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篇《制度是发展生产力的基石》
制度是什么?制度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人的社会行动的框架,它为人们确立了行为的规则。说得浅一点就是一种参与社会活动的“游戏规则”。显然,“游戏规则”的制定和完善,比“游戏”本身重要得多,它决定了“比赛”的精彩程度。
制度的作用力在哪里?就在于人力不能所及的地方。当凭借人本身的品质和觉悟无法解决问题时,制度就显现出巨大的力量。其实这正是制度的本意——制度就是为了调解和调节利益冲突而在事先明文规定下来的行为规则。
制度作为一种规则,在其表现形式上,有其显性和隐性的两面性。在目标一致、认同一致、利益一致的时候,制度的作用是隐形的,可能容易被人误认为可有可无,是一个多余的东西。只有在观点分歧、目标各异、利益冲突的时候,制度才发挥着明显的作用。制度在显现力量的地方,是最值得信赖的地方,也是生命力最强盛的地方。
制度作为一种规则,在其作用形式上,也有其截然相反的两重性。当一个制度的制定和实施符合客观情势,适合实际需求,本身又比较完善和公正时,就会起到一种积极的推进作用;反之,就必然会走向立制宗旨的反面,起到一种消极的阻滞作用。对于前者,我们必须坚定不移,一以贯之;对于后者,我们就必须进行大胆改革,破旧立新。
在企业内部管理的层面上,制度建设的出发点基本有三个:一是防范权力腐败、控制经营风险,二是对投资者、内部员工和广大客户负责,三是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这就意味着制度建设不仅要规范权力,还要提高运行质量,升华企业形象。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我们的制度资源还是比较短缺的。在这种短缺资源的条件下,在推进制度化建设进程中,我们对制度数量的追求往往要强于对制度质量的追求。在一定条件下,制度在量上的累加的确能够促进制度化建设和发展,但到了一定程度之后,没有质量的制度反过来会破坏制度化而导致权力的腐败和管理的倒退。
执行制度的公平性要比制度内容的合理性更重要。制度的公平性首先在于它所涉及对象和范围的普及性,制度是面对大家的而非只是针对个别人的,就是我们常说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其次在于它带有明显的工具性,它所强调的是衡量标准的“同一尺度”,是同一游戏规则下的“一视同仁”。在知识经济的条件下,员工工作的创造性已经处在凸现的地位。对他们的岗位管理和绩效考评也就具有一定的难度,现实也很难让每个人都满意。就制度内容的合理性而言,具有基本价值取向,而且强调这种价值取向的正当性。制度内容的合理总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可以根据需要不断改进,但制度执行的公正性一定要自始至终坚持下去。即使某个制度一时还不尽合理,但只要对每位员工一视同仁,往往不会产生大的矛盾。为什么有些人能够管理好上万人的大企业,而有些人管理三五人的小组也不行?为什么有的企业家在创业阶段能重视制度建设,而发展到一定阶段就鄙视制度、疏于管理呢?关键在于管理者本身是让员工按制度要求办事还是按你的指令来工作?只相信自己的人,信赖的自然是自己的权威和亲信,认为员工只有在权力的压力和监督下才会努力工作。而相信别人的人就会推崇制度的公平,坚信在公平制度的环境下,人作为第一资源所发挥出来的积极性、创造力和聪明才智是最为激扬高昂的,也是最持久的。也只有在公平制度的环境下,员工才会对组织产生认同性、信赖感和吸引力,才会热爱岗位,勤奋工作,乐意奉献。因此,制度的公平才会创造员工的忠诚。
下篇待:《企业制度建设中不良行为的剖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