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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当制度成为习惯

当制度成为习惯

原创:赵智敏
在企业规范化管理的进程中,最困难的事情是什么?
只要有过管理经验的人,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是建立并推行一整套企业管理制度。企业制度是规范化管理的载体,也是企业竞争力的基础。问题是,在企业内部实行制度化管理,绝对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问题的根源并不在于制度本身有多么复杂,也不在于建立制度文本化的过程有多么高的技术含量,而是在制度推广以及执行过程中,我们有可能遇到巨大的阻力。
制度的推广与执行,说到底其实就是与我们的“习惯”以及由“习惯”而养成的某种“势力”作斗争。从根本上而言,制度的出发点往往是高度“利他”的,它所保证的是一种承诺、一个契约、或者是大多数人公认并遵循的一个平台。依托于制度之上,我们可以在最大的限度上保证集体的绩效(请注意,这里所说的绩效,还包括效率的意思),但有可能不得不牺牲掉部分人的利益或发展空间。
比如,从理论上讲,交通规则是一个社会大众都应该遵循的“制度”,一方面,它保证了整个社会在交通方面的绩效(即速度和规范),另一方面,每个人只要遵循交通规则,大家都会成为这一制度的受益者。可是,如果行人无视斑马线的存在而随意乱穿马路,司机无视红绿灯的存在随便穿越路口,该单行的地方偏要逆行,不可以停车的地方偏敢停车,那么,不但整个交通秩序乱成一锅粥,大家都可能被塞在马路上动弹不得,交通效率变得很低,还有可能酿成重大交通事故,给我们的生命安全带来威胁。那些违反交通秩序的人,其实很多时候并不是不知道“制度”的存在,而是因为贪图方便,贪图个人效率,或者说,他们是高度利己的,为了自己方便,无视公众规则,给别人,同时也是给自己造成了很多麻烦。当问及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时,往往得到的回答是:“我习惯了,一时半会儿改不过来。”或者是:“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大活人还能让尿憋死?我干吗要那么麻烦呢?”
利己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利己一旦变成一种“习惯”或者“习惯势力”,那么,我们的社会,我们的企业组织,都有可能遭受严重的危机。从社会角度来看,当上市公司为了“圈钱”,把做“假帐”变成一种习惯时,当企业不再把制造合格的产品当成使命、为了最大限度地攫取利润而不惜造假卖假时,当广告宣传不再是“广而告之”、而变成企业哄骗消费者愚弄消费者的工具时……整个社会将遭受严重的“信用危机”。就企业内部而言同样如此,如果企业为了自己的盈利,不惜坑蒙拐骗,管理者为了现实利益,有意无意将自己凌驾于企业制度之上,员工为了一己私利,人人尔虞我诈……在这种情境之下,利己所形成的“习惯”将成为一种非常可怕的势力,它将摧毁那些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和道德体系,并任意强奸企业制度。
有一句西方谚语是这样说的:如果世界上真有所谓天堂和地狱,那么,天堂的规则一定比地狱更详细。或者我们可以这样来理解:唯有制度和规则,才能守护天堂。唯有制度化管理才能让整个组织——也就是集体——保持运营的效率和效果,问题是,制度和规则意味着约束,意味着一定程度上的强制,当然也意味着有可能会牺牲掉某些个体的利益。所以,不管在组织内推行怎样的制度和规则,美好的初衷还是不一定能缔结出丰硕的果实,那些感到自己被约束、感到自己利益受到威胁的个体,一定会有意无意地干扰制度的推行过程。他们也不会愚蠢到直接进行正面对抗,但每一次的干扰,基本上都会伴随着正大光明的理由。比如,制度本身不合理呀,目前没有必要进行制度化管理呀,太理论太复杂呀,等等。其实,潜台词可能是:如果制度太完善了,那怎么钻得到制度的空子呢?
制度不一定好,但一定比没有制度好。
那么,到底该如何来透过制度化管理,提升企业运营的规范度呢?
首先要关注的当然是“立法”。
