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在吉林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快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吉林省人民政府近日出台了《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日前,记者在吉林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快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吉林省人民政府近日出台了《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中详细阐述了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确定了在党的十六大精神指导下,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政府推动,企业参与,全民共建,完善体制,创造环境,分步推进”的原则。在“建设四大体系,完善保障监督,确保信息流通,打造信用吉林”的总体目标下,以政府信用建设为主要推动力,以企业信用建设为重点,以个人信用建设为主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来深入开展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意见》提出了吉林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工作任务,即加快建立政府信用体系、公务员信用体系、企业信用体系和个人信用体系“四大体系”。1、信用建设,政府当先。在加强政府机关、职能部门的信用建设中,坚持“为民执政、科学理政、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施政方针,提高政府履行职能的公正性,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正透明的法制环境。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高效行政制度。二是建立科学决策制度,规范政务行为,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度。三是逐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和监督机制,推行“责任行政”的行政理念,确保政令畅通。四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听政制度,拓展联系群众渠道,增强政务活动透明度和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五是建立完善的行政投诉制度,设立专门机构,接受社会、企业对政府职能部门和公务员的投诉。2、在加强公务员队伍的信用建设中,一是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公务员行政行为。二是建立公务员守信规则,维护政府信用,根据《监察法》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制定《吉林省公务员信用守则》。三是完善公务员监督制度,加强公务员纪律约束。3、企业信用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在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一是在企业中全面建立“经济户口”,强化企业监管、规范企业行为,促使企业在法律规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以此作为企业等级和市场准入的重要标准。二是要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调整企业经营管理结构,明晰企业法人财产权,建立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三是建立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信用信息数据库,通过信用信息网络平台向全社会提供企业资信情况。四是坚持正确的经营理念,建立信用承诺公约,遵守“不走私贩私、不逃汇骗汇、不偷税骗税、不制假贩假、不逃废债务、不作假伪账、不欠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经营守则。五是大力推动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的发展,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商会)的作用,建立行业信用守则,规范行业行为,引导同行业形成自觉维护信用的良好风气。4、在加强个人信用建设中,一是开展公民道德建设系列宣传活动,强化诚实守信观念,通过德治建设和法制制约,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道德信用素质。二是制定公民诚实守信行为守则,规范公民行为。三是强化开放带动意识。四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信用意识。五是试行建立个人信用联合征信制度,营造社会信用氛围。
《意见》同时提出了信用体系建设和保障激励机制,以促使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受损的社会局面,最终建立一个处处体现诚信的“信用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