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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国企高管激励:追问与探索

对国企高管激励不够、回报与付出不成正比,曾被认为是褚时健悲剧发生的最大原因。从那以后,花样繁多的经济激励手段在国企(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中不断涌现:年薪制大范围推行,股权期权激励落地开花,管理层收购(MBO)风起云涌……
  经济上的回报越来越大,效果却难如人意:九上市公司、十高管出事,这是一月证券市场的大新闻。时间往前推移一个多月,海外有中航油总裁陈久霖落马,国内有伊利股份董事长郑俊怀被捕,此类消息,纷如繁星。这些爆出丑闻的上市公司,绝大部分是国有控股,算是国企群体的代表与缩影。而这些落马的国企一把手,年收入少者数十万,多者如陈久霖竟高达2350万元,经济回报不可谓不大,换来的却是如此后果。
  由此我们不得不深深反思:是否出发点就错了?经济回报越大,国企高管被激励的程度就一定越高吗?企业业绩就一定越好吗?答案只能说未必。要想有效地激励国企一把手,恐怕首先要理解国企高管这个群体的真实需求。
国企高管的核心需求:自我价值实现
  按人们熟悉的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的说法,社会人有五个层次的需求,由低向高依次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别忘了,国企高管也是人,他们也有自己的需求。对国企高管而言,生理、安全、社交需求的满足是不成问题的,所以他们看重的应该是更高层次的需求: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求。
  首先,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国企高管群体有很强的民族使命感。国企高管绝大多数都是党员,十年甚至数十年在国企工作,常年接受党和国家的培养与教育。从建国初期、改革开放走到今天,国企高管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主体力量,一直肩负着民族复兴和国家强盛的重任。为此,他们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坚持创业奉献的精神。在这一价值观念的长期熏陶下,他们中大部分人都具备高度的民族使命感、国家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期望所在国企不断壮大,实现产业报国,并在此过程中实现自我价值。
  其次,顺乎经济发展的大潮,优秀国企高管追求在商业中成就自我。自改革开放以来,优秀的企业家越来越受到国人的尊重,在商业上获得成功成为很多人的追求。对国企高管而言,他们中的很多人一直满怀抱负,曾经希望在仕途上获得成功。而随着时代的变化,他们这种仕途抱负转化为商业抱负,希望成为企业家,在商业中获得成就。国企恰恰为他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国企先天的资源好,如果领导者能够创造性地把资源充分利用起来,把潜能激发出来,国企应该更有可能获得市场成功。
  综上,国企高管的核心需求在于自我价值的实现。这其中蕴含的意思是:其一,国企高管有足够的动机,把企业当成自己的事业寄托。很多高管对企业有着深厚的感情,往往期望自己与企业融为一体,能带领企业走向长期可持续发展,不希望被非市场的因素所中断。其二,高管希望以自己对企业的付出和结果,获得社会的尊重与认可。这包括物质回报和精神回报两方面。精神回报是通过给予社会荣誉、政治地位,体现对他们的尊重和认可。作为现代社会衡量个人成就的尺度,高管获得的较高物质回报,其实质也是一种社会价值。

有效激励:高管自我价值实现与国企发展目标和谐统一

  如果价值实现是国企高管的核心需求,那么有效激励的标准应该是,激发高管自我价值实现的需求,使之与国企发展目标相契合。国企必须实现目标,这是激励高管的前提。否则,在缺乏约束的情况下,高管的行为目标就会成为最大化地占用和控制社会资源。
  国企的目标是什么呢?同任何企业一样,首先是在市场上实现价值。此外,“国”字背景还赋予国企某些特殊使命。国企掌握着国家的优质资源,关系到民族经济的振兴与发展;在特定行业里,国企掌握着关键资源,对国家战略的实现有重要的影响。
  高管有民族使命感,要成就一番事业;国企要在市场上做强做大,要为振兴国民经济做出贡献。回到正题上,高管被激励的目标状态,应该是高管的自我价值实现与国企目标和谐统一。高管的进取心和事业心被充分激发出来,领导企业在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上竞争与发展,为大众、社会和国家创造价值。与此同时,高管因为自己的才干及企业的业绩,获得社会的尊重与认可,既体现在经济的回报上,更体现在社会地位的提升上,而这正满足了高管自我价值的需求。

