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冶集团爆出“投资河北恒通56亿巨亏”后,《经济参考报》记者21日从国资委权威人士处获悉,目前国资委正在对此事进行全面调查,并将在近期召开内部会议,根据调查结果,对于重大损失将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机制。(据7月22日《经济参考报》消息)
国有资产其所在权属于全民,中治的一项投资亏损高达56亿,百姓不能不感到心痛。中治作为央企没有尽到保值增值的义务,国资委动用问责机制,这是理所当然的事。
投资必须有收益,投资不但没有收益还造成巨亏,这则是失败的投资。实行问责制就是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总结教训,惩处有关责任人,以避免此类事件的再度发生。
中治于2007年9月重组唐山恒通公司成立了合资企业,注册资本16亿元,中冶集团现金出资10.72亿元,持股67%。合资后企业经营困难,中治又接连加大投资,先后投入56亿巨资后,其合资的中治恒通仍是只吃钱不吐钱的烂摊子摊子。作为投资的决策者岂无责任?
我们的一些国有企业,自持财大气粗,把国家的钱不当钱,投资失败后仍然我行我素,先后56亿元的巨亏,岂是区区的“付学费”所能敷衍塞责?
近来,时有央企投资失败的新闻见诸媒体,究其原因,其弊病有二:
一是决策不民主。错误的投资往往由于决策的失误,而决策的失误,个人的武断专行则是主要原因。我们倡导在企业重大问题是实行民主决策,就是为了避免以个人意志代替集体意志。职工是国有企业的主人,因而重大决策除了提交职代会审议讨论外,还应加强决策的前期、中期、后期管理。
前期管理,即将决策意向提交职工讨论,论证其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并集思广益制定方案。
中期管理,即在决策实施的初期阶段,检验其实际效果,并据此作出修正。对于实施达不到效果的项目,应采取断然措施,以避免扩大损失。
后期管理,即就决策的实施效果进行全面评价,总结其经验教训,从而使我们在企业管理上获得实践上和理论上的提高。
做好决策的前、中、后三期管理,关键是要发动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参与,以集体智慧来防范投资风险。如果我们在决策中能够真正做到听民意,聚民智,用民力,那么决策的风险就会大大降低。
二是处罚不得力。激励机制的精髓在于“有功则奖,有过则罚”。功不赏不能劝善,过不罚不能警众。投资决策造成巨大亏损,这说明了有关领导不具有领导企业的能力,仅凭这一点就可对有关责任人实行就地免职的措施。可惜的是,我们在惩罚干部上往往显得过于仁慈和宽容,56亿的损失,撤换失职干部,有何不妥之处?至于其中如涉及到干部的廉洁问题那么还应该绳之于法,决不容情。
如今国资委要对中治恒通投资失误一事进行问责,这是一件顺民心合民意的事,百姓决不能容忍一掷千金的败家子行为,也只有对造成巨大损失的责任人追究其责任并作出相应的处理,方能提高国有资产管理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与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