批准后,
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任何员工请假须由本人亲办理,不得由他人代请)
四 职员未请假、请假未批准或拒绝接受总经
理及其主管分配的工作,均按旷工论处。
五 部门经理以上职员须直接向总经理请假,一律
由总经理批准。并填写请假表交人力资源部存 档。
六 旷工一年超过3天,事假一年超过15天,视同无法履行岗位职责。公司可以单方面做出决定,予以办理自动离职、除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旷工人自行承担。
七 缺勤扣资规定:
旷工一日,扣减本人三日工资额款
事假一日,扣减本人一日工资额款
病假一日,扣减本人半日工资额款
注:员工本人结婚或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 根据具体情况,由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3天婚丧假,按公假论处。
八 如因工作需要加班,由上级领导批准,填写加班 表,加班费公司以奖金形式发放。
九 根据工作性质,部门经理以上员工加班均没有加班工资。
十 月末行政人事部根据个人考勤记录和加班记录计算
工资,财务部依据工资表核发工资。
注:
晚上加班超过7:30以后,公司负责晚餐,
超过9:00以后,公司给予车补。
附:支持表格
1 请假表
2 加班记录表
3 考勤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