从有效激励的标准看
高管激励现实问题:
问题一:政府、企业、高管之间的角色错位
  政府与国企之间的角色错位。理论上来讲,政府作为国企的股东,应该通过规范公司治理规则,围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施宏观决策和管控。然而在现实中,虽然国企改革经历了放权让利、承包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产权制度改革等阶段,但由于计划经济造成的历史惯性,政府通过行政指令干预和管理企业的现象依旧存在,政府与企业的角色关系在实践中很难界定清晰。不同利益代表的政府主体,都可能对企业的经营决策产生影响,政府的有形之手还可能决定国企的命运。
  政府与国企之间的角色错位,进而导致了政府与企业高管之间的角色错位。国企高管与政府更倾向于行政隶属关系,而不是市场聘用关系,高管的选拔、任用、调动等,都牢牢掌握在政府手中,双方不可能平等对话。同时,一刀切的退休年龄,国企老总近年来的频繁调动以及官企角色的不断互换,都令国企一把手难以建立起对个人长远发展的稳定预期,难以产生很强的归宿感。
  国企高管缺少对个人未来发展的掌控能力,也就缺失应有的受尊重的感觉,自我价值的实现更无从谈起。君不见,倪润峰四年内戏剧化的退休、复出、下台,每次都由当地政府直接下文任免,全然不顾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倪本人在其中全无正式的话语权;电信、联通之间的老总对调,高管的位置说变就变,如何能把企业当成自己可长期投入的事业,而全心全意地引领企业发展呢?
问题二:受政府目标的影响,国企的目标过于复杂
  企业目标与政府目标是不同的,企业关注在市场竞争中获取利润,而政府则关注政绩——国家和区域的经济增长、就业和社会稳定。由于历史原因,国企确实不能单一地考虑企业利润目标,还必须兼顾某些政府目标。
  问题是,实践中这个度如果把握不好,企业目标就会变得过于复杂,反而会制约企业的发展。很典型的例子是,企业并购本是市场行为,企业应该根据自身发展目标来做出决策,但实践中往往成了政府目标主导下的结果。某个国有企业经营不善,就业的包袱要解决,政府就要求效益好的企业实施收购,即使收购并不支持收购方的发展目标。
  对国企而言,兼顾太多的目标,会使企业背上发展的包袱。对国企高管而言,过多的负担与矛盾,会令他们经历太多的无奈与挫折,如果没有足够的信心和信念,很容易放弃发展企业的追求,甚至做出谋求自我利益、背离企业目标的行为。
问题三:对高管评价和回报的理性机制不尽完善  
  激励国企高管,实现企业的价值和目标,其前提在于,明确地告知和牵引他们,企业的价值和目标在哪里,高管的价值和目标又在哪里。然而现状是,高管的行为和绩效好坏,缺乏明确、清晰的评价标准,也就难以基于评价标准对高管予以合理的回报,更谈不上有完善的理性机制了。

