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学术活动,笔者有机会对总部设在北京天竺开发区内的大田物流集团(以下简称大田集团)进行短暂考察,所见所闻令笔者十分惊讶。大田集团作为一个民营企业,于1992年投资6万元起步,经过10多年的光景,已经发展成为资产超过6亿元的全国知名的物流企业。
一次学术活动,笔者有机会对总部设在北京天竺开发区内的大田物流集团(以下简称大田集团)进行短暂考察,所见所闻令笔者十分惊讶。大田集团作为一个民营企业,于1992年投资6万元起步,经过10多年的光景,已经发展成为资产超过6亿元的全国知名的物流企业。
大田集团的业务范围包括国际、国内快递、空运、海运、陆运和仓储物流等,其覆盖面除了中国31个省市的192个城市外,还覆盖世界56个国家和地区,国际货运网络已遍布国外196个城市。大田集团的服务对象主要包括电子通讯企业、电子设备企业、医疗企业、服装企业、电器装备企业、电子商务企业以及其它高科技企业。诸如诺基亚、摩托罗拉、三星、TCL、华为、天士力等一大批知名大企业都是大田集团的客户。最近,大田集团又与法国所属的欧洲最大的汽车物流公司(捷富凯公司)签订了合资意向书,准备把服务对象扩展到汽车制造商和汽车分销商。
大田集团的发展历程使笔者感悟到,中国的非公企业要想接轨经济全球化,至少要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需要拥有接轨经济全球化的意识和胆略
大田集团,之所以能够从一个10年前的小型个体企业,发展到如今业务遍布56个国家和地区的国际知名大型物流企业,重要的就在于他们从一开始就有敢于走出国门、进入世界的意识和胆略。
一般民营企业的经营者总认为走向国外高不可攀,或者是认为走向国外会承担更多风险,因此望而却步的大有人在。大田集团的创始人王树生不这样想。他虽然知道走出国门、进入世界是要冒较大风险的,但他也同时认为“风险大、机遇也大、效益更大”,在王树生看来,“关键是如何避开风险,变不利条件为有利条件”。这种理念是王树生接轨经济全球化的思想基础,也是大田集团能在短短10余年间取得巨大发展的“成功之母”。
1992年,王树生用6万元积蓄创办了大田空运公司。作为一个小小的货运代理商,他没有因资金少、企业小而缩手缩脚,他从身边俄罗斯人大量走向中国市场购买轻纺日用品的火爆局面中,想到中国同独联体的货运需求必将急剧增长。为此,王树生只身奔赴俄罗斯进行实地考察,通过考察不仅使他确信自己的判断无误,而且又发现了在独联体的货运市场中,海陆货运已十分拥挤,而空中货运还很少有人给予关注。于是,从独联体考察归来的王树生当机立断要开辟对独联体的空运业务。在国航天津货运部的支持下,他在天津机场包租了波音747全货机,首航俄罗斯,开创了天津机场直飞俄罗斯的货运包机的先河。通过科学安排舱位,尽量降低货运成本和运输价格并利用空运快捷、安全、供销周期短的优势,很快打开了直航俄罗斯的货运局面,为公司掘来了后续发展的“第一桶金”。
非公有制企业面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能否使自己的产品、事业走到国外去、能否与经济全球化接轨,首先要萌生“走出去”的愿望和冲动,确立同世界经济接轨的意识和胆略,增强经济全球化的机遇感和紧迫感,要有勇气面对和迎接经济全球化的机遇和挑战。
二、需要创新接轨经济全球化的思维和做法
经济全球化是资源共享的,是市场互动的。外国人可以利用中国的人才、市场、资源和劳力,中国人也同样可以利用外国的人才、市场、销售网络和资源。所以在同经济全球化的接轨过程中,每一个民营企业都需要从自身的比较优势出发,创新接轨经济全球化的思维和做法。
大田集团作为一个民营企业,没有过多的强调和担心市场准入问题,首先跨入了空运,而且是国际航空货运行列,他们通过包机的办法,开创了民营企业进入航空领域开展国际货运的先河。
大田集团先后同100多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的货运关系,形成了以国内名牌企业为主体的客户群,创下了一年包机运输超过300架次的记录,被人们称为天津的“包机大王”。这些做法和成绩一方面反映出大田集团的新思维,同时也体现出了大田集团的新观念。他们通过波音747全货机的运输飞行,越飞胆量越大,越飞见识越广,越飞接轨经济全球化的意识越强。至1999年,大田集团又勇敢地同美国联邦快递公司(Federal Express)达成协议,在北京组建了大田-联邦快递有限公司,既实现了行业大跨越,又实现了进一步走向世界的大发展。
美国联邦快递公司是世界上有名的快递公司,它的科学管理理念、运作模式、管理技术及其信息跟踪和查询系统之先进,受到大田集团的青睐,尤其是联邦快运广泛、快捷的服务网络,引起了大田集团的重视。大田集团的决策者认为,要是能与联邦快递合作就会迅速提高自身的管理运作水平,使自身的服务迅速向世界扩展。事实证明,大田集团同美国联邦快递公司合作后,联邦快递的服务网络也就成了大田集团的服务网络,大田集团迅速扩大了在世界上的代理广度,向国际化跨越了一大步,在同经济全球化接轨方面取得了巨大进展。
大田集团借助与国外公司合作,利用国外公司已建成的服务销售网络走向世界和实现与经济全球化接轨的办法,是对企业接轨经济全球化的创新,能快速有效地促进企业全球化。我们民营企业如果能走大田集团的路子,能借助外国企业的销售网络和产品品牌在国际市场上进行贴牌销售(OEM),一定能够在接轨经济全球化方面迈开大步伐,取得好成绩。
三、需要苦练接轨经济全球化的内功和素质
