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都想响应党的号召,为咱家这个通讯录写点啥,可都苦于奔命——为工作而生活、为生活而工作,所以一直没有抽出空来。周一至周五在工作、吃饭、睡觉,周六、周日则为了周一至周五能全身心投入工作而吃饭、睡觉。照这样一描述还真应念了这么一个新世纪惊人等式:
人= 吃饭+睡觉+上班+玩,
猪=吃饭+ 睡觉,
代入:人= 猪+上班+玩,
即:人-玩= 猪+上班.
结论:不懂玩的人=会上班的猪
男人= 吃饭+ 睡觉+挣钱
猪 = 饭+ 睡觉
男人= 猪+挣钱
猪=男人-挣钱
所以男人不挣钱等于猪。
女人= 吃饭+ 睡觉+花钱。
猪 = 饭+ 睡觉。代入上式得:
女人= 猪+花钱。移项得:
女人-花钱=猪 。
结论:女人不花钱的都是猪 。
综上:
男人为了让女人不变成猪而挣钱!
女人为了让男人不变成猪而花钱!
男人+女人=两头猪
因为在偶的描述中缺了玩所以惊醒:只上班没得玩的人=会上班的猪……唉,就这样给蜕变了!所以趁自己还没完全变成猪前写点什么……
这会趁着周五下班时间把这个梦给圆了吧,也算是为这个家园通讯录尽把义务和责任,也享受一下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嘿……
人也老大不小了,可涉足社会不深,个人社会经验不够老道,所以在前辈们面前难免有点班门弄斧之嫌,还请见谅!
记得在2000年到2003年上学那会就进多家公司担任过不同职务,而真印象最深的就是宜春移动通信公司上班那段,初入公司有段营销中心主任的培训课:主任一开讲直奔主题,客户是什么?提问后,四座议论纷纷,同志们频频发言:客户是上帝、客户是朋友、客户是合作伙伴、客户是衣食父母……读了点书的偶当然也想抢个风头,可想想这么弱智的问题拿出来肯定有什么花样,于是忍着没敢吭声。平静下来之后,主任摇摇头说:你们说的也都没错……(啥话,意思还不就是都错了),我认为客户就是傻瓜!(四座惊呼!)主任说:在我认为客户就是傻瓜,因为站在我们销售人员的角度,我们是专业人员,向客户推销我们的产品,我们就是专家来引导客户的销售,我们要做到的就是我们说什么就是什么,我们要做到牵着客户的鼻子走,那样才算是一个成功的销售人员。
在当时看来,如此惊人之谈也只有老总级人物才说得出来,崇拜得五体投地(趴下了)。如今回头想想那种说法固然有道理,可也应该适当做些补充:
我认为(当然先辈也早有这观点):做为一名销售人员,无论卖的是实体产品还是卖概念式的服务,都离不开这个核心的东西“诚信”。如果把诚信比作是工作的灵魂的话,那种服务就一定是宗旨!生活是一种态度,工作同样是一种态度!
工作上,站在客与主的立场,如果换个角度,别人伸手向你提出任何要求时,你不一定会给人家,既使你非常乐意给人家,回头再想想,你愿意给人家,人家不一定乐意给你。因为对方有选择是与否的自由和权利!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我看来,在客与主的关系上,我更习惯别人带着诚信的态度来满足我的要求,当因为某些原因不能满足时,我会适可而止。同样如果客户在享受他的权益里,我想我们应该用诚信去服务,当服务超越自己的权限时,人都是通情理的动物,我想对方会以理相让的,不是有“三尺巷”的故事可以参考吗?
当然我从来不敢怀疑任何一个人的工作的态度、服务的诚信!但当我每每在向客户推广 CJOL=NO.1 这个概念的过程中,这时又往往因为某些原因难免心虚!因为总会听到这样的声:某HR说之前跟你们某分公司合作过,效果一般,我现在想跟你们这边分公司合作,你们能不能做,如果不能做我们只能选其他公司合作(无奈中带着几分威胁……),某HR说你们在哪效果确实很好,可每次有问题电话打烂了都找不到人,我不得不选择其他公司合作(很无奈但迫不得已……)所以我认为这并不是产品自身的问题,而是态度的原因。
站在我的立场,我付出了或者只能说是80%的态度,好不容易取得了HR的认可,但是我们所处的市场环境真的还不够而且是远不够成熟,所以往往在好不容易取得HR对你的态度的认可时,真的很害怕因为市场的不成熟而失去继续合作的机会,因为你必须谅解HR的工作也有一项招聘的绩效考核……强拽着很有可能你将不仅仅失去一次合作的机会,也失去一个对你信任有佳的伙伴、朋友……
拿出这样的例子并不敢批评指责,也无意批评任何一位前辈,也不是为自己在工作上的不成熟开脱责任。人无完人,孰能无过……我只是想表达一种看法、态度。我主张以服务为宗旨,这种服务不仅仅存在于客与主之间,公司内外、上下我都希望能把服务当成一种态度。这样才能形成一种和谐、有序的环境,适合企业与人的共同发展……
态度决定一切!只有将这种态度端正了,才能决胜于千里之外! (吹牛,个人浅见,拿出来现丑,只因为有如此才华还没赚过稿费,哈哈……(千万别笑话我,我为此付出了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