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至6日,国家发改委在全国电价会上正式部署电价改革框架性方案。我国电力体制改革下一阶段将以电价改革为核心,围绕规范市场主体、健全市场体系、完善市场机制进行。专业人士指出,这次电价改革,是建国以来电价改革力度最大、利益调整最多的一次。将对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优化资源配置、构建政府监管下的政企分开、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产生重要作用。
此前,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电价大检查,发现了有关电价的许多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有:一、降低或变相降低国家批准的上网电价。二、越权违规制定优惠电价政策。三、电费结算不公正,拖欠电费现象比较严重。四、部分省份自行实施竞价上网,违反了国家的有关规定。五、跨省跨区送受电价格机制不健全,影响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六、自行实行大用户直供,干扰了电力市场秩序。七、一些省电力公司自立名目收费,增加了发电企业负担。另外,一些地区还存在自行实行峰谷、丰枯电价来变相降低电价及上网电价核批不及时等问题。
针对电价检查中暴露出的这些问题,国家发改委和电监会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对电价违法行为进行整改,规范电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进行整改,同时电价改革方案也开始启动。
我国目前主要有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两类。现行的上网电价的定价方式是以单个电厂(或单台机组)的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税金倒算出不同电厂(或机组)的电价,所以形成现在的一厂一价、一机一价。而上网电价由物价管理部门审核并上报原国家计委核准,一般一年一定。在电价政策上,我国为吸引电力投资,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实行了以“还本付息电价”为主的电价政策,这种以个别成本为基础的定价方式成为电价上升的主要推动力。
这次电价改革以“两部制电价”作为改革的核心内容。两部制电价就是以“容量电价”来反映电厂固定成本的补偿,以“电量电价”反映变动成本的补偿。前者由政府根据平均成本来制定,后者由市场竞争形成。
据了解,电价改革近期目标有四个,一是建立适度竞争的上网电价机制;二是建立有利于电网健康发展的输配电价格机制;三是实现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联动,优化销售电价结构;四是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在合理制定输配电价基础上实行大用户直供。
长期目标也有四个:上网、输、配、售电价分开;发电、售电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输配电价格由政府制定;建立规范透明的电价管理制度。
改革方案要求,改革初期要保持电价水平总体稳定。专家指出,在目前的推行中,注重的是价格信号对投资的引导作用;电价改革与整个电改协调推进;循序渐进,搞好试点,分步实施;竞价上网在供大于求情况下实施,确保电价平稳。因此,近期可能不会出现“电价一放开就会上涨”,更不会如公众所期望的会很快降价的情况。据了解,目前华东电力市场的竞价模式仍是单一制电价(而不是两部制),竞价的范围只有15%左右的电量,竞价对电价下调的拉力非常有限。从单一制向两部制电价的过渡,需要政府之力的推动。
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强说,电价改革,决定着今后电力体制改革的实质进程,必须加快推进,稳步实施,否则既解决不了当前经济发展中的缺电问题,也解决不了深化改革的问题,即电力工业市场化的问题。
他说,稳步实施电价改革,首先要改革现行的以政府行政审批为特征的电价管理体制,将电价划分为上网电价、输电价格、配电价格和终端销售电价,发电、售电价格逐步由市场竞争形成,输、配电价格由政府制定,并相应建立规范、透明的电价监督管理体制。同时,要探索“输配分开”的改革,探索新的电网定价办法。近期将在输、配一体化经营的电网企业中,逐步实行输、配业务分开核算。此外要开展发电企业与大用户直接交易的试点工作,在条件具备的地区进行发电企业与大用户的直接交易,逐步改变电力购买主体的电力交易格局。
据王强介绍,试点实施办法即将出台,试点工作将于10月底前启动。王强说,尽管电价改革方案7月份已经出台,但由于电价是各方利益矛盾的交会点,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成本影响较大,因此要完全实现市场定价机制还需要3到5年的过渡期。目前电价改革正按照“小步走,不停步,坚决不走回头路”的方针进行。
国泰君安证券研究员姚伟认为,由于“竞价上网”所需的负荷预测、实时电价计算系统等软硬件设施的到位不可能一蹴而就,加之旧有的电价模式近期也很难取消,在2—3年内,“竞价上网”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的可能性很小。
此外,下一阶段还要继续深化电力企业重组和改革工作,塑造合格的市场主体,把电力行业的国有企业塑造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和合格的竞争主体;要在已经启动的东北、华东两个区域电力市场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积极推进区域电力市场建设。
国家电监会价格与财务监管部黄少中认为电价改革的基本思路应该是:在稳步推进电力体制及电力市场改革的基础上,建立清晰的、分环节的电价体系和相应的电价形成机制。同时,建立规范、透明和高效的电价监管制度。各环节的电价形成机制是:上网电价——引入竞争、市场定价。在厂网分开的基础上,建立区域电力市场,制定市场交易规则,价格在竞争中形成;输配电价——政府监管、独立定价。根据输配电网络业务的自然垄断特性,确立合理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和有效监管方式,建立与输配网络业务相适应的独立价格形式;终端销售电价──市场主导、政府监管。实行以市场为主导的定价模式。引入竞争性零售商制度,让用户对供电方享有充分的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