从我国已“走出去”的分布于1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960家企业情况看,有的企业因为内功不强、素质不佳,即使是走了出去,也有很多不适应。不少到海外的企业,按照国内现行体制进行管理,按照国内传统企业经营模式进行封闭经营,手段落后,信息不灵,难以对市场做出灵敏反应。有的甚至不遵守驻在国的会计和税收法规,引起当地政府的不满,进而引发出外派人员难以取得工作签证。企业要做到接轨经济全球化和适应经济全球化,并在经济全球化的激烈竞争中夺取胜利和取得效益,一定要练好企业内功、强化企业素质、改善企业经营模式、提高企业经营水平。为此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大田集团能够在接轨经济全球化方面做得快、做得好、做得经济效益突出,这与大田集团苦练内功和大力提高人员素质、企业素质分不开。大田集团认为:“现代企业的竞争已不再是生产技术、战略规划等技术层面的竞争,而最具生命力的是企业文化的竞争。”他们把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符合国际化运作趋势、符合人文精神的企业文化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大田集团的企业文化强调企业、员工、客户共赢原则,实现了企业、员工、客户的完美融合。
第二,大田集团的决策层深知,企业要走向国际化、全球化,重要的是要以开放的心态吸收国内外优秀人才。在公司的员工队伍中,不仅有来自中国的,还有来自美国、日本、韩国和新加坡的。一些高水平的中、外籍专业管理人员在大田集团的聚集,不仅使大田集团建起了一支具有国际化管理风格和国际化经营视野的领导团队,而且为大田集团带来了开放人文的支撑,来自世界各国的思维方式、思想观念、经营意识、管理文化的互相碰撞所激发的思想火花,不断地促进着企业经营管理的改革、完善和创新。
第三,大田集团依靠先进的、科学化的管理方法和高屋建瓴的管理理念,支撑着企业的高效发展,在操作上完全采取国际标准,通过SOP(标准化作业流程)和KPI(工作表现指数)对业务运作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和成本控制。大田集团还特别重视用信息技术打造先进的物流控管,投入巨资建起了覆盖国内外的网络系统,保证了信息的准确、快捷和通畅。尤其在快递业务方面,所使用的T&T系统(信息跟踪和查询系统)保证了快递服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四,大田集团出资在对外经贸大学建立了“大田物流研究中心”,通过招标方式对物流运作的各种命题进行研究和探讨,为企业决策提供依据,保证了企业的良性发展。大田集团目前已步入到专业物流同综合物流相结合的发展道路,集快递、空运、海运、仓储于一身。并通过“二次创业”,创造了为客户提供服务的规范、快捷、高效操作流程和制度化、标准化的管理系统,既为客户提供了直接、准确、高效的物流服务,又为企业同全球化接轨提供了保证。
四、需要优化接轨经济全球化的政策和环境
大田集团的成功和迅速实现同国际化和全球化的接轨,固然主要取决于其本身的素质和努力,但其外围的开放环境所起的支持作用也是不可低估的。在当初,甚至今日不少企业还在怀疑航空、邮电的经营是很难对民营企业放开的。但是,国航天津货运部等单位在国家尚没有明确航空与邮电的经营能否让民营企业进入的情况下,给大田集团“网开一面”,批准并支持了大田集团的包机国际运输业务以及后来的邮电快递。我们决不能小看这一个看起来并不起眼的环节,其实这个环节决定了大田集团的命运。
为了推动非公有制企业走向国外和同经济全球化接轨,加大政策的支持力度,优化接轨经济全球化的政策环境是十分必要的。
首先,早日出台相关法律。迄今我国尚没有出台规范的对外投资和兴业的法律和法规,仅靠某些部门的规章和文件进行管理,造成了环节过多、以批代管、多头管理、审批烦琐,这不仅造成一些企业“走出去”步履维艰,而且会使一些不守法的企业逃避监管。因此,有必要在清理、修改有关法规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民营企业投资国外与对外合作开发经营的立法进程,保证民营企业接轨全球化的顺利进行。
第二,要鼓励企业“走出去”。从中央到地方仍以防范风险为管理思路,缺乏支持和鼓励政策措施,制约了对外投资发展。总的看来,对民营企业走出国外和同全球化接轨,应以市场机制为主导,弱化和减少政府干预行为。应逐步缩小审批制,扩大备案制。无论审批还是备案,都要规范、透明和明确有关操作的标准、程序与时限。
第三,金融机构要支持。外汇管理和银行信贷对民营企业同经济全球化接轨缺乏应有的扶植。一是取得外汇难,二是获得贷款难,三是贷款利率和保险费过高,使企业难以负担。为了促进民营企业与经济全球化接轨,首先应放宽外汇管理,并需要银行出台相关规定,或设立对外投资担保资金,为民营企业“走出去”提供信贷的服务和支持。
第四,应加强对外的谈判、磋商。同相关国家签订中国企业投资保护协定、经济合作协定,为企业同经济全球化接轨创造良好的境外政策环境、经营环境,减少和排除投资障碍,维护中国企业的公平权益。
第五,加强我驻外使、领馆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为解决好中国在境外从事经营、管理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各类人员的入境、居留所遇困难,尽可能多的给一些关照和提供方便。
(作者系国务院参事、全国政协常委)