也许,企业现在的制度不是最完善最具说服力的,但是,为什么不先试着从最基本的规则开始呢?企业制度化管理的过程,是个循序渐进、不断改善的过程。也就是说,我们可以先解决有没有的问题,再解决好不好的问题。所谓“制度化管理”,不就是“管理”出来的吗?管理意味着不断改善,更意味着持续不断地提升每个细节——每个制度中的细节。
接着便是“宣法”过程。
有的企业把“宣法”当成活动,热一阵冷一阵的。其实,“宣法”是一个过程,而且应该是一个针对管理干部的“三讲”过程。一方面,很多人认为,群众是需要教育的,所以,“宣法”主要针对执行层员工。其实,干部更需要教育,因为他们是群众的榜样和表率,所以,宣法应该重点针对干部。另一方面,用“年年讲,月月讲,时时讲”来概括宣法过程是不为过的。为了减少执法过程中的阻力,就必须先从管理干部的意识上入手,而意识的竖立和改变,就是从“三讲”宣法开始。
再接下来,是“执法”过程。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执法原则。
企业制度化管理有一个过程模式,即:
要求 行为 习惯
要求就是企业的制度基础(也就是立法),也就是对所有企业成员从事本企业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基本要求。企业提出各项要求后,为了让企业成员认识、接受,便要进行培训和宣导,也就是“宣法”过程。透过不断的培训和宣导,企业成员逐渐开始用制度来要求自己,逐渐将企业的要求转变为自己的行为,一旦形成行为定势后,就会变成一种自动自觉的习惯,也就是实现了制度化管理的习惯,将制度、规范转变成企业成员血液中的DNA,变成一种下意识的反应。
一旦制度也变成了习惯,才能有效地对抗“利己”形成的习惯。
执法过程中,特别要注意的是执法的力度以及对违法者的惩戒。制度的权威来自哪里?它为什么可以成为员工行为的准则?没有别的,就在于对制度本身的坚持以及一旦违反制度后所必须承担的“违法成本”上。在现实社会里,如果有人违法而没有受到应有的惩戒,那么法律的尊严将无从体现,只能诱使更多的人违法并让法律变成一纸空文,因为大家意识到,“违法”的成本很低;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法律尊严的维系又不可能纯粹依赖公民的道德意识和自动自觉,如果没有监狱、警察和法院等组织,法律制度将如何来加以贯彻坚持呢?执法的力度又如何来保障呢?
企业组织中的道理同样如此,让制度成为习惯的过程需要以执法的力度以及“违法成本”来加以保障。也许,有人会认为,在我们这个深受儒家中庸思想影响的国家里,这个过程会很痛苦。可是,又有什么比组织倒闭、制度崩溃更痛苦的呢?
最后,是“护法”过程。
制度也好规范也罢,在快速变化的市场里,终究有过时的一天。为了让制度成为企业发展的守护神,那么制度本身也应该不断地发展。所以,护法的真谛就在于制度变革与制度创新。当然,在变革与创新的过程中,我们依然要谨记三个原则:
——适用的就是最好的
——既具独特性,又具延续性
——从最高管理决策层开始的全员参与
在以严谨、细致著称的德国,又一句名言是这样说的:循规蹈矩、一丝不苟才是轻松的活法,而凡事无章可循,会使人疲惫不堪。同样,在企业里,凡事皆有制度约束、全员皆按制度办事,才使得管理轻松有度,而没有制度管理和约束的组织,只会让所有参与组织运营的人不知所措、疲惫不堪。企业管理并不复杂,说白了就是一个发现问题并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但怎样高效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让组织尽可能不要因同样的问题一再受挫呢?答案同样很简单,那就是在问题出现后,不但要马上解决问题,更要把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加以提炼总结,以规范、制度或流程的形式固定下来,并不断地学习宣导,直到变成习惯——也许只有这样,才能让企业获得真正意义上的基业长青。

手记:13609703719
邮箱:jerry_zhao1019@21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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