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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今年的年终奖,是否如您所愿

去年在人力资源界是一个不平凡的一年,也是人力资源同行们最忙的一年.今天已经进入了2008年1月1日,包括在劳动合同法在内的三部法律已经正式施行,后面还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即将在2008年5月1日正式施行.我们盼望了那么久的劳动关系的法规,是否如我们所期待的那样,保护着我们的工作呢?即将的企业发放年终奖应该是对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的考验吧.

目前在企业里一般年终奖基本分为以下几大类.第一类,多发一个月工资;第二类,将每月工资分成基础工资以及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一般等考核结束以后再发放,第三类,就是年薪制的人士,平时只发放基本工资,其他部分年终考核发放.还有一部分企业是没有任何约定,到年终时候,CEO看个人表现,定年终奖.

辛苦了做了一年,熬也要熬到年底,不就是为了这点年终奖吗?为了母亲的微笑,为了大地的温暖.假如没有拿到年终奖,至少是有些失望.很多人想跳槽,可是最后还是没有拿到年终奖.以上第一种类型应该是没有问题拿到年终奖.后面三种就比较难说. 比如说第二种,绩效工资部分.本来是进公司之前双方说好的,但是没有说绩效工资.后来劳动者没有办法,上家已经辞职了,已经回不去了,只有硬着头皮签订劳动合同.绩效工资一般也可以俗成奖金,到年终考核合格发放.可是这个考核合格,里面的文章太大了,比如采取什么考核方法\各种主观和客观因素放在里面,假如企业不让你合格,就很难拿到全部工资.而且有些企业说年终奖考核以后在第二年四月份发放.这样就是防止员工辞职,因为过年基本是二月份.因此,大家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绩效工资部分是一定需要注意.请企业拿出考核的标准,怎样才算合格.另外自己的工作说明书一定要拿好,这样防止万一企业耍无赖.还有企业会把绩效工资定的很高.平时工资发的很少,美名其曰可以少交税.第三种是年薪制,一般这类人群基本上上职业管理者,国家对这部分人的工资都基本上有明确的规定,属于强势的劳动者.第四类,发生在企业里比较多,一般没有约定,到年底看CEO眼色那年终奖.

年终奖在法律中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这属于企业的自主行为.作为绩效工资来说,应该是发放给劳动者.但是如果有约定的,只能按照约定的执行.没有约定的,只能看具体情况.因此劳动者一定需要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注意自己的权益保护.今天是2008年1月1日,祝各位新年好,心想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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