解决国企高管激励问题:三大要点和权变策略
  要点一:将市场原则坚持到底,进行到底。
  市场原则是解决政府与国企、政府与高管关系的根本原则。未来发展的趋势应该是,将政府的行政指令行为,转化为有政府参与的市场行为。政府作为企业的股东,通过符合市场规律的公司治理规则,发挥股东会和董事会对国企的影响。这种影响包括:企业整体发展方向、经营战略、高管人员的考核任免等。
  要点二:视不同情况,灵活处理问题,不能搞一刀切。
  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决定了解决任何问题都不能遵循既定的套路,要灵活地找到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在遵循市场原则的前提下,解决国企高管人员激励的问题也要考虑不同行业、不同区域市场化和经济发展程度等因素,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灵活处理,切忌搞一刀切。
  考虑行业的差异。不同行业,在国家经济战略中的定位不同,目标导向不同,政府、企业同高管之间的关系模式也就有所不同。按照目标导向,大致可分为两类行业:一类是完全以市场目标为导向、竞争性很强的行业。合理的趋势是,政府有序退出,在不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下,大多数企业以各种方式实现股权多元化乃至私有化。对此类企业高管的激励,逐步可以实现市场化。
  另一类,是一定的市场目标导向但必须兼顾政府目标的行业。这类行业关乎国家经济战略实现,而且少数企业占据着垄断或寡头地位。政府原本是全资控制此行业中企业的经营运作,出于兼顾安全与效率的目的,正在进行股份多元化改造,在保证政府控制的同时,引入外部股东或寻求境内外上市。政府将透过市场化的治理架构,来行使自己的权利。对此类国企高管的激励,逐步由董事会按市场规则来制定政策。
  考虑不同区域市场化和经济发展程度的差异。在市场化和经济发展程度高的地区,对高管激励市场化力度可以更大些,节奏可以更快些;而对市场化和经济发展程度相对较低的地区,节奏可以放缓,在综合平衡、稳定中寻求发展。
  要点三:无论何种激励手段,其指向应该是高管精神需求的满足;在具体方法上,针对不同类情况,采取不同的激励策略。
  对国企高管而言,激励决不是分钱给钱的问题,而是如何满足他们自我价值实现的需求。因此,无论何种激励手段——物质手段也好,精神手段也好,短期手段也好,长期手段也好——其指向应该是高管的精神层面。基于此指向,提出几点整体性建议:
  一是,将物质激励手段同精神激励手段相结合。一方面,千万别忽视了物质激励,物质激励很重要;但别把物质激励简单地当成给钱,而应作为对高管能力和努力的认可。另一方面,重视精神激励手段的运用,根据他们的贡献,及时给予荣誉和地位。
  二是,将短期激励手段同长期激励手段相结合。长期激励的价值在于,让国企高管明确地感到,自我价值实现同企业所承载事业的发展紧密相连。因此,股权期权等长期经济激励手段是有效的。但仅仅靠股权、期权是不够的,还须建立配套的高管长期任职机制。
  三是,根据企业发展和政府赋予企业特定的使命,结合行业特征和企业发展阶段性特点,为国企高管制订明确的绩效目标,并基于目标的实现,给予国企高管以合理的物质和精神回报。
  针对不同目标导向的企业,高管激励的策略会有所不同。对于市场目标导向的企业而言,在评价标准上,应该聚焦于企业经营业绩目标的实现。在激励策略上,应该将重点放在为企业家提供发挥才能的舞台,并及时给予市场价值认可和社会尊重等。而对于一定市场目标导向但必须兼顾政府目标的企业而言,在评价标准上,应该平衡企业业绩目标和社会效益目标,在不同阶段,把握二者之间的侧重。在激励策略上,应该将重点放在激发高管对国家民族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上。对能力和业绩优秀者,给予国家荣誉和社会地位;并根据具体情况和个人需求,适当地给予企业家之外的发展通道。

结语

  解决高管激励问题很重要,但不等于可以解决国企的所有问题。我们前面侧重谈的,是如何抓住高管的核心需求,有效激励国企高管。但人性复杂,人心难测,每个人不仅有向善的一面,也有向恶的可能。约束与激励,本就如天平两翼,不可偏废,片面强调其中任何一个方面,国企的“天平”同样会晃荡不已,难以持续稳定的发展。因此,在强调有效激励国企高管的同时,我们切不可忽略了有效的约束机制的建立。在外,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全方位的监督机制;在内,我们还需要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有效的审计监控制度。内外结合,给国企高管以合理有效的约束,助其守住行为底线。
  归根结底,我们思考的根本点,应该是从人性出发。只有深切地把握人性的真谛所在,激励其善,约束其恶,才能真正实现国企与高管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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