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拜读了鲁先圣的《制度的力量》一文,震撼之大,感受之深,是近期来少有的。
文章讲述的是发生在十八世纪末英国人发配犯人去开发澳洲的故事。当初英国往澳洲运送犯人是由私人船主来承包的,政府实行的办法是以上船的人数来支付运费,至于到了澳洲上岸时还活多少人就与船主无关。而私人船主为了牟取暴利,不顾货船设备的简陋,也不配备必要的医生和药品,甚至连犯人最基本的饮食饮水也无法保证。三年后,英国政府才发现往澳洲运送的犯人在船上的死亡率竟高达百分之十二,其中最严重的一船424个犯人就死了158个,这不但使政府造成经济和人力资源的巨大损失,甚至引起民众的极大不满。
为此,政府采取了很多办法,对每艘船只增派官员监督,还派上医生治病,同时硬性规定犯人在船上的生活标准,并对私人船主进行教育培训,但死亡率不仅没有丝毫下降,有的官员和医生竟然遭到沉海的厄运。
一位英国议员想到了制度问题。他发现问题的原因是私人船主钻了制度的空子。而制度的缺陷就在于政府给船主的报酬是以上船人数来计算的。假如倒过来以到达澳洲的犯人数为准来计算报酬,就从制度上根本性解决了问题。政府采纳了他的建议,问题果真迎刃而解。
这就是制度的力量。犯人还是同样的犯人,船主还是那些船主,但一个制度的改变,就把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
文章最后分析:无论一件事情,一个组织,还是一个国家,靠人性的自省自觉,靠说服教育,靠他人的监督都解决不了问题时,只有靠完善的制度,才会让人抛却利己的私心来遵从规则,做于己于人于国都有利的事情。
对此,引发了笔者对制度问题的思考:
从政治经济学和人力资源理论学的角度来看,人力资源是第一生产力,而良好的制度是发展生产力的基石,是最基础层次的生产力。
制度框架是制约生产力“水流”大小的“管道”和“阀门”。现实的生产力不是大海中自由奔流的“水”,而是在一定制度框架制约的管道里流动的水。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这三大要素既不是孤立的存在,也不能孤立地发挥作用,它们都是既定制度下的存在,都必须通过一定的制度才能组合起来而发挥作用。生产力的要素,不仅是科技的物化,同样也是制度的物化。
制度是培育、开发人力资源生产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助推器。在知识经济时代,生产力的效率直接取决于人的聪明才智的充分发挥。然而人的能力和才智的发挥总是受制于客观存在的社会制度。
制度改革和制度创新是技术创新和产业革命的孵化器。在信息时代的今天,知识和利益是推动制度创新的两个轮子。人们为满足需要去探求知识,又用知识去指导利益的获取,从而推动制度的改革和创新,进而孵化出千姿百态的技术创新,才形成和发展为先进的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