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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农民工为何不信工会信同乡

  佛山市总工会调查数据显示,企图通过群体性事件维权的人高达45.43%,认为“事情闹大了就会解决”的人有16.34%。因此同乡会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在非公经济较发达的广东省,40%的非公企业未组建工会,职工入会率仅为60%(9月8日《河南商报》)。

  从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出,现在出来打工的80%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维护自身权益的欲望强烈,对社会公平的需求日益提高。但他们可选择的维权路径却十分有限。很多人不是选择法律途径,也不是依靠组织有序调解,而是直接找企业领导或CEO,甚至诉诸群体性事件。报道中佛山市总工会调查数据显示,企图通过群体性事件维权的人高达45.43%,认为“事情闹大了就会解决”的人有16.34%。因此同乡会具有很大吸引力。

  按说,企业工会组织是工人的“娘家”,工人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娘家”寻求解决,但是,在企业呆过的人都知道,过去的地方大小国有企业都有自己的工会组织,在企业党、政、工三大部门中也算是重要的一个部门,然而过去工人遇到的问题与今天相比起来要简单许多,特别是劳资纠纷基本上不存在,企业工会的主要工作就是召开职代会,讨论审议企业的行政工作计划,开展劳动竞赛,组织职工举办各种文体活动,极少有为职工维权的工作。

  现如今,农民工大多都是在民营企业打工,所遇到最常见也让工人最头疼的问题就是工资拖欠,欠薪问题成为新生代农民工遇到最多的难题,所谓的维权其实基本上就是为工人讨回应有权利,但是,在这些企业里所有的决定权通常都是CEO一人说了算,非公有制企业一是组建工会难,CEO出心也不想自己的企业有工会来帮着工人和自己唱对台戏。另一个主要问题是即使建立了工会,也很难达到为工人维权的目的,企业工会的主要开支及办公经费都要依赖企业CEO,工会即使想为工人维权往往也是力不从心,有的甚至根本就站错了位置,不仅难为工人维权,甚至还会“替”来安抚维权工人,以至于工会对新生代农民工缺乏吸引力。

  相比之下,“同乡会”用“老乡”这个富有感情的民间组织对于农民工就具有很大的魔力,不需要申请,不需要批准,需要维权只要有真凭实据且愿意付出少许费用,就可以静听佳音,报道中也有事实说明,老乡陈女士急于回家,但工厂不让辞职,并克扣了她一个多月的工资和押金共计4000元。陈女士几次找厂领导无果,陈女士找到了朱智。第二天,该同乡会就开了两辆面包车到厂里。刚开始谈判,厂里答应给2000元。之后,面包车上下来十几个人开始砸东西,其中还有两个专门要账的湖南“打手”。企业CEO见状,赶快给钱。

  显然,这样的维权也属违法行为,但一般情况下CEO有错在先也不敢诉讼法律,更不敢轻易得罪这种隐藏着某些势力的同乡会,事实上这些同乡会大多都有自己合法的分支机构,或是咨询公司,或是法律服务,在维权上因为同乡的概念和感情联系,往往还能做到“一呼百应”,我们不能轻易去否定某些维权上的“群体事件”,而正是因为通过正常合法渠道难以维权成功,才“迫使”这些农民工不得不联合起来对官方的权力部门施加压力,事实上很多维权之所以取得成功,往往还就是“群体事件”的功效,某些官员甚至也直言不讳的说过,事情一闹大问题就能解决。同乡会正是看准了某些部门的这种作风,在正常维权不见效的情况下,要么借助“暴力”,要么借助同乡人多势力制造“事件”,来达到维权的目的。

  实际上,如果我们工会真的能够挺直腰杆,大胆而坚决的站在工人一边,发挥工会的优势,依法为农民工维护权利,相信绝大多数农民工肯定会积极支持并加入到工会中来,但是,也应该看到为农民工维权仅靠工会一家还不现实,还需要公检法及政府各个部门积极配合联动,形成一种“侵权必究”的氛围,官方为工人维权的资源能够得到充分发挥,同乡会维权,以及暴力、自残、群体事件等违法维权行为必定会因缺乏生存空间而大大降低,同时工会的形象在农民工的心目中也会有一